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離婚協議

近期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左)與趙建銘(右)的財產爭議,引發社會關注。圖為2016年陳幸妤牙醫診所開幕,兩人一起現身。聯合報系資料照 免費 生活

陳幸妤趙建銘婚變財產戰 專家揭離婚協議5大法律地雷

夫妻走到離婚,真正棘手的往往不是一句「好聚好散」,而是房屋、貸款、存款與子女財產怎麼切割。最近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趙建銘的財產爭議,引發社會關注,更凸顯了夫妻間「婚內贈與」與離婚時「剩餘財產分配」其實是兩套截然不同的法律機制。若缺乏明確約定,極易演變為下一個法律攻防戰。 房子送給對方就一定拿不回來嗎?婚後財產是否一人一半?子女教育基金又該歸誰?本周「法律快譯通」從陳幸妤與趙建銘的財產爭議,獨家訪問到專門處理名人離婚官司的一名資深法律專家揭秘離婚協議「5大法律地雷」。

趙建銘返台在機場面對記者詢問不發一語。記者劉學聖/攝影 免費 報紙

婚變風暴 趙建銘秀離婚協議 陳幸妤反嗆

陳幸妤婚變風波持續延燒,趙建銘前夜返台向媒體出示離婚協議書內容,暗示陳幸妤違約恐面臨一億元求償。陳幸妤反嗆,趙想以此堵住她的嘴,「如果他告我,我也告他」,法界認為,以趙出示的協議內容來看,趙公布協議書恐已先違反保密條款。

高雄市某知名動物醫院院長以生活支出增加且須扶養年邁父母,付醫療費以及國內物價上漲、通膨增等理由,打官司盼減少前妻和子女撫養費,遭法院駁回。圖/AI生成 免費 生活

動物醫院院長再婚 舉「通膨」求減扶養費法官不埋單

高雄某動物醫院院長於2018年12月與妻子協議離婚,須負擔前妻和2名未成年子女近2千萬元及每月20逾萬元撫養費,因隔年再婚另生子女,以通膨及多重開銷為由求減子女扶養費,遭法院判決駁回。法官指出,通膨與最低生活費6年無明顯變動,且其主張的「高額」醫療支出僅幾百元。判決背後,揭露再婚族扶養費爭議暗潮,法院如何衡量、又是否有其他判例提供指引?

珠寶設計師龔遵慈曾受蘇富比公司邀請參加國際拍賣會,50歲一拍成名,自此開始親手磨寶石的創作之路。記者黃義書/攝影 免費 生活

人生逆轉學/龔遵慈曾登蘇富比 靠磨寶石走過人生難關

編按:人生必有風雨,端看個人所遇風雨大小,又如何承受面對。聯合報數位版推出「人生逆轉學」專欄,邀請各行各業知名人士分享他們曾遇的人生逆境,看他們曾流過的淚,又如何在黑暗中找光亮,把風雨化甘霖。歡迎訂閱。 龔遵慈不愛珠寶,卻成了珠寶設計師;不懂佛法,卻禪修了40年。她總說自己是個懵懂的人,這樣溫順的人從未想過30歲後,人生竟然變得天崩地裂、血淚交織。

基隆市一名女子在丈夫逼迫下簽字離婚,而「前夫」在告別舊愛2天,就與新歡登記結婚。女子後來得知離婚協議書的證人造假,連出三招逆襲丈夫。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免費 生活

她被迫簽字離婚成「前妻」 連告3案逆襲丈夫還獲賠

基隆市曾姓女子在丈夫黃姓男子逼迫下簽字離婚,而黃姓「前夫」才告別舊愛2天,就與新歡陳女登記結婚。曾女後來得知離婚協議書的證人造假,連出三招逆襲丈夫。首先狀告兩人婚姻關係存在勝訴,再告黃、陳婚姻無效也勝訴,最後以配偶權受侵害,向黃男求償又勝訴,獲賠10萬元,到底前妻是用甚麼訴訟策略逆襲成功?

柳男外遇後與元配談妥離婚,未料被小三掃地出門兩頭空,反悔離婚提出確認婚姻存在之訴,竟涉入涉嫌偽造文書罪。此為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免費 生活

男外遇離婚被元配、小三逐出門 提告恢復婚姻爭產卻回不去了

一件離婚奪產官司,竟然上演「真.犀利人妻」,柳姓男子外遇後妻子要求離婚,柳男同意把孩子監護權、房屋與事業都給元配,還要元配離婚後「當我女朋友」,未料協議離婚後,柳男被小三掃地出門,元配也另交男友同居,不甘兩頭空又流落街頭的柳男向法院提出確認婚姻存在之訴,自稱他根本沒有離婚真意,離婚證人也有瑕疵為由希望恢復婚姻關係,但元配說,「回不去了,他只是想要回財產,而不是婚姻。」...

房產移轉登記中,移轉原因登記為夫妻贈與,不代表是真正的贈與。此為示意圖。圖/123RF 免費 生活

房屋謄本標「夫妻贈與」想撤銷法官不認 他告前妻討房敗訴

在法律快譯通專欄中,文章中多次點出關於贈與的特別規定,就是贈與人在特定條件下,就算贈與物已經給了,還是可以透過撤銷程序拿回來;台中一對涂姓夫妻在談離婚時,丈夫同意把一處房產移轉給妻子,兩人離婚後因為子女探視發生衝突,遭前妻打傷的丈夫想撤銷贈與,於是調閱房產的登記謄本,以房產移轉原因是「夫妻贈與」為由,向法院提告要求撤銷贈與想拿回房產,原以為官司十拿九穩,未料卻敗訴,因為連法官也不採信這是贈與…。

現行民法規定結婚已經不需要舉辦公開儀式,但一定要有書面、2位證人簽名及辦理結婚登記,才是合法有效的結婚。圖/台南市府民政局提供 免費 生活

5億高中生婚姻是否有效惹議 結婚證人一定要認識夫妻嗎?

被外界稱為五億高中生的台中賴姓高中生本月4日墜樓身亡,他案發前2小時才與地政士助理的夏姓男子登記同性結婚,因賴名下有不少房地產,涉及高額遺產分配事宜,家屬質疑「假結婚」,恐遭謀財害命,連日來已引發社會的高度關注,其中爭議度最高的是,到底結婚找來的證人,需不需要與結婚雙方認識,或者找阿貓阿狗的職業證人,也可以辦結婚或離婚?

婚前協議只要是基於雙方自由意志所簽立,基本上都具法律效力。圖/台中市府提供 免費 生活

婚前協議該簽嗎?賴芳玉律師:最好講清楚 但有「武則天條款」無效

曾是「大學生了沒」班底的蘿莉塔在今年元旦接受男友戴偉智求婚,接著宣布懷孕,她受訪坦言和戴偉智尚未登記、也沒住在一起,原因是對「婚前協議」尚未達成共識,因蘿莉塔加了一條「外遇的一方須賠償300萬元」條款,戴偉智竟跟她殺價,問她可不可以賠200萬就好,讓她氣炸。 「婚前協議書」是未婚雙方就婚姻關係所生的權利義務,事先做好約定,婚後也可以再做修改;因是私人訂立的契約,本於契約自由原則,只要基於雙方自由意志所簽立,基本上都具法律效力。 結婚是終身大事,要選擇與另一人攜手一生,有很多事需要考量,但究竟該不該簽婚前協議?

律師指出,父母、爺爺、奶奶屬直系血親尊親屬,只要不能維持生活,就算還能工作,子女仍負有扶養義務。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免費 生活

離婚、分家簽協議 子女、父母扶養費眉角多 當心反要付雙倍

2021年台灣有11萬對夫妻結婚,卻有4萬對離婚,在高離婚率時代,面對子女扶養費由誰負擔的問題要格外小心,不少人選擇協議離婚,在簽訂協議書時,如果為了能盡快與對方撇清關係,簽下「單獨負擔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協議,日後扶養方雖可以子女名義提起「給付扶養費」訴訟,但本身的扶養費可能要付出雙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