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不再堅持戰鬥?民調曝烏克蘭人盼「談判結束戰爭」 對西方信任度下降

冷眼集/勞部錯失3時機 霸凌案血流成河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傳出公務員遭長官霸凌而發生憾事,勞動部調查報告,稱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長謝宜容管理方式「目的良善」,有人到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獻花反諷。記者胡經周/攝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傳出公務員遭長官霸凌而發生憾事,勞動部調查報告,稱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長謝宜容管理方式「目的良善」,有人到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獻花反諷。記者胡經周/攝影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吳姓公務員之死,正因勞動部在三個關鍵時刻不聞不問、不告不理、不乾不脆,導致未及時阻止憾事,也讓同仁對上級機關信心盡失,陳情吃案、懲處虛與委蛇更讓勞動部淪為全民譏諷的「霸凌特區、勞工地獄」。

整件事的起源,根本不是勞動部長何佩珊口中的官僚科層體制「平庸之惡」,北分署霸凌案本質並非盲從、聽命行事,而是官場文化的「昏庸之惡」,勞動部關鍵時刻應作為而不為才搞到血流成河地步。

基層爆料,北分署同仁曾在今年二月向時任政次王安邦陳情,陳情書六大指控洋洋灑灑卻毫無下文,倘真如此且當時立案展開調查,是否就能提早發現、導正北分署職場霸凌狀況,也就不會發生十一月初的吳員悲劇?這是勞動部錯失的第一個關鍵時刻,讓勞動部失去盡忠職守、親力親為的吳員,更失去北分署全體同仁的信任。

本月初憾事發生時,勞動部在輿論逼迫下遲至四天後才有動作,何佩珊雖說第一天就有在思考是否展開調查,但調查啟動確實太慢。假設何佩珊第一時間當機立斷,展現追查事因的鐵腕態度,根本輪不到同黨議員「監督」,也不用北分署同仁集體自救而四處向民代陳情、向媒體爆料;這是勞動部錯失的第二個關鍵時刻。

第三個關鍵時刻是前天調查報告公布記者會。姑且不論調查結論是否荒腔走板或用語不專業、用語錯誤,當霸凌已成事實,做出懲處就是義務,面對全民期待的究責、重罰,調查報告不但無法給交代,何佩珊更在記者會上強調必須依程序送考績會議處,僅做出調非主管職處分,無怪乎外界質疑謝宜容「後台硬」的聲量愈來愈大。

二○一三年洪仲丘事件,遭疑滅證的國防部引發全民公憤,諷刺國防部為「國防布」,白衫軍運動由此而起。十年後的北分署公務員之死也出現吃案疑雲、官官相護之說,這份即視感形同向社會大眾展示,即便是政黨輪替,官場上的重重黑幕從未真正卸下,對比何佩珊數度落淚,又有誰疼惜基層勞工。

★珍惜生命,若您或身邊的人有心理困擾,可撥打
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

何佩珊 勞動部 國防部 洪仲丘 謝宜容 霸凌

延伸閱讀

何佩珊願為霸凌案請辭 卓揆道歉促釐清責任

北分署霸凌案 勞長何佩珊:可能我也不適任 會向政院請辭

公務員之死何佩珊擬請辭 卓榮泰16:30親上火線說明

涉霸凌致下屬身亡謝宜容傳辭職 勞動部:沒收到辭呈

相關新聞

何佩珊已向卓揆口頭請辭 今天請假未出席行政院會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之死案延燒,處置作為遭到批評的勞動部長何佩珊今天缺席行政院會,行政院證實,何佩珊已向行政院...

因菊系而拔擢謝宜容?許銘春否認:沒有這回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1名39歲公務員日前在辦公室輕生,北分署長謝宜容被質疑長期職場霸凌,昨日被勞動部記2大過免職。外傳一手拔擢謝宜容的勞動部前部長許銘春,今天上午到高雄港口慈濟宮參香後接受媒體訪問,許銘春說,勞動部的報告指稱謝宜容是「目的良善」,但社會大眾都無法接受,「當然我也沒辦法接受」。

懶人包/勞動部霸凌案政府哪根螺絲鬆了?疾管署、海科館也被爆 事件總整理

身為執掌、管理我國最大勞動相關政策與權利的政府機關勞動部,竟有員工在辦公室輕生,後續再被爆料出霸凌事件,全案讓勞長質詢時哭著說出:「將提請辭」,也讓行政院大開記者會,連總統也發文道歉了,事情為何會發生至此?後續還有其他公務單位再爆出霸凌事件,一文總整理事件經過。

3司長疑涉霸凌!衛福部次長證實「2人具名舉報」

官署霸凌案件頻傳,繼勞動部後,衛福部接連爆出職場霸凌案件,除疾管署整備組長外,立法委員陳昭姿今天爆料,衛福部還有3位司長...

聯繫不上謝宜容 勞動部:她明天不會出面道歉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霸凌案鬧得沸沸揚揚,勞動部長何佩珊昨天在立委逼問下允諾,明(22)日北分署長謝宜容銷假上班會帶她...

公務員之死引爆「反霸凌大遊行」?眾人響應 網揪隱憂:沒選舉沒熱度

一名網友近日在PTT以「反霸凌大遊行你會參加嗎?」為題發文表示,他覺得這次北分署公務員疑似霸凌案會延燒得比洪仲丘案和太陽花學運更大,而且台灣廣大的「奴工」...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