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病患有告我的權利,我有被告的義務」醫師談網路公審:醫療糾紛該由誰判定?

最新文章

看更多

大家都在看

看更多

疾病百科

看更多

我要投稿

內容提供合作、相關採訪活動,或是投稿邀約,歡迎來信:

udn/ 元氣網/ 名人/ 傅志遠

「病患有告我的權利,我有被告的義務」醫師談網路公審:醫療糾紛該由誰判定?

傅志遠

示意圖。
示意圖。
圖/AI生成

聽健康

00:00/00:00

AI重點

文章重點整理:

  • 重點一:作者主張醫療爭議應循制度內途徑解決。
  • 重點二:網路公審醫師無助訴訟,還可能適得其反。
  • 重點三:文明社會應交由法院或調處機構判定是非。

在網路上看到熟悉的名字,某個醫界同道遇到醫療糾紛,被病人指名道姓公審。

爭議內容我沒有評論,畢竟我不是當事人。醫療工作遇到併發症誰都不願意;病人因此受苦而感到不滿,很正常,尋求為自己發聲、爭取權益也是人之常情。

不過身為醫師,我可以很明確地說,醫師比任何人都不想遇到併發症,我比任何人都希望自己的病人能順利恢復健康。

只是每次看到網路上這類公審醫師、表達個人情緒或所謂「討公道」的文章,都很想提醒一句:「我們處在文明社會。」

文明、有法治的社會,存在非常多體制內的表達管道,包括循院內醫療爭議申訴、衛生局調解,甚至對簿公堂,讓法官來還病人一個公道。這些體制內的管道,才是每一位對醫療結果不滿意的病人,應該走的申訴途徑。

二、三十年前我當學生時,社群網路還沒有那麼發達,很多病家會尋求「自力救濟」,也就是透過體制外的方式,找黑道、民代、地方人物來討公道,甚至撒冥紙、丟雞蛋、抬棺抗議……

那時候我曾問過師長一句話:「他們為什麼要這樣?真的覺得醫師有錯的話,就去告他,大家法院見,不就好了?」

師長的回答讓我印象深刻:「就是知道告不贏,才用鬧的。」

回到現在網路上常出現的公審醫師,我認為也是如此。覺得自己的權益因為醫療疏失而受損,就依法提出告訴,自然會有公正的第三方介入調查,確認醫療是否有瑕疵,也確認病人可以得到的補償。

坦白說,在網路上公布「自以為」的病情、公審醫師,對自己的醫療訴訟不會提高任何勝率。即便抒發了感受、攻擊了醫師,也未必能得到網友支持。

因為人性上,我們在描述事情時,難免會偏向自己的立場;從病人的角度看事情,當然永遠都是自己受了委屈。在對醫療專業不完全了解的情況下,只能從自身的臆測、親友的建議、網路資訊,甚至AI得到意見,往往可能與事實有所落差。一旦寫到網路上,可能反而得到反效果,甚至遭到砲轟或嘲笑。

看過一則政治評論,作者說道:「文明的國家,人民有提告的權利,同樣也有被告的義務。」意思是說,人民有權利表達對事物的不滿,因而提出告訴;既然人民可以自由向他人提告、表達不滿,自然也得接受別人對自己提告。而兩造的是非對錯,則交由公正的第三方如政府、法院、調處機構等來判定。

我也曾遇到病患對我的治療結果不滿意。為了應付網路的批評,剛開始我義憤填膺,到後來也麻木了,心想還不如對簿公堂。

「文明的國家,我們用文明的方法來解決。病患有告我的權利,我有被告的義務。究竟誰對誰錯,該不該賠、賠多賠少,都不是我說了算,也不是病患說了算。如果對方無法接受我的說明,那就提出告訴,再請公正的第三方來判定。」案子結束時,我跟陪我一起面對這件事的同事說了這段話。

我當然希望醫病關係是和諧的,但當爭議無可避免地發生時,文明國家自有體制內的處理方法。與其在網路上彼此攻防,不如回到制度,讓專業的第三方來判定是非。這才是文明社會面對醫療爭議應有的方式。

精華 FAQ

  • 作者認為網路公審容易夾雜情緒與主觀判斷,未必接近事實,也無法提高訴訟勝率;反而可能引來反效果、砲轟或嘲笑,削弱爭取權益的效果。

  • 文章建議先透過院內醫療爭議申訴、衛生局調解等制度內管道處理;若仍無法解決,則可提起訴訟,交由法官或公正第三方判定責任與補償。

  • 作者認為病患有提告與表達不滿的權利,醫師也有被告與接受檢驗的義務;真正的對錯、賠償與否及金額多寡,應由法院或調處機構來決定。

醫療糾紛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