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傷害動物…男倒「水晶寶寶」入魚池 害死20錦鯉

陳姓男子去年將含有「水晶寶寶」的芳香劑倒入台中市沙鹿區田美福德宮的魚池,造成廿條錦鯉集體暴斃,檢方認為水晶寶寶吸水可膨脹卅倍大,陳讓錦鯉誤食致死主觀有傷害動物犯意,台中地方法院沙鹿簡易庭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拘役四十日,併科罰金廿萬元,可上訴。
田美福德宮主委蔡俊雄表示,魚池原飼養廿多隻德國錦鯉,一尾要價二五○○元,兩年多來平安無事,去年底卻突然集體死亡,調監視器才發現有人夜間倒入整罐芳香劑,隔天先有兩、三隻錦鯉翻肚,後來越死越多,一周內全數死光。
檢警調查,陳(卅歲)去年十二月八日晚上八時許到福德宮,在魚池投入「水晶寶寶」釀廿條錦鯉吞食身亡,宮廟損失四萬五千元。
檢方引用台大醫院新竹分院二○二四年新聞稿,提及「水晶寶寶」成分為丙烯酸樹脂,是吸水性很強的高分子化合物,若誤食會在腸道中吸水膨脹至廿至卅倍,會導致腸道嚴重阻塞,須緊急開刀。
檢方根據監視器畫面,陳經傳喚雖未到庭應訊,但他在警詢時坦承犯行,認定陳持水晶寶寶投入魚池,讓錦鯉吞時候造成死亡,顯有傷害動物犯意,偵結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毀損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台中地院沙鹿簡易庭審酌,陳構成動保法第廿五條第一款,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判處拘役四十日併科罰金廿萬元,拘役得易科罰金、罰金得易服勞役。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