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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過期9年蛋黃粉大賺近7千萬 華肝董座二審仍判3年8月
華肝基因公司涉嫌將過期近9年的蛋黃粉販賣給下游廠商,獲利將近7000萬元,一審華肝負責人陳昌平、鍾姓研發主任等5人判刑1年8月至3年8月不等徒刑,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今宣判,僅其中一名林姓主管從輕改判1年8月,其餘人均維持原審量刑。
2007年,華肝研發特定基因體雞蛋,將蛋黃、蛋白分離後,委託代工廠生產「IgY蛋黃粉」。蛋黃粉過期後,華肝未依程序銷毀過期的蛋黃粉,拿掉保存期標籤後,銷售給下游保健食品廠商,再由廠商製造「甘益壯」、「好欣泉」等28種錠膠狀或粉狀食品。
檢方根據在華肝查扣的出、入貨單據,以及徐男、鍾男等人證詞,發現華肝靠著出售這批逾期的蛋黃粉,至少獲利近7000萬元,不少成品銷售後,已被不知情的消費者吞下肚,涉案5人被依詐欺罪嫌起訴。
一審法官認為,陳昌平早知蛋黃粉過期,甚至開會時都提過蛋黃粉已過保存期限,多次向陳昌平提醒,陳卻未下指示,還指蛋黃粉可保存20年,便置之不理。
一審法官認定陳昌平怕影響下游代工廠製造意願,隱匿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主觀上有詐欺不法意圖及故意,依販售24次計算,各依詐欺取財罪判刑10月至1年9月不等徒刑,合併應執行3年8月。
其餘涉案4名主管則處1年8月至2年6月徒刑,2011年起至2019年間出售蛋黃粉獲利6944萬元列為不法所得,宣告沒收。
陳昌平等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今宣判,其中一名林姓主管,合議庭認定她有幾次犯行應不知蛋黃粉已過期,改判無罪,但有幾次仍參與詐欺,合併刑部分從輕改判1年8月,其餘人刑度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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