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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護理師的張女2025年7月7日與同樣擔任護理師的妹妹,在新北市土城街頭遭丈夫謝文雄殺害。一年過去,痛失兩名愛女的張父張母談起兩個女兒仍止不住淚水:「花20多年培養護理師真的很不容易,他(謝文雄)一下都給我帶走,兩個女兒真的很無辜。」 長年深耕社會重大議題與關懷犯罪被害人權益,《聯合報數位版》深入走訪這起震驚全台的命案家屬。老邁的雙親在無人的美髮廳裡獨自流淚,兩名失去母親與阿姨的年幼孩子,則在心理創傷中艱難長大。
「栽培小孩要花多少心血,一路培養兩名女兒當護理師,他卻一下子都帶走了。」年逾七旬的張龍乾流著眼淚悲痛地說,「他刻意先殺妹妹給姊姊看,再殺他老婆給我們兩個老人家痛苦;他在法庭上表示後悔,都是假的,一定要判死刑,那麼殘忍,不該被放出來」。
日本法務省今晨(21日)對58歲的高見素直執行死刑,高見在2009年於大阪市柏青哥縱火,導致5名顧客及員工死亡。這是高市早苗上任首相以來,首次執行死刑,距離日本上次執行有1年2個月。
簡姓男子去年五月酒後用枕頭悶死五歲兒子,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今年六月從基隆看守所寄信恐嚇前妻家人「我一定滅族你們」。前妻胞弟前晚提告恐嚇罪,他說,簡真的是可惡至極,不判死一定會造成社會問題,全家人相當害怕。
毒駕問題日趨嚴重,事故頻傳釀不少悲劇,提高毒駕刑責是各界共識。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審查刑法第一八五之三條修正案,國民黨立委質疑行政院版「毒駕致死」未將死刑列為法定刑,不符合人民期待,因各方對量刑意見不一,決議保留並送黨團協商。
日昨聯合新聞網刊出廿多年前犯下盧姓女建商撕票分屍案的死囚歐陽榕,在看守所內因多重器官衰竭病逝,沒能在刑場「伏法」,法界直言此案凸顯司法技術性拖延,讓「自然死」變相取代刑罰執行,與正義如何伸張形成矛盾。
犯下2003年高雄鳳山盧姓女建商撕票分屍案的死囚歐陽榕,在看守所內因多重器官衰竭病逝,終究沒能在刑場上為其殘虐的犯行「伏法」,法界直言此案凸顯司法技術性拖延,讓「自然死」變相取代刑罰執行,與被害人及家屬追求的正義如何伸張形成矛盾。 死囚歐陽榕作為2024年死刑釋憲案的聲請人之一,他的「自然死亡」不僅是台灣30多名死囚現狀的縮影,更如同一把利刃,凸顯當「自然死」實質上取代了「法律執行」,當檢察總長甚至必須依據釋憲結果為包含已故死囚在內的部分案件提起非常上訴時,這究竟是人權保障的里程碑,還是國家刑罰權的自我閹割與司法資源的嚴重錯置?
23年前盧姓女建商遭撕票案,被判死刑定讞的主嫌病死獄中;當年擔任高雄縣刑警隊副隊長的王國基,2年前已從高市刑大兩線三星組長退休,他回想當年偵辦這起震驚全國的重大刑案指出,歐陽榕被判死刑定讞,待死之囚仍一再辯稱「非他所殺」,但根據各種證據及跡證,「這種說詞任誰都不會信」。
死囚歐陽榕遲未伏法,病死獄中後檢察總長還要因為全案判死沒有一致決而提起非常上訴,法界直言荒謬。
廿三年前,男子歐陽榕被控覬覦盧姓女友人財富而擄人勒贖再撕票分屍,被法院判處死刑定讞。他沒有伏法,今年初病死獄中,但因死刑判決未符合憲法法庭要求的「一致決」,檢察總長將提非常上訴,成了司法史上首件「已死亡的死囚」司法救濟案。
「若不是你殺的,頂多是遺棄屍體罪」,老刑警一番勸說,歐陽榕鬆口說出了棄屍地點。他辯稱,盧姓女友人心臟病突發驟逝,他擔心盧家人追究才分屍丟棄。但法院認定他擄人勒贖而殺人,判死刑定讞。他坐監廿三年始終未伏法,今年初病逝獄中。
入獄20餘年,關押在高雄第二監獄的死囚歐陽榕,因罹患糖尿病,且長期未規律服藥,致酮酸中毒、上腸胃道出血導致多重器官衰竭,今年1月25日病死獄中;23年前,歐陽榕因撕票殺害盧姓女建商被判死刑,家屬質疑遲未執行槍決,正義無法實現。不過,檢察總長認定此案確定判決並沒有「一致決」,以判決有瑕疵為由替歐陽榕提起非常上訴,成為「已死亡的死囚」首例司法救濟案。
男子張泓毅前年掐脖勒斃陳姓妻子、岳母及三歲繼子,伴屍六日後棄屍租屋處,再竊取現金、存摺、首飾逃亡,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依家暴殺人等罪判張三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張針對量刑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批他手段「殘忍至極」,昨判上訴駁回。
基隆簡姓男子去年五月涉嫌酒後用枕頭悶死五歲兒子,一審判無期徒刑,近期竟從基隆看守所寄信恐嚇前妻,揚言「出來一定要滅全族」。基隆看守所表示,該信件寄出時外觀正常,沒有違禁物,所方無法預先得知內容,已通報目前收容的土城看守所對簡男的書信嚴格管制。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審理康建生技公司命案,昨再判凶手李鴻淵三個死刑,給予被害家屬些許慰藉,但最高法院近年來對死刑案無一不撤銷,「終審實質廢死」立場鮮明,本案也可能落入不斷「撤銷發回」的循環,甚至自為改判,無止盡折磨被害家屬心靈。
男子李鴻淵自認遭前東家欺凌,四年前持三把手槍闖入南投康建生技公司,槍擊負責人賴敏男等五人,釀四死一重傷,一、二審皆判李三個死刑,最高法院以未精緻化量刑、未做更生教化可能性鑑定為由,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認定李以「行刑式槍決」四人,判死罪責相當,昨以一致決仍處三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1951年軍方審判馬祖芙蓉澳地雷爆炸滅村案,這起軍中因營區地雷爆炸造成人員死亡等損失案,原本僅判兩位失職軍官徒刑,蔣中正總統改為原瑞麟無期徒刑,楊思禹死刑。資深記者高凌雲從歷史檔案中發現,軍方曾再次向蔣中正報告,「於法無據」判處楊思禹死刑,可否改判無期徒刑?但後來還是死刑。
毒駕奪命案件頻傳,行政院長卓榮泰強調以「毒駕零容忍」態度嚴厲執法,昨更誓言修法強化執法依據,但諷刺的是,毒駕撞死派出所劉宗鑫的女子陳嘉瑩一審被判處死刑,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三名律師辯護,試圖於二審翻盤,訴訟費用卻是人民納稅錢埋單,她未費分毫,看在被害家屬與人民眼中,情何以堪。
男子吳龍滿二○二三年不滿樓上鄰居吵鬧,持刀砍死樓上羅姓夫妻,一、二審都判吳死刑,最高法院認為未完成精神鑑定,前天發回更審;死者之一的蔡女父親不滿,質疑一審就做過鑑定,為何還要再鑑定?痛罵判決「無恥」。
白色恐怖時期的台灣因為戒嚴令,動輒槍決重罪人犯,但家中若有親人是空軍飛行員,那就有如一張免死金牌,即使犯下顛覆國家或者販毒死罪,都能逃過一死。軍方顧慮飛行員情緒受親人死刑影響,後果堪虞,多主動向總統府請求減刑,1950年代空軍相關人員駕機飛往大陸,幾乎年年發生,空軍防不勝防,總是希望減少外部對飛行員心理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