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神童的填鴨教育?古典音樂教育與消費文化資本的反思
近日「以馬內利英語」粉絲專頁上發布了一篇引發網友熱議的文章。其內容大概是宣傳該機構所教育的孩子如何「文武雙全」,在學科考試表現優異之餘,也能在其他領域有傑出的表現。在文中提到的Felix和Jenny兄妹特別在古典音樂領域也有不俗表現。文中同樣引述這對兄妹的媽媽對於讓孩子學音樂的看法,這位媽媽表示:「音樂是我們送給他們一輩子的禮物,未來如果出國了,音樂也許還能成為他們另一條路。」後文接著附上這對兄妹每天密集讀書和練琴的生活行程,作為媽媽在孩子教育過程中盡心盡力的佐證。
且先不論這樣的「禮物」對10歲上下的孩子來說是否過於沉重──至少該貼文宣稱,兩兄妹甘之如飴。這位媽媽的看法相當程度反映了一些問題,筆者認為值得更加深入探討。首先,當家長們送孩子去學習「音樂」時,家長們希望孩子們學到的內容(what)是什麼?其次,送孩子學音樂的文化象徵及其背後目的(why)究竟是什麼?以及最重要的,該位家長採用的做法是否真能將孩子送入音樂殿堂?
▌「文化資本」與古典音樂養成體系的建構
想要探討這些問題,需要涉及「文化資本」概念。在法國哲學家布赫迪厄的思想中,「資本」共有三種形式,分別是經濟資本、社會資本與文化資本,彼此之間可以轉換。其中「文化資本」是獲得門檻最高的資本,需要透過長時間且系統性的教育才能獲得。有時文化資本只會展現在生活中的枝微末節之處,例如某些行為舉止;某種技能,例如演奏樂器;甚至是言談之間的措辭與內容。但也因為文化資本積累的成果通常會在不經意之間展示,其結果往往更容易分化階級,甚至是構成歧視的基礎。
若從消費(consumption)的視角出發,欣賞一種音樂文化不只是一個音樂行為,也同樣展現了消費者希望表達的階級認同,例如去國家音樂廳欣賞一場古典音樂會的演出,在許多國家都帶有欣賞者「很有氣質」的暗示。在此,「消費」不僅侷限於買一張音樂會的票或是一張CD,送孩子去學習樂器、甚至談論音樂的行為,都算是廣義的「消費音樂」。
回到當前古典音樂文化的形塑歷史。當前音樂學院系統化、專業化的演奏家訓練模式,其實並不是可以上溯自中世紀或文藝復興的古老體系,而僅僅是19世紀的產物。維也納音樂與表演藝術大學創立於1817年;皇家英國音樂學院(Royal Academy of Music)創立於1822年。著名的英國皇家音樂學院(Royal College of Music)和美國茱莉亞音樂院更是19世紀末才誕生的音樂學院,分別創立於1882和1905年。在音樂學院的訓練體系中,學生們越來越被要求投入大量時間來培養盡可能精準的高超技巧。浪漫主義時期,強調個人表現與極致技巧展現的時代氛圍更起到推波助瀾的效果。
與此同時,在這些以培育專業演奏家為目標的音樂學院問世時,也是工業革命之後、歐洲中產階級興起並逐漸成熟的歷史階段。一直以來,音樂在歐洲都被視為「自由藝術」(liberal arts)的一種,必須要是上層階級的「自由人」才能夠學習。大約從工業革命開始,歐洲的中產階級在市場經濟逐漸成熟的背景下,開始有餘裕接觸古典音樂,接著一步步成為了古典音樂的主要消費族群。
換言之,從消費角度來看,整個19世紀的古典音樂文化史可以說是古典音樂文化逐漸成為「高級文化」代表的形塑過程,19世紀歐洲中產階級對古典音樂的消費,也是希望透過這種消費行為來讓自己能夠接觸原先只有「自由人」才能接觸的音樂,從而獲取文化資本。最後,在歐洲列強船堅炮利和文化帝國主義的脈絡下,這種概念逐漸遍及台灣、東亞,乃至世界各地。日本學者吉原真里,便曾以在美國的亞裔演奏家作為研究對象,探討學習古典音樂如何成為他們實現階級流動的方式。
▌台灣的古典音樂消費與文化資本
在台灣,相信許多讀者都聽過,甚至擁護一種說法,即是認為:讓孩子學音樂不是希望他們以後可以成為大師級演奏家,也不一定要以音樂作為職業。只是希望孩子們能夠透過音樂來陶冶性情,培養興趣與對音樂的審美。但實際上,每當逢年過節、親友聚會的場合,學音樂的孩子往往被要求在大家面前「秀一下」。孩子收穫掌聲之餘,或許滿足更多的是父母的虛榮心。
更有甚者,父母或老師會希望小孩能在音樂比賽中得獎。對參賽者而言,在當前多元入學的制度中,即便不是目標往音樂系升學,能夠在備審資料多列上一些課外活動的成果,多少會有加分效果;對家長而言,孩子獲得的獎盃擺放在家中客廳,自然在親朋好友聚會時顯得格外有面子;對老師而言,不論是自己指導的學生獲獎,或是直接參與評審過程,都能讓自己的教學生涯更加順遂;最後,對賽事主辦方而言,參賽者的報名費收入,以及「決定評審團成員」的權力也讓台灣大大小小的音樂比賽絡繹不決。
在這個可謂完整的產業鏈中,每一方都透過消費古典音樂這種文化資本,獲得不同的利益。為了能夠在比賽中順利脫穎而出,「讓孩子贏在起跑點」的訓練模式逐漸成為常態。除了長時間(卻不一定注重效率)的練習外,更常聽到的是某某的學生或孩子才幾歲就可以駕馭蕭邦、李斯特之類的困難曲目……云云。凡此種種,造就了台灣滿街都是「音樂天才兒童」的景況。
填鴨式教育模式下,或許依然有少數人能熬過艱苦的過程,最後選擇音樂作為志業,但筆者身處音樂學領域多年,見過更多的案例是:從小爸媽逼我要學鋼琴,學了好幾年,到國/高中因為注重學業就停了,現在全部都忘光了。也不會想去聽音樂會,一方面是音樂會的票很貴,還會喚起小時候學琴不好的回憶。在極端案例中,過於緊迫的教育方式更有可能在孩子心中種下一種焦慮:「爸媽喜歡我是因為我在比賽裡表現好。要是我哪天表現不好了,是不是他們就會不喜歡我了!?」
簡而言之,消費古典音樂的過程中,許多人的重點已經變成強調其背後所隱含的意義。例如,父母之間談論小孩每天花多少時間練琴時,重點已經不是在這段時間孩子得到多少對音樂作品的理解,而是比較自己的小孩練琴有沒有更加認真。在這個過程中,許多人已經失去了要讓孩子透過音樂陶冶性情、培養美感的初衷。
▌演奏家的養成之路
另一方面,想要養成一個以音樂為職業/志業的孩子會需要經歷哪些階段呢?在以馬內利英語的貼文中,哥哥Felix曾有機會在維也納著名的金色音樂廳演出。誠然,維也納金色音樂廳在古典音樂界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金色大廳是維也納愛樂樂團固定演出的舞台,每年著名的維也納愛樂新年音樂會都在該廳舉辦。走進音樂廳,兩側陳列著作曲大師的頭像雕刻,每一步都讓人感覺到其所乘載的古典音樂文化傳統。許多音樂家都以能夠在金色大廳中演奏作為畢生榮耀。而無數觀光客也都慕名而去,如果有機會造訪維也納,在金廳中欣賞一場音樂會應該會是許多人的景點清單之一。
在該則貼文中並沒有提供太多Felix如何能在金色大廳演奏的細節,筆者也無意過度揣測其過程。但如果以演奏家養成的角度來說,如此成就固然可喜,卻也不盡然保證後續養成就能一帆風順。作為一名職業演奏家,追求的不該是單一場傑出表現,更重要的是如何持續不斷在密集演出,以及身心狀況未必完美,例如心理壓力、感冒、落枕、女性音樂家生理期……等大大小小的負面因素下,依然能夠維持穩定的水準。換言之,比起追求閃耀的高點,「如何維持基本盤」才是職業演奏家更重要的課題。
該貼文另外引發熱議的點在於,如此密集練習究竟對養成音樂家有無幫助。或許會有人舉出一些成功案例來說明密集訓練的效果和必要性,例如中國鋼琴家郎朗,即是從小接受近乎軍事化訓練而後成功的著名演奏家之一。
但就筆者的經驗來說,這些最終成功案例都可謂是鳳毛麟角的存在,也就是所謂「倖存者偏差」,更多案例是如同上文所述,過於嚴格的要求早早抹殺了孩子的興趣,一生的禮物最終變成孩子一輩子痛苦的回憶。至於密集訓練有沒有效果呢?從眼下來看,揠苗助長固然短時間內呈現了讓人滿意的成果。但真正的職業演奏家之路好比馬拉松,開頭就全力衝刺,用盡體力取得短暫領先的跑者,通常不會是笑到最後的贏家。
況且,就筆者的觀點來說,培育成功的演奏家並沒有保證成功的公式,每位成功的演奏家背後都有自己的故事。但可以肯定,足量的練習是必須的,重點是孩子有沒有辦法找到自己願意犧牲玩樂時間投入枯燥練習的理由,而不是由家長代為認定「孩子自己有興趣」。
▌學「音樂」必須是學「古典音樂」嗎?
上文討論還沒有觸及到一個問題:只能透過學習西方古典音樂來培養對音樂的審美嗎?讓孩子陶冶性情,培養音樂鑑賞能力的媒介可以是歌仔戲、南管、北管、或其他種類的音樂文化嗎?相信透過這些不同音樂文化來培養音樂審美能力的觀點,在台灣很難說是主流的輿論。這種將西方古典音樂視為強勢/主流音樂文化,從而排擠其他音樂文化的想法,可以說是房間裡的大象,具體存在,卻還未收穫足夠的討論。無論如何,這樣的反例其實更加凸顯了古典音樂文化背後所代表的「歐洲菁英文化」依然是台灣社會所看重的文化資本。
誠然,許多古典音樂的作品都擁有深刻內涵以及對人性的探討。但這不代表其他音樂文化就不具備同等深度,值得細細品味與發掘。如果赴維也納演出算是台灣之光,那麼筆者是否也可以期許某一天,在台灣成為精通北管音樂之人,也能被大眾與家長視為榮耀。
從10多年前《虎媽的戰歌》到以馬內利英語的貼文,古典音樂的教育模式一直是大眾討論的熱門議題。但筆者認為在這些討論背後,在接觸、學習、欣賞古典音樂時,我們到底是在認識更深、更多元的音樂文化,還是只是在消費其蘊含的文化資本?或許這才是每個人應該自問的問題。
責任編輯/王穎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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