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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活絡臺灣創新板,台灣證券交易所全面取消創新板合格投資人限制,業經金管會16日同意修正核備,新制將自2025年1月6日起實施,屆時創新板個股投資人將從目前的30萬戶跳增至1,300多萬人,且交易面與一般板一致,不只能整張買賣,也可在盤中零股買賣。
臺灣創新板自2021年7月開板,統計至26日,創新板目前板上有19家,先前有雲豹(6869)、泓德能源(6873)兩家轉列上市,還有台灣虎航(6757)、GOGOLOOK-創(6902)等兩家等待轉列。
證交所力拚壯大台灣資本市場,積極打造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11月26日董事會通過臺灣創新板取消合格投資人限制的重大變革,希望透過制度優化調整,提供創新公司發揮實力的舞台,加上證交所專業協助,打造創新板成為創新公司首選掛牌地,帶領台灣資本市場構建具創新特色之產業群聚。
臺灣證券交易所董事長林修銘5日時曾指出,透過創新板改革,不只希望將新創公司留在台灣,更希望創新板成為亞洲新創企業掛牌的重要平台,成為亞洲的那斯達克(NASDAQ)。
本次聚焦取消合格投資人限制、提升創新性審查嚴謹度、打造彈性友善籌資環境,以及強化投資人權益保障等四大主軸,修正重點如下:
一、 取消合格投資人限制提升市場流動性
為引導更多國內外創新企業及資金進入資本市場,提升交易量能,本次修正取消合格投資人限制,採行一般板交易制度,創新板股票得信用、借券及盤中(後)零股交易,提供投資人多元交易工具參與市場。此外,為提升風險意識,自然人初次買進創新板股票前,須已簽署風險預告書。
二、 引進外部專家提升創新性審查嚴謹度
為嚴選富含創新特質企業加入創新板,打造創新板為各界認可的優質板塊,證交所將借力外部專家審查申請公司之創新性,符合創新性審查條件者,始得提報上市審議委員會審議。
三、 打造彈性友善籌資環境
申請創新板上市時已提出擬上市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股份辦理公開銷售,且於申請改列時符合股權分散規定標準者,得免再辦理公開銷售,使創新板公司籌資作業更具彈性。
四、 強化投資人權益保障
精進多項上市審查及監理措施,包括創新板上市審議會決議門檻提高為出席審議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銷貨集中於集團企業公司或非屬集團企業公司之關係人比重不得逾百分之七十、強化所營事業嚴重衰退及無獲利公司於「提升企業價值計畫專區」資訊揭露、創新板公司每半年至少辦理一次法人說明會,以及提高對承銷商協助法遵作業之調閱比率等。
其中,申請創新板公司必須簽屬自願配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13條之3,至遲於上市掛牌後一個月內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提升企業價值計畫專區」輸入提升企業價值具體規劃作法及執行情形,並積極與股東及利害關係人互動,以提升企業價值及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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