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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先走,退休金能不能繼續領?勞保、勞退一表看差異 身故後領法大不同

台灣理財規劃產業發展促進會

勞退新制上路已經20餘年,但是目前783萬餘名提繳人數中,參加自提人數只有144萬餘人,自提比率不到20%。
勞退新制上路已經20餘年,但是目前783萬餘名提繳人數中,參加自提人數只有144萬餘人,自提比率不到20%。
記者潘俊宏/攝影

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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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重點

文章重點整理:

  • 重點一:勞保是社會保險,勞退是個人專戶,身故後處理方式完全不同。
  • 重點二:勞退專戶餘額可由遺屬依順位領回,甚至能依遺囑指定請領人。
  • 重點三:勞保老年年金不能直接繼承,配偶須另符合法定資格才能領遺屬年金。

台灣已經邁入超高齡社會,加上近年萬物齊漲、通膨有感,「退休金到底能領多少、能領多久」,成了許多熟齡族最關心的議題。但每當談到退休保障時,我發現不少民眾始終把「勞保」跟「勞退」這兩筆錢混在一起。

很多人以為「反正都是政府發的退休金,處理方式應該差不多吧?」

其實,兩者從制度本質到身故後的處理方式,都有很大的不同。

更重要的是,當夫妻其中一人先離開時,這個差異可能直接影響留下來的另一半,未來每個月有多少錢可以使用。

勞保與勞退到底差在哪裡?配偶過世後,這些退休金究竟能不能留給家人?

勞保與勞退差在哪裡?

制度本質大不同:一個是「社會保險」,一個是「個人專戶」

要弄懂親人過世後,退休金能不能領,第一步不是急著問「可以領多少」,而是先搞清楚:勞保與勞退,是兩種不同的制度。

1. 勞工保險(勞保):「大水庫」性質的社會保險

勞保的本質是「保險」,強調的是大數法則與社會互助。它不是存在個人名下的儲蓄帳戶,而是透過社會保險制度提供相關保障。簡單來說,可以把它想成一個共同的大水庫,當符合退休條件時,就依照制度規定提供「老年給付」;一旦身故,原本的老年給付就會跟著終止。但政府考量遺屬的生活,另外設計了「遺屬年金」或「一次請領差額」等機制。

這裡最容易搞錯的重點在於:遺屬領到的,不是「繼承配偶原本的老年年金」,而是政府基於照顧遺屬所設計的另一項給付。因此,遺屬是否可以請領,必須重新檢視是否符合相關資格。

2. 勞工退休金(勞退新制):「個人專屬」的儲蓄專戶

勞退新制則完全不同!它是雇主每月依法提繳至少 6% 的薪資,加上勞工個人自提部分,累積在勞保局以個人身分證字號設立的「個人專戶」裡。

專戶裡累積的退休金,以及所產生的收益,都屬於勞工個人的財產。因此,當勞工不幸身故時,專戶裡如果還有尚未領完的退休金,就會依相關規定由遺屬請領。

<br />表格內容提供/劉憶娥,製圖/Gemini

表格內容提供/劉憶娥,製圖/Gemini

當家人離世時,勞退及勞保這兩筆錢該怎麼領?

情境 1:先生過世,勞退專戶的錢怎麼辦?

【解答】未領完的部分,可依規定請領!

假設王先生 63 歲退休,勞退專戶有300 萬元。他選擇領取月退休金,兩年共領取 50 萬元後不幸離世,專戶裡還剩下250 萬元(含歷年積累收益)。

【影響與規劃】 這剩餘的 250 萬元,王太太或子女可以向勞保局申請「一次領回」,或是繼續按月請領,直到專戶裡的錢領完為止。

請領順位:配偶及子女 ➔ 父母 ➔ 祖父母 ➔ 孫子女 ➔ 兄弟姊妹。只要順位在前的人還在,就能依法提出請領。

但如果王先生生前預立遺囑,指定特定的請領人,則優先從其遺囑辦理。

情境 2:先生過世,勞保老年年金太太能接續領嗎?

【解答】看資格,非直接繼承!

同樣是王先生,他每月固定領取勞保老年年金 2 萬元。過世後,王太太以為只要拿著存摺去辦理變更,每月的 2 萬元就能自動轉進自己的銀行帳戶。結果被勞保局告知:「不一定能領,要先審查資格!」

【影響與規劃】 王先生過世後,他原本的「老年年金」立刻終止。王太太如果想要領,必須改申請「遺屬年金」,金額通常是原本年金的 50%。

關鍵點:王太太必須符合以下資格:

1.年齡與婚姻關係:年滿 55 歲,且婚姻關係存續 1 年以上。

2.收入限制: 若年齡在 45 歲至 54 歲之間,每月工作收入不得超過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的第一級(目前約為最低基本工資門檻)。

3.例外狀況: 除非無謀生能力,或扶養未成年/在學子女。

【舉例說明】王太太52歲,每月有4萬元的工作收入,子女也都已成年,這時就可能無法請領遺屬年金。

但如果王太太已經58歲,即使仍在工作、每月收入4萬元,子女也都已成年,情況就不同了,她可能符合遺屬年金的請領資格。

更值得注意的是,當王太太日後也符合請領自己的勞保老年給付時,她還要面臨另一個選擇:究竟是放棄遺屬年金,改領自己的老年年金?還是自己的老年給付採「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繼續按月領取遺屬年金?

哪一種方式比較有利,沒有標準答案。因為每個人的投保年資、年齡、原本可以領取的老年給付金額,以及遺屬年金金額都不同,不能只看其中一筆來判斷。

真正適合自己的選擇,還是要把兩種方案的金額分別試算,再依個人的家庭財務需求做決定。所以,面對勞保給付,最重要的不是問「哪一種領法最好」,而是問:「哪一種領法,對我現在及未來的生活最有利?」

實務建議:別把勞保當唯一依靠,打造三層式家庭財務安全網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如果僅依賴政府的社會保險作為另一半身故後的主要保障,家庭財務仍可能存在缺口。建議邁入退休或準退休階段的家庭,可以做以下三件事:

1. 預先進行家庭「現金流壓力測試」

退休前,夫妻雙方應坐下來做一次盤點:「假設明天其中一方先離開了,剩下的那個人,每月的固定開銷是多少?收入又會少多少?」

算算看勞退專戶還有多少餘額、勞保遺屬年金對方到底領不領得到、能領多少。如果算出來配偶離世後,每月現金流會出現缺口,那就是家庭財務必須提前補強的地方。

2. 善用商業保險,明確指定「受益人」

勞保遺屬給付有法定的請領條件與資格限制,並不是想留給誰,就能指定給誰。因此,如果夫妻希望在自己身故後,能留下一筆比較明確的照顧金,商業保險是重要的退休規劃工具。

例如透過壽險指定受益人,或利用年金保險設計保證給付期間,讓另一半在自己離開後,仍有一筆可以依靠的資金。

3. 搭配「信託」與「遺囑」,讓愛真正照顧到對的人

對於有房產、存款或高額保險金的熟齡族而言,留錢給家人只是第一步,真正重要的是:這些錢能不能安全、穩定地用在家人身上?

如果另一半不擅長理財,或者家中有需要長期照顧的子女,就可以進一步思考保險金信託、安養信託等工具。

例如透過信託專戶,依照事先約定的方式,每月撥付生活費,讓家人在面對人生重大變故時,不必一次處理大筆資產。

同時,也可以透過合法遺囑,將房產、股票等其他財產妥善安排,降低日後家人之間產生爭議的可能。

<br />表格內容提供/劉憶娥,製圖/Gemini

表格內容提供/劉憶娥,製圖/Gemini

完整的退休規畫 應包含自己及所愛的人

退休規畫,從來不只是計算:「如果我活到85歲,退休金夠不夠用?」更重要的是問自己:「如果我先離開,我愛的人,還能不能好好生活?」

真正完整的退休規畫,不只是為自己準備一筆養老的錢,而是當有一天必須先轉身時,仍能把安心留給最愛的人。

作者/劉憶娥

經歷:大學講師、保經公司簽署人、信託公會副組長、科技公司管理部經理、證券公司承銷部經理

專業證照:考試院稅務記帳士、人身及財產保險經紀人、人身及財產保險代理人考試及格、勞動部就業服務乙級、台灣及中國認證理財規劃顧問(CFP®)、美國管理會計師(CMA, CFM)、美國及台灣內部稽核師(CIA)、台灣證券投資分析人員(CSIA)

劉憶娥
劉憶娥

精華 FAQ

  • 勞保屬社會保險,像共同大水庫,重點在風險分攤;勞退則是個人專戶,雇主提繳與勞工自提都記在本人名下,專戶內資金及收益本質上屬於勞工個人財產。

  • 勞退專戶若還有未領完餘額,遺屬可依順位請領,可一次領回或按月領至領完。順位通常是配偶及子女優先,其次父母、祖父母、孫子女與兄弟姊妹。

  • 不能直接接續,原本的老年年金會終止,遺屬要改申請遺屬年金且須符合條件,例如年齡、婚姻關係與收入限制;若日後自己也有老年給付資格,還需比較哪種領法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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