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成為我國國民 仗已扎根竟對家鄉同胞販毒、放高利貸
越南裴姓女子已成為我國國民,她倚恃在新營火車站一帶扎根經營已久,竟對越南移工放高利貸與販賣毒品;檢方偵辦時還飾詞狡辯,遭到羈押才改口承認,企圖交保。檢方痛批,裴女毒害家鄉同胞,目無法紀,品行與犯後態度惡劣,依重利、強制、恐嚇取財、毒品等罪嫌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48歲越南裴姓女子於2011年3月取得我國國籍,在台南市新營區中山路新營火車站附近經營一間越南用品店,是附近越南在台移工購物與交流中心;裴女憑藉我國與越南國對於外匯有管制每日、每月匯款上限、手續費等,辦理地下匯兌牟利,放款時還扣留移工護照(其非法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等犯行,檢方另案偵辦)。
裴女以店面作為掩護,與借款人簽署假買賣契約,以出售店內百貨為理由,包裝借款金額與高額利息約定,再自行或指使他人以恐嚇方式索討高利貸欠款;2024年1月,越南籍黎姓男子因母親生病需要用錢,向裴女借款新台幣3萬元,約定每月利息3千元,換算其周年利率為120%重利。
黎在2024年2、3、4月分別償還1萬3000元,已還清債務,裴女卻稱黎未於期限內還清借款,恫稱「如果不還錢就要找你老闆讓你無法工作、找人打你、讓你跑法院、增加利息」等,繼續索要金錢,黎陸續再交付7萬多元,之後裴女還將其機車用大鎖扣留,逼迫繼續給錢。
裴女還在店內販賣販賣毒品愷他命、搖頭丸、毒咖啡包給越南籍移工,范姓、馬姓移工2025年7月間分別4次、2次前往購毒共計花費1萬餘元;台南市警新營分局追查移工毒品來源,今年5月持搜索票前往裴女店面搜索,扣得甲基安非他命52包、愷他命43包、毒品咖啡包16包等。
檢察官廖羽羚偵辦時,裴女全盤否認犯行,聲稱後面儲藏室任何人都可以進出,懷疑是蘆姓移工偷偷放毒品在那邊;檢察官以她涉犯販毒重罪、飾詞狡辯,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裴女才承認販毒,但又稱因離鄉背井來台,不懂台灣法律才會賣。
裴女為求交保,也承認對黎姓移工放高利貸;檢方認為,裴女已在我國居住15年成為國民,有何不懂台灣法律可言?且販毒為萬國公罪,其歷次應訊種種辯解,顯然是看證據到那就承認到那,以擠牙膏的方式規避刑責,又貪圖認罪減輕刑度的寬典,或求取交保。
檢方痛批,裴女仗著越南移工語言不通,長期辦理地下匯兌營利,若有人借款,更簽署假買賣契約,並恐嚇移工不還錢就要讓對方遭到解雇;且她自己不吸毒,卻販毒給原本在越南沒有吸毒的移工(來台前均須繳交良民證),毒害家鄉同胞,使其染上吸毒惡習,經濟狀況雪上加霜。
檢方指出,裴女長期反覆實施犯罪,無惡不作,惡意剝削真正離鄉背井的越南移工,目無法紀,品行與犯後態度惡劣,依加重重利、強制、恐嚇取財、毒品等罪嫌提起公訴,建請法院重判及移審後繼續羈押,以避免其畏罪潛逃或滅證串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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