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對台動武添變數?美學者:習近平1舉動 短期內限制大規模衝突能力

遭吳子嘉指控涉金流弊端 鄭朝方嚴正澄清提告捍衛清白

宜蘭奇廟…母雞飛高溫香爐下蛋還有「護法」燒不跑 民眾嘖嘖稱奇

土城當街殘殺妻與小姨 假面好爸爸連奪兩命判處無期徒刑

曾有家暴前科的男子謝文雄,去年7月7日駕車在新北市土城街頭,衝撞騎機車的張姓妻子和小姨子,當街持尖刀和球棒慘殺2女。昨天開庭時,張母哭求法官判死,張父更當庭下跪懇求法官「用國家的法律,給他應得的報應」,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今依殺人罪判處謝男無期徒刑

謝男從遭警方逮捕至分局,到檢方偵查起訴,進入法院審理,每次都流淚嗚咽,被死者家屬斥為「鱷魚的眼淚」,認為他不珍惜別人的生命,卻想用表現悔過珍惜自己的生命,絕對不相信他會改過。但謝男從未否認犯行,檢辯雙方主要都是針對其成長環境、家庭關係相關背景,針對其惡性就量刑部分爭執。

起訴指出,待業已久的謝男與妻子間因經濟因素,近年來口角不斷,今年5月中旬,男方出現肢體暴力打傷張女眼角,張女為此向警方求助並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兩人先行分居。

今年6月25日,新北地院先行核發暫時保護令,謝男於案發前一天返回土城2人員住處收拾個人物品,過程中摔壞存錢筒,張女再度報警將謝男依涉嫌違反保護令移送檢方,更加深謝男不滿。

案發當天上午,雙方前往新北地院家事庭,就普通保護令核發一事開庭,不料開完庭先行離去的謝男,竟提前返回土城原住處堵張女,雙方爆發激烈爭吵後,張女與張妹騎乘機車離去,情緒失控的謝男一路飛車追逐,最後撞倒兩姊妹行凶。

★《聯合新聞網》關心你:遇到家暴事件,請打113保護專線

男子謝文雄在土城街頭當街殘殺張姓妻子和小姨,新北地院國民法官依家暴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男子謝文雄在土城街頭當街殘殺張姓妻子和小姨,新北地院國民法官依家暴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土城 殺人 無期徒刑

延伸閱讀

毒駕撞死三重警員...他坦承吸毒開車不認「危險駕駛」 嫌判18年半太重

吸3毒逆向撞死騎士肇逃 高雄毒蟲毒駕重判20年

月台狠推台鐵站務員落軌骨折 台中男殺人未遂判5年

閃兵案起訴首開庭 坤達認罪加碼自爆損失已達1382萬

相關新聞

跟騷女網紅近2年「妳忘了我沒忘」 苗栗男狂發訊息判拘役45日確定

苗栗縣陳姓男子因長年關注一名經營網路社群的女網紅,以此為由展開長達近2年的跟蹤騷擾,不僅在多場宗教繞境活動場合尾隨守候,更透過社群軟體大量傳送示愛訊息、撥打電話騷擾,一審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拘役50日,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改判拘役45日,可易科,全案確定。

黑牌美商代操美股海撈6000萬佣金...富婆卻慘賠提告 更一審判決出爐

台中市余姓男子多年前以未登記外商(俗稱黑牌美商)名義,替一名富婆代操美股,數年前富婆驚覺帳戶面臨鉅額虧損,憤而終止合約並提告。余男辯稱,僅獲有限授權代為下單,無權匯出資金。一審依違反投信投顧法等罪,判刑1年、併科120萬元,二審逆轉判無罪,更一審近日駁回上訴,仍判1年、併科120萬元。

打擊跨境金融犯罪 國際洗錢組織艾格蒙副主席拜會調查局

艾格蒙聯盟副主席、奈及利亞金融情報中心資深官員Ahmed,今年5月來台參加跨境合作國際研討會,訪台期間拜會調查局長陳白立,並與洗錢防制處進行工作會談,雙邊就跨境資產追繳、金融情報中心與執法機關協作、及國際金融情資交換等議題深入交流。

男蒐證149段影片控鄰居狗吠擾清夢求償10萬 敗訴原因曝光

屏東縣曾姓男子不滿鄰居飼養兩隻狗經常從深夜吠叫到凌晨,影響睡眠與生活,歷時一年蒐證拍下149段影片,提告要求鄰居黃女賠償10萬元精神撫慰金,且每晚10時至隔日上午7時將狗關進籠內,犬隻吠叫時須制止。屏東地院審理認為,影片雖錄到犬吠聲,卻有其他犬隻、車輛等干擾,無法證明音量超越可容忍程度,黃女並非犬隻登記飼主,判曾男敗訴。

嘉義阿公進阿里山接孫被攔火大!返家拿球棒砸管制哨 下場曝

嘉義阿里山鍾姓男子開車到阿里山森林遊樂區內接孫子放學,因未持車輛通行證,遭管制哨保全攔下要求換發臨時通行證,鍾男仍逕自開車進入,離開時又與保全發生口角;他疑不滿未獲通融,竟返家拿棒球棍,約半小時後折返管制哨,咆哮敲打扶手並砸破換證窗口玻璃。嘉義地院依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嘉義妻車內藏GPS抓外遇 丈夫確實偷吃、她卻被判3月

嘉義田姓女子懷疑丈夫出軌,為蒐集侵害配偶權證據,找人在丈夫使用的汽車內偷偷裝設GPS追蹤器及密錄器,持續約1個月掌握行蹤、錄下車內談話,並將錄音拿到侵害配偶權民事訴訟使用。嘉義地院審理確認丈夫確有婚外情,但認為抓外遇不能成為違法監控的理由,依違法監察他人通訊罪判田女3月,緩刑2年。可上訴。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