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關稅法12月上路 安永給台企五大提醒
中國大陸將在12月1日將正式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法」(關稅法),將對企業進出口合規管理提出更高標準;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提醒,進行跨境貿易的台灣製造業及貿易業者應留意五大重點,以減少潛在風險。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近日舉辦研討會,提醒台企留意中國關稅法最新修訂的影響及因應策略。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全球貿易及供應鏈稅務諮詢服務執業會計師吳雅君指出,第一,海關稅收徵管改革成果上升為法律規定,新法規定中國大陸的海關可以採取「貨物放行與稅額確定相分離」的模式,從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納稅款或者貨物放行三年內,有權核實應納稅額,對企業的稅務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第二,提升涉稅要素的預期效益,中國大陸的海關將應申請人的申請,對實際進出口活動有關海關事務作出預先裁定,協助企業提前掌握涉稅事項,降低合規風險;第三,加大主動揭露的制度紅利,進一步放寬不予處罰範圍等,鼓勵企業主動揭露問題,降低法律風險。
第四、強化違法行為的處罰規定,對涉稅違法行為進一步明確處罰標準,情節嚴重者最高,可處人民幣三萬元以下罰款;第五,強化企業合規管理責任,規範進出口活動關稅徵納的法律框架和要求,要求企業在日常經營中強化合規管理。
面對新法規,安永(中國)企業諮詢有限公司間接稅與國際貿易合夥人張國瑜建議,企業應建立內部合規體系,並注重日常關務管理合規性,包括自主合規審查與風險評估、持續強化合規管理體系,仔細核查歸類、價格、原產地等涉稅資訊的申報準確性;重視海關預先裁定,對於歸類、價格、原產地判定等複雜技術性問題,主動向海關申請預先裁定,增強進出口申報及稅務確定性。
張國瑜還說,企業也應針對自查中發現的涉稅問題,積極採取主動揭露策略,但須注意若有以下情形,則可能無法透過主動揭露得以免罰,包括報告前海關已經掌握違法線索、報告前海關已經通知被稽查人實施稽查、報告內容嚴重失實或者隱瞞其他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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