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灌水 台中建商涉詐貸2.2億
台中一名建商涉嫌辦理北區老舊社區都市更新案時,以低價向地主購地,再透過虛偽合約墊高土地價格,向銀行申請高額貸款二點二億元。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楊凱婷指揮偵辦後,依詐欺銀行罪嫌起訴林姓董事長等五人。
檢方查出,七十二歲林姓董事長與五十歲李姓女副總經理,二○二一年間為開發北區中清段土地,明知實際購地價格每坪約二十三萬五千元至四十五萬元,仍為取得較高融資,虛增公司帳上土地取得成本。
林男涉嫌偽造多名地主授權出售土地同意書,並於二○二一年一月十一日與李女、林姓仲介及邱姓地政士,在公司內製作每坪六十五萬元的虛偽買賣契約,總面積八百九十八點五坪、總價五億八千三百七十萬元,由林男代替地主與建商簽約。
同年二月十八日,建商持相關契約及重建計畫向銀行申請土地融資。銀行誤信建商以五億八千三百七十萬元購地,於四月八日核貸八成、約四億六千六百九十萬元,並要求三個月內查核實價登錄與買賣契約是否相符。
檢調後來發現,建商實際是以每坪二十三萬五千元至四十五萬元不等價格向地主購地,部分交易還由建商協助支付土地增值稅或處理地上物拆除問題,卻透過邱姓地政士以每坪六十五萬元辦理不實實價登錄,製造土地高價購入的假象,牟取不法利益。
取得土地後,林男等人又於同年八月以其中十五筆土地向同一銀行申請二點二億元短期貸款,檢方認定貸款並非用於支付足額土地款,涉嫌詐貸。
偵訊時,林男辯稱授權李女處理;李女則稱公司確實以每坪六十五萬元購地;邱姓地政士也表示不知實際交易價格,認為雙方金額就是六十五萬元。林姓仲介則坦承配合李女將土地價格墊高至每坪六十五萬元;施姓開發公司負責人也供稱,曾依林男、李女指示擔任土地交易的過水人頭。
多名地主表示,因土地存在地上物、住戶及整合困難等問題,雖知道售價低於市場行情,仍因無力處理或急需資金而出售。
檢方認定林男等五人涉犯詐欺銀行罪,並就二點二億元詐貸案追查資金及損害,其中約一億三千餘萬元本金尚未償還,已請法院依法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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