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署變否決 權力無節制
立法院長韓國瑜日昨指責行政院將不副署武器化,行政院回應,副署權是憲法賦予行政院用來守護憲政秩序的「盾牌」,截至八月為止,行政院已副署立法院三讀的法律案二○一案,「僅八案未予副署,占百分之三點八」。此言一出再次引發爭議。
前天立法院通過國民黨版無人載具條例,行政院第一時間仍未說明閣揆是否會副署;遑論更早之前,延宕三百五十一天的中央政府一一五年度總預算,八月十四日終於完成三讀。無論審議過程如何爭議,法定預算既經代表民意的立法院議決,行政院就應共體國事、依法執行,不能只要求國會尊重行政權,自己卻選擇性尊重國會。
更令人憂心的是,行政院長先前拒絕副署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衛星廣播電視法》及《立法院組織法》三項修正案,而後又拒絕副署《有線廣播電視法》與《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不副署若從特殊例外變成經常手段,行政與立法的衝突便不再只是政黨對抗,而是憲政秩序的危機,那裡是「只占幾趴」那麼簡單。
行政院認為法案窒礙難行,憲法已有覆議制度;認為違憲,也應循憲法訴訟解決。若覆議遭立法院否決後,行政院長仍可藉「不副署」阻止法律公布,副署便從責任政治制度,異化為沒有期限、缺乏程序規範,也不受即時司法審查的「行政否決權」。行政院既是爭議當事人,又自行認定違憲並拒絕副署,難謂符合民主憲政的分權制衡。
問題根源在一九九七年修憲。當年取消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同意權,卻未全面重整副署、覆議與政治責任的配套。總統可以直接任命行政院長,閣揆實際上近似總統在國會的施政幕僚長;憲法增修條文卻又規定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形成總統掌握實權、閣揆承擔名義責任、國會難以追究真正決策者的「責任斷裂」。
本屆政府更是總統以相對多數當選、執政黨在國會未過半的「雙重少數政府」。總統雖當選,卻未取得過半選票;執政黨也未取得國會多數,政治上更應謙卑協商,不能把相對多數解釋為完全執政的授權,更不能將國會多數的每一次表決都視為行政權遭到侵犯。
化解困局不能只等待下一次政黨輪替。短期內,對爭議法律應回歸覆議、朝野協商及憲法審判,不應繼續擴張不副署的適用範圍。總統也應依憲法院際調解精神,主動促成朝野領袖及行政、立法兩院的實質協商。
長期而言,總統選舉宜採第二輪決選制。第一輪無人取得過半數,即由得票最高兩組進行決選,使總統取得過半有效票的民主正當性,也促使政黨在選前整合。當總統所屬政黨未取得國會多數時,則應依聯合內閣精神,由總統與國會多數協商組閣,讓參與決策的政黨共同承擔施政責任;必要時,更應修憲恢復行政院長的國會同意權。
總統有實權,就應承擔實責;行政院既向立法院負責,就必須尊重國會。若每逢朝小野大,國家便只能陷入四年對抗,受害的不是任何政黨,而是國家治理與人民福祉。憲政不能勝者全拿,更不能將制度操作到極限;權力一旦失去節制,副署變成行政否決權。造成行政權凌駕國會代表民意行使立法權之憲政危機,絕非國家之福。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