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車主 中國人大修法管自駕車 明定事故責任
中國人大通過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針對自動駕駛與輔助駕駛明確定義,並將事故與違規責任更多歸於車企,以保護車主權益。AI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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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自動駕駛愈來愈普遍,為跟上新型出行工具的改變,中國全國人大28日通過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明確自動駕駛汽車和輔助駕駛功能的概念,完善相關法令責任。
根據中國相關數據顯示,中國L二級組合駕駛輔助功能乘用車滲透率已達70%,而首批L三級有條件自動駕駛車型開始在多個城市的特定區域上路通行。隨著自動駕駛、輔助駕駛功能在道路交通中應用愈來愈多,發生事故責任由誰承擔,成公眾關切的話題,但現行道交法未規定相關場景下的權責畫分。人大這次在道交法內新增「自動駕駛汽車的特別規定」專章備受矚目。
專章裡明確了自動駕駛汽車和輔助駕駛功能等概念。央視引述專家表示,自動駕駛是以L3及以上來設定的。L三級是指:汽車駕駛人雙手可以離開方向盤,可以脫手,但是不能脫眼,必須時不時關注車輛的運行狀態。L四級是駕駛人不僅可以脫手,也可以脫眼。在相當程度上扮演著乘客的角色。L5級是指車輛可以沒有方向盤,這就意味著車內人員完全意義上就是乘客了。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徐輝指出,近年來有車企把「輔助駕駛」包裝成「自動駕駛」,出了事卻搬出「駕駛員是第一責任人」的說辭,把責任推給「未及時接管」的用戶。此次修訂草案明確自動駕駛汽車和輔助駕駛功能的概念,要求生產企業、進口企業不得虛假、誇大宣傳自動駕駛功能。
修訂草案規定,在自動駕駛功能激活狀態下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由自動駕駛汽車生產企業、進口企業接受處理。自動駕駛汽車生產企業、進口企業認為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與自動駕駛功能無關的,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有評論認為,相關規定畫清權責邊界,保護車主權利,同時要求車企必須實時監控上路車輛、終身承擔安全責任。
主要是釐清自動駕駛與輔助駕駛的權責邊界,解決事故發生時究竟由車主還是車企負責的爭議,避免車企把責任推給用戶。 草案規定,在自動駕駛功能激活狀態下若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由生產企業或進口企業接受處理;若車企主張與功能無關,須自行舉證。 修法要求車企不得虛假或誇大宣傳自動駕駛功能,避免把輔助駕駛包裝成自動駕駛,同時也強化車企對上路車輛安全與責任歸屬的承擔。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