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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最後一章應用制度基因的分析方法,簡略討論了蘇歐極權制集團的制度轉型和臺灣的制度轉型,以及這些轉型對中國未來的啟示。具有中國特色的極權制─區管式極權制─是中國與蘇歐極權制之間最大的差別(第十一、十二章)。正是這個差別使得中國的私企能在經濟改革中獲得發展,並成為推動中國經濟發展的關鍵因素,從而挽救了中共政權。但從2010年代後期起,中國出現了全面逆轉,這表明中國經濟的一度發展並不能使中共完全擺脫蘇共的命運。共產極權制的基本制度仍然無法改革,經濟改革仍然註定要失敗(第十三章)。然而,除經濟停滯外,蘇歐共產黨最終得以和平放棄極權制,還源於巨大的社會壓力和對人權-人性的社會意識。這些社會壓力和社會意識都與蘇歐的制度基因相關(第十四章)。與蘇歐相比,中國在人性-人權方面的社會認知相對薄弱。此外,在中共統治下,長期以來軍人干政;同時,中共有意制度化培養太子黨作為接班人(第十四章)。所有這些因素共同決定了,即便在經濟長期停滯的情況下,中共領導也很難和平放棄極權制。
理解臺灣民主轉型的關鍵在於識別臺灣與中國的制度基因早就存在的差別,以及威權制與極權制之間的質的差別。首先,中華帝制對臺灣的短期統治早在十九世紀末就已終止,使得中華帝制的制度基因在臺影響淺薄。在日治時期的大正民主時代,臺灣已經開始形成民主憲政的制度基因。而共產國際從未到達過臺灣,國民黨也不是極權主義黨。在國民黨治下的臺灣,不僅未徹底清除民主憲政的制度基因,反而為其提供了生存和成長的機會。在部分實施《中華民國憲法》的威權時期,透過地方選舉、私企大發展和公民社會的普及,在臺灣制度轉型前的幾十年裡,民主憲政的制度基因在臺灣社會已經有了大發展,並由此產生了要求建立憲政的社會壓力。臺灣的制度轉型正是依靠威權統治者順應這一巨大的社會壓力而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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