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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支聯會顛覆國家政權案完成求情程序兩周內判刑

本文共960字

聯合報 香港特派員李春/即時報導

香港支聯會顛覆國家政權案,法庭今天(28日)完成所有涉案被告的求情程序,預計兩周內判刑,法官稱支聯會作為組織只能判處罰款,而對案中罪成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律師以「情節較輕」求判處五年以下監禁,案中罪成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自辯堅信「專政是錯,民主是對」,數度被法官多次打斷。

今次支聯會及李卓人等被控罪成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在現在的香港國安法中,刑罰分「情節嚴重」和「情節較輕」兩級,其中「情節嚴重」判監五年至十年監禁、「情節較輕」判處五年或以下監禁。

被判罪成的李卓人及主動認罪的何俊仁。由代表大律師沈士文為二人求情,律師指法庭判刑應考慮被告真正的犯案時段,即國安法生效起至2021年9月,只有14個月時間,支聯會及各被告在國安法生效前的行為,只能視作背景資料。因此,希望將李卓人及何俊仁視為「情節較輕」,判處五年以下監禁。

沈士文又說,法庭接納所有被告多年來用和平非暴力手段宣傳,與涉及暴力的煽動行為有很大分別。而支聯會及其被告的煽動行為,只涉及宣傳及口號,無帶出計劃及時間表。「結束一黨專政」是空洞的口號,有別於其他案件中,被告煽動其他人做實質行為。支聯會的實際綱領及行動,三十多年來都無證據顯示,有人因支聯會的煽惑而作出具體顛覆國家行為,而中國共產黨多年來情況安穩,法庭應考慮煽惑行為帶來的實質破壞及影響。而本案說到底,是爭議較理論性的議題,並無任何實際行為顛覆國家。

選擇自辯的鄒幸彤陳詞中說,本案「講來講去是追求民主有罪」,她堅信「專政是錯,民主是對」,拒絕從犯罪角度分析支聯會過去的行為,她指若法庭最終裁定「情節嚴重」,將會是對他們的讚美,代表他們「做到嘢」即做到了事情。

鄒幸彤陳詞期間,多次被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打斷,認為她並非在求情。對鄒幸彤不認同法庭說本案「不是審信念,而是審行為」。李運騰反駁稱是因為鄒幸彤將信念付諸行動,鄒幸彤回應,如果一個人不將信念付諸行動,就不是信念。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又表示關注,是次案件對比同類的三十五+民主派初選案,以「顛覆國家政權」來說,本案是否更嚴重。至於已解散的支聯會,法官李運騰說只能判處罰款,但要考慮支聯會的財政能力,辯方表示下周一會就這方面提交書面陳詞。

庭審中還披露,李卓人及鄒幸彤就本案已關押約三年十個月,而何俊仁則關押約三年六個月。

審理香港支聯會等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西九龍法院大樓。中新社資料照
審理香港支聯會等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西九龍法院大樓。中新社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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