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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供公眾通行 地價稅減免

本文共437字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台南市財稅局表示,供公眾通行的騎樓走廊可減免地價稅,不過具體減免程度會依騎樓走廊地上有無建築物,以及建築物層數不同而有所差異。

財稅局解釋,台灣氣候炎熱多雨,許多建築設有騎樓以提供遮蔽,依規定,騎樓用地若未圍用、封閉或從事營業活動,且提供公眾通行,即符合減免地價稅資格。

稅務局說明,如果騎樓走廊上沒有任何建築改良物,該騎樓用地可完全免徵地價稅;若地上有一層建築物,可減徵地價稅二分之一;若有兩層建築物,則減徵三分之一;有三層建築物則減徵四分之一;若建築物層數達四層以上,則僅能減徵五分之一。這些比例是依據樓層增加對騎樓通行空間的壓縮程度而訂定,以維持減稅公平性。

財稅局提醒,若想申請當年度騎樓地價稅減免,須在地價稅開徵40日前、也就是每年9月22日前完成,經核准後當年度地價稅才能適用減免,若逾期則須等到次年起才能適用。若用途未變更,經核准後的騎樓地減免無須再次申請。

稅務局呼籲,民眾如有符合條件的騎樓用地,應及早檢視並準備相關文件,以確保在期限內完成申請,避免錯失減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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