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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縣許姓男子今年11月加入詐騙集團當車手,被警方逮捕並移送偵辦,彰化地檢署發現許男先前當車手4次,被外縣市警方捕獲,次次移送被羈押後釋放仍再犯,彰檢這次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嫌將他提起公訴,移審聲押獲准。
起訴書指出,由「劉芷瑩」、「專案經理-張雪琴」及其他真實姓名與年不詳者組的3人以上詐欺集團,今年8月在臉書投放投資廣告,彰化縣蕭姓男子瀏覽並點擊所附連結,跟劉芷瑩、張雪琴聯絡,這兩人佯稱可下載某富投APP投資股票獲利,蕭男信以為真,面交110萬元後「獲利」。蕭男歡喜不已要求出金,詐團聲稱需相對支付稅金110萬元,此時才知被詐。
蕭男報警並配合警方誘捕詐團成員,約定在彰化縣社頭鄉一座寺廟面交稅金。詐團先把偽造的富投公司印章及收款文件的電子檔,傳送到統一超商IBON系統,許姓車手到統一超商列印後,前往寺廟和蕭男見面,蕭男拿出警方準備的1張千元鈔票、900張千元假鈔綁成的錢磚取信許姓車手,許姓車手也拿出偽造收據等文件讓蕭男簽名,完成手續後,埋伏員警一擁而上逮捕許姓車手。
許姓男手被移送偵辦,彰檢發現他有4次當車手的記錄,每次被羈押都獲釋,法院一面審理他的許欺案,他一面在外犯案。彰檢以他羈押後釋放又再犯的情形,及刑案資料查註記錄表、矯正檢查,請彰化地院斟酌,案件移審後續押,避免再犯以維護社會大眾財產安全。彰化地院已裁定續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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