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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讚陳時中「部長好酒量」 醫師陳世瑀貪汙關6年、偽造文書也定讞
新冠疫情期間與時任衛福部部長陳時中飲宴,誇讚「部長好酒量」的醫師陳世瑀,被控傳輸不實醫療資訊至健保署申領費用遭訴;台北地院審理認定,陳世瑀身為開業醫師,危害全民健保制度的正確性,依偽造文書罪判4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檢察官與被告上訴定讞。
陳時中2020年6月參加餐敘卻未戴口罩唱歌,在旁起鬨「部長好酒量」的醫師陳世瑀(原名陳識中)因2009年擔任台北縣立醫院心臟內科主任時,向多家醫材廠商收回1263萬元回扣而遭訴收受賄賂、洗錢等5罪,高院裁定應執行6年徒刑,最高法院6月19日駁回抗告定讞。
陳世瑀是全心醫學陳醫師診所醫師,該診所與衛福部簽有「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規定,陳世瑀受託辦理全民健保執行醫療業務時,保險對象應親自就診,才能按實際診療情形領取醫療費用。
檢方起訴指控,陳世瑀明知病患非因疾病就醫而是自費健檢,不應另外申報就診及健保點數,卻以創造就醫需求、重複施作或是健檢項目中涵蓋健保等方式,以電腦製作病患不實電磁紀錄,再透過電腦連線申報方式,於偽造資訊後次月20日前提交至健保署,造成健保署誤付醫療費用。
高院認為,北院認定陳世瑀有罪,認事用法均無違誤,且量刑4月、得易科罰金妥適。本案被告除陳世瑀外,還包括全心醫學蕭醫師診所醫師蕭文黌、京閣醫學吳醫師診所醫師吳佩翰,兩家診所實際由陳世瑀獨資經營,這兩名醫師一、二審皆無罪。
檢察官認為陳和蕭文黌、吳佩翰共犯業務上登載不實、詐欺取財罪,但蕭文黌、吳佩翰因確實有為病患看診與醫療行為,不構成犯罪,陳就此部分申報就診情形及健保點數,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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