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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魯·詹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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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魯·詹森
Andrew Johnson
馬修·布雷迪攝製肖像
美國總統 第17任美國總統
任期
1865年4月15日繼任—1869年3月4日
副總統[注 1]
前任亞伯拉罕·林肯
繼任尤利西斯·格蘭特
第16任美國副總統
任期
1865年3月4日—1865年4月15日
總統亞伯拉罕·林肯
前任漢尼巴爾·哈姆林
繼任斯凱勒·科爾法克斯
田納西州聯邦參議員
任期
1875年3月4日—1875年7月31日
前任威廉·布朗洛
繼任大衛·基
任期
1857年10月8日—1862年3月4日
前任詹姆士·瓊斯
繼任大衛·帕特森
田納西軍事總督
任期
1862年3月12日—1865年3月4日
指定亞伯拉罕·林肯
前任伊沙姆·哈瑞斯(州長)
繼任威廉·布朗洛(州長)
第15任田納西州州長
任期
1853年10月17日—1857年11月3日
前任威廉·坎貝爾
繼任伊沙姆·哈瑞斯
美國眾議院議員
來自田納西州選區
任期
1843年3月4日—1853年3月3日
前任湯瑪斯·狄更斯·阿諾德
繼任布魯金斯·坎貝爾
田納西州格林維爾市長
任期
1834—1835年
個人資料
出生(1808-12-29)1808年12月29日
美國北卡羅來納州羅里
逝世1875年7月31日(1875歲—07—31)(66歲)
 美國田納西州卡特縣伊莉莎白敦
死因中風
墓地田納西州格林維爾安德魯·詹森國家公墓英語Andrew Johnson National Cemetery
政黨民主黨(約1839至1875年)
其他政黨
配偶伊麗莎·麥卡德爾1827年結婚)
兒女5
父母
  • 雅各布·詹森
  • 瑪麗·麥克唐納
專業
  • 政治家
  • 裁縫
簽名
軍事背景
服役美國陸軍
服役時間1862至1865年
軍階准將(田納西軍事總督)
參戰南北戰爭

安德魯·詹森(英語:Andrew Johnson,1808年12月29日—1875年7月31日)1865至1869年擔任第17屆美國總統,本是亞伯拉罕·林肯手下副總統林肯遇刺後繼任。詹森是民主黨人,與林肯成為國家聯合黨英語National Union Party (United States)競選搭檔,在南北戰爭結束之際就職。他主張儘快讓脫離聯邦的南方州份回歸,為此不惜放棄保護剛剛解放的黑奴,此舉與共和黨主導的國會嚴重衝突,在1868年眾議院決定彈劾總統之際達到高潮,最後參議院以一票之差裁定詹森罪名不成立。

詹森出身貧寒而且沒上過學,他拜裁縫為師,在邊境城鎮做工。定居田納西州格林維爾後他當過議員和鎮長,1835年當選州眾議員,短暫擔任州參議員後在1843年入選聯邦眾議員並四度連任。他出任四年田納西州州長,又在1857年獲州議會推舉進入聯邦參議院。詹森在國會力促通過宅地法,該法在他1862年離任參議員後頒布。田納西等南方蓄奴州扯旗造反組建美利堅聯盟國,但詹森堅定支持聯邦,得知故鄉州分家單過後其他參議員全部辭職,只有他例外。1862年,林肯在聯邦軍光復田納西州大部分領土之際任命詹森擔任軍事總督。林肯希望在1864年競選連任時倡導民族統一,挑選詹森為競選搭檔非常合理,兩人在1864年大選以顯著優勢勝出。

詹森實施自己的總統重建計畫,要求脫離聯邦的州舉辦制憲大會和選舉以改革文官政府。而南方各州大批昔日領導人再度上台,通過黑人法令剝奪自由民的公民自由,共和黨國會議員拒絕坐視,想方設法阻止南方州份議員進入國會,並以進步立法對抗州政府。然而總統否決此類國會法案,國會又推翻否決,他任內共有15次否決被國會推翻,比其他總統都多。連賦予黑奴公民身份的第十四條修正案,詹森都反對。為突破共和黨的反對浪潮,他1866年乘火車巡迴演講,宣傳他的行政政策[1]。立法與行政機構衝突日趨激烈,國會通過《任期法》限制總統撤職內閣官員的權力,但詹森不為所動,堅持開除戰爭部長埃德溫·斯坦頓,最後眾議院決定彈劾,參議院僅以一票之差裁定罪名不成立。1868年民主黨沒有提名詹森競選連任,他在第二年任期屆滿後離開白宮。

詹森卸任後回歸田納西州,1875年又當選聯邦參議員,是史上唯一出任參議員的前總統,但上任五個月便與世長辭。詹森極力反對聯邦政府保障黑人權利,如此立場導致史學家普遍認為他在歷任總統位居倒數

早年經歷和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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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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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森生於北卡羅來納州羅里,上圖是他的出生地和童年故居

安德魯·詹森1808年12月29日生於北卡羅來納州羅里,父親叫雅各布·詹森(1778至1812年),母親瑪麗·麥克唐納暱稱「波莉」(1783至1856年),平常洗衣賺錢補貼家用。安德魯有英格蘭裔蘇格蘭-愛爾蘭裔愛爾蘭裔血統,[2],兄長威廉大他四歲,姐姐伊莉莎白幼時夭折。他出生的棚屋只有兩個房間,這在19世紀中期屬於政治資產,他經常以此向選民自證出身卑微。[3][4]安德魯的父親雅各布、爺爺威廉·詹森都很窮,但雅各布成家前就當上羅里鎮長。安德魯的父母都是文盲,從事酒館服務員之類工作,日子過得緊巴巴的,他也從未上學。[4]雅各布救下三名溺水男子後在敲鎮鍾時死於心臟病,安德魯此時還只有三歲[5]。母親從此靠洗衣獨力撐起家庭,此時洗衣婦是美國社會備受歧視的職業,女子無人陪同走進他人家裡更易招來流言蜚語。安德魯與兄弟姐妹長得不像,江湖傳言聲稱他是母親偷人生的野種。波莉·詹森後來改嫁特納·道特里,兩人窮困程度半斤八兩。[6]

波莉送威廉到裁縫詹姆士·塞爾比門下學徒,安德魯十歲時也開始在塞爾比店裡學徒,而且有一直做到21歲生日的法律義務。安德魯學徒期間與母親同住,塞爾比的雇員教他認字。[7]鎮上鄉親對他的教育伸出援手,到店裡向一邊工作的裁縫朗讀文字。安德魯學徒前就開始通過聆聽學習,閱讀形成的學習興趣伴隨終身。為他立傳的安妮特·戈登-里德認為,詹森就是在穿針引線的同時掌握演講藝術,成為頗具天份的公共演說家。[8]

詹森在塞爾比門下很不如意,熬過五年後和哥哥逃走。塞爾比發布懸賞:「十美元獎金。學徒威廉與安德魯·詹森違法逃跑……任何人將兩人送到羅里我就會支付上述獎金,只有安德魯·詹森也行。」[9]兄弟倆逃到摩爾縣迦太基,安德魯在此當裁縫工作數月,但又擔心被抓回羅里而逃到南卡羅來納州勞倫斯。他很快找到工作,結識初戀瑪麗·伍德,做被子當禮物送給她,但後來求婚被拒。詹森回到羅里想買斷學徒期,但沒法同塞爾比談攏條件。繼續留在羅里要冒擅自背棄學徒義務被捕的風險,他最後決定西遷。[10][11]

移居田納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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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森前往田納西州,大部分路程全靠步行,在諾克斯維爾短暫停留後移居阿拉巴馬州摩爾斯維爾[10][12]。他在田納西州摩利縣哥倫比亞當裁縫,但繼父覺得北卡羅來納州沒有發展前途準備西遷,同波莉把安德魯叫回羅里。一家人翻越藍嶺山脈抵達田納西州格林維爾,安德魯對當地一見鍾情,發跡後買下他首次紮營位置的土地並植樹紀念。[13]

詹森在格林維爾的裁縫生意很好,1827年還只18歲就和年僅16歲的當地鞋匠之女伊麗莎·麥卡德爾成婚,主持婚禮的太平紳士莫迪凱·林肯是湯瑪斯·林肯之侄,後者是亞伯拉罕·林肯之父。詹森夫婦的婚姻持續近半個世紀,育有五個孩子,分別是1828年出生的長女瑪爾塔,1830年誕生的二子查爾斯,1832年的三女瑪麗,1834年的四子羅伯特,1852年的么子小安德魯。伊麗莎患有結核病但支持丈夫為胸中抱負拼搏,教他數學並輔導安德魯改善寫作水平。[14][15]伊麗莎天生羞澀靦腆,丈夫在政壇風生水起之際她基本沒有離開格林維爾。丈夫入主白宮後她極少露面,白宮女主人的職責大多由長女瑪爾塔負責。[16]

婚後幾年詹森的裁縫生意態勢喜人,足以聘請幫工並投資房產[17]。他自認手藝上佳:「從未撕破或損壞」[18],平時醉心閱讀。演講名家題材著作激起詹森對政治交流的興趣,他與觀點對立的顧客就日常議題私下辯論,還參與格林維爾學院辯論賽。[19]

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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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森1843年買下第一個奴隸,年僅14歲的多莉,不久又買下多莉的兄弟山姆。多莉後生下利茲、佛羅倫斯、威廉三個孩子。1857年詹森買下13歲的亨利,後來把他帶進白宮。山姆與夫人瑪格麗特生下九個孩子,山姆以身為奴隸卻有強烈的尊嚴感聞名,曾與詹森一家協商工作本質問題,後來當上自由民局委員。值得一提的是,詹森為山姆的勞作支付報酬,還在1867年送他土地。詹森一生擁有的奴隸至少十人,據稱他對奴隸極富同情心,彼此如同家人。[20]

詹森1863年8月8日還所有奴隸自由,他們選擇留下來當帶薪僕人。一年後詹森又以田納西軍事總督的身份宣告該州奴隸解放。詹森當總統期間,山姆和瑪格麗特住在他的裁縫店且無需租金。[20]田納西州解放的黑奴送他手錶表達感激和讚賞,上附銘文「感謝他對自由事業的不懈努力」[21]

政壇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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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納西政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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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森在1829年格林維爾市政選舉期間協助選派技工黨候選人,與朋友布萊克斯頓·麥克唐納、莫迪凱·林肯當選市議員[22][23]。1831年納特·特納奴隸起義後,田納西召開州大會制訂新憲法,其中包括剝奪有色人種自由的規定。大會還想改革房產稅率,為改善州內基礎設施提供籌資手段。新憲法遞交公投,在詹森四處演講推動下通過,令他在全州名氣大增。1834年1月4日,議員同僚推舉詹森出任格林維爾市長。[24][25]

伊麗莎·麥卡德爾·詹森

1835年,詹森競選格林縣與近鄰華盛頓縣州眾議院共有的浮動議席。據漢斯·特雷福斯所著傳記記載,詹森辯論時徹底駁倒對手,得票數超對方一倍。[26][27]他在格林維爾加入田納西州民兵第90團,官拜上校,但服役期間因不明因素遭罰款[28]

詹森首度在州首府納許維爾擔任議員時投票尚無明確傾向,有時與民主黨相同,有時和新成立的輝格黨一致,但他很尊敬田納西同胞、民主黨總統安德魯·傑克森。主要政黨的核心價值觀和政策方向此時尚在摸索階段,政黨體系不斷變化。輝格黨組織起來反對傑克森,對政府行政機構集權充滿憂慮,詹森與輝格黨立場不同,他的選民希望改善交通,但他主張把政府開支限制在最低水平,反對出資協助鐵路建設。1837年布魯金斯·坎貝爾和輝格黨人擊敗競選連任的詹森,此後30年後者再沒輸過選戰。1839年他爭取輝格黨聯邦眾議員提名,但在他人加入提名爭奪戰後改以民主黨人身份參選並勝出。從此他明確支持民主黨,在格林縣形成強大政治勢力。[29][30]詹森堅定擁護民主黨並以辯才著稱,此時公眾演講既是宣傳又是娛樂手段,人們成群結隊前去聽他講話[31]

1840年,詹森當選田納西州總統選舉人,在州內名氣進一步提升。在任民主黨總統馬丁·范布倫不敵前俄亥俄州聯邦參議員威廉·亨利·哈瑞森,但詹森對民主黨拿下格林縣和田納西州作用舉足輕重。[32]1841年他當選州參議員,任期兩年[33]。他靠當裁縫積累不少錢財,為專心政壇將生意轉讓。他還購買其他不動產,買下地盤更大的住宅和農場給母親與繼父居住,此外他還有八到九名奴隸。[34]

聯邦眾議員(1843至185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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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森在州議會兩院都幹過,把國會當做從政的下一目標。他參加各種政治活動爭取民主黨支持,如參加格林維爾郵政局長選舉,以5495票戰勝得票4892的輝格黨在任局長、華盛頓縣瓊斯伯勒律師約翰·艾肯。[35][36]詹森首度前往國會山之際加入剛剛取得眾議院多數席位的民主黨,他為窮苦階層利益代言,堅持反對廢除奴隸制,主張限制政府開支,反對貿易保護關稅[37]。伊麗莎留在格林維爾,詹森迴避社交,沉醉在國會圖書館鑽研[38]。1844年田納西州民主黨同胞詹姆士·諾克斯·波爾克當選總統,詹森為他競選,但兩人關係不佳,波爾克入主白宮後不接受詹森的部分官員任命建議[39]

詹森與許多南方民主黨人一樣認為憲法保護私有財產,奴隸也不例外,如此便等於禁止聯邦或州政府廢除奴隸制[40]。1845年他以反抗貴族的窮人衛士形象戰勝威廉·布朗洛連任,在第二個任期支持波爾克政府打響美墨戰爭,部分北方人認為此舉旨在奪取領土並向西擴張奴隸制。詹森反對旨在禁止墨西哥割讓地實施奴隸制的威爾莫特但書並首次提出宅地法,主張向願意在新領土定居的人贈送65公頃土地,[41][42]法案對出身貧寒的詹森來說意義特別重大[41][43]

民主黨在1848年總統大選之際因奴隸制問題分裂,倡導廢奴者另組自由土地黨並提名前總統范布倫。詹森支持民主黨候選人、前密西根州聯邦參議員劉易斯·卡斯。最後輝格黨提名的扎卡里·泰勒以顯著優勢拿下選舉,還贏得田納西州。[44]詹森與波爾克的關係仍然不佳,波爾克在1849年最後一次總統新年公眾招待會上表示:

我在今日來賓里看到尊敬的安德魯·詹森眾議員。他代表田納西州民主黨選區,但這是我在本屆國會首次見到他。他自稱民主黨人,但我當總統期間無論政治上還是私人方面都對我充滿敵意。他睚眥必報、脾氣和舉動反覆無常。他深知如果像個男人那樣敢於獨立公開反對立場,選民絕不可能讓他上台。而我,根本不明白到底何時開罪過他。[45]

詹森反對政府出資建設鐵路,但此時全美新增鐵路意願高漲,他的選區又非常盼望改善交通條件,故支持政府協助建設東田納西、維吉尼亞、喬治亞鐵路[46]

1851年在田納西州格林維爾屹立的安德魯·詹森大宅

詹森在第三次競選連任時主要關注三大議題:奴隸制、宅基地、司法選舉。1849年8月他以超出以往選舉的優勢幅度擊敗對手納撒尼爾·泰勒。12月眾議院開會之際,民主黨派分裂組建自由土地黨導致國會沒有多數黨,無法選出議長。詹森提議以相對多數選舉議長,數周后其他議員提出類似建議,民主黨議員豪厄爾·科布當選。[47]

議長選舉塵埃落定後國會開始處理立法事務,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奴隸制議題。北方人希望接納自由州加利福尼亞加入聯邦,肯塔基州聯邦參議員亨利·克萊遞交人稱《1850年妥協案》的連串決議,同意加利福尼亞州加入的同時,又通過南北雙方各自主張的法案。詹森投票支持妥協案絕大多數倡議,唯獨反對在首都哥倫比亞特區廢除奴隸制。[48]他敦促國會通過憲法修正案決議,主張此時分別由州議會和選舉人推舉的聯邦參議員與總統改為普選,聯邦法官任期由不限改為12年,但均未通過[49]

詹森第四次競選連任之際,部分民主黨人提名蘭登·卡特·海恩斯競爭,輝格黨沒有提名人選,對普選時民主黨窩裡鬥非常滿意。選戰辯論非常激烈,詹森主要關注推動宅地法通過,海恩斯認為此舉可能推動廢除奴隸制。詹森最後以超1600票優勢連任。[49]他對民主黨1852年提名前新罕布夏州聯邦參議員富蘭克林·皮爾斯競選總統不以為然,但還是為黨派旗手競選。皮爾斯贏得大選,但沒拿下田納西州。[50]1852年詹森推動眾議院通過宅地法,但過不了參議院這關[51]。輝格黨取得田納西州議會控制權,並在古斯塔夫斯·亨利引領下重新劃分詹森所屬的第一國會選區,確保今後該黨人士當選。《納許維爾聯盟報》把如此行徑稱為「亨利蠑螈」[注 2][52],詹森感嘆此舉斷絕他的政治前程[53]

田納西州長(1853至185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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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布朗·庫珀1856年創作的詹森畫像

如果詹森的確因「亨利蠑螈」對政治萌生退意,事實證明他很快打消念頭[54]。政壇友人為他爭取州長提名,民主黨大會一致推舉詹森,但也有部分黨員對此不滿。過去兩屆州長選舉都是輝格黨取勝,州議會也是該黨天下。[55]亨利獲輝格黨提名,凸顯第一選區「亨利蠑螈」的效果[55]。詹森與亨利長時間在縣城辯論,但亨利的家人在距1853年8月選舉日還有兩周時病倒,辯論會取消[54][56]。詹森以63413票戰勝對手(61163票),部分選票旨在換取他的承諾,支持輝格黨人納撒尼爾·泰勒取得詹森過去的國會議席[57][58]

田納西州長缺乏實權,詹森只能提出不能否決立法,大部分官員都是輝格黨控制的議會任命。不過州長職位至少相當於「名望講壇」,方便詹森宣傳自我和政治觀點。[59]他以支持輝格黨人約翰·貝爾出任聯邦參議員換取想要的政治任命,在首次兩年一度的州長演說呼籲簡化州司法體制,廢除田納西銀行,設立度量衡統一機構,但只有最後一項通過。詹森批評州內公辦學校體制,建議通過全州或各縣稅收加大投入,議會最後通過的加稅方案融合兩種手段[60]。田納西州在他任內為州公共圖書館打好基礎,確保所有人都能入內閱讀,還首度建立公立學校體系,為工匠和農民定期舉辦州級展會[61]

輝格黨在全國範圍走向最後的衰落,但在田納西州勢力依舊強勁,1855年該州民主黨前景黯淡。詹森同意競選連任,認為只有這樣才能爭取更高級別公職。輝格黨提名梅雷迪斯·金特里挑戰,十餘場尖刻辯論接踵而至。競選議題如奴隸制、禁酒、一無所知黨排外立場。詹森支持奴隸制,反對禁酒、排外,而且覺得一無所知黨就是秘密社團。金特里對禁酒與否立場比較模糊,還得到一無所知黨支持。[62]詹森出人意料地贏得選舉,只不過勝幅不及1853年[63]

1856年總統大選臨近,渴望提名的詹森獲田納西州部分縣民主黨大會支持。他認為部分地區實施奴隸制對聯邦最有利,如此立場適合充當態度務實的折衷候選人。詹森此時還不具備主要候選人的實力,民主黨最後提名前賓夕法尼亞州聯邦參議員詹姆士·布坎南。詹森對布坎南和副總統候選人約翰·C·布雷肯里奇不以為然,但還是搖旗吶喊,兩人最後當選。[64]

詹森決定不再競選連任州長,把目光投向聯邦參議員席位。1857年他從首都返回時火車脫軌,導致右臂重傷,此後多年帶來重重不便。[65]

聯邦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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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導宅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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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9年的參議員詹森

州議會經過1857年選舉後將在十月開會推舉聯邦參議員,輝格黨前州長威廉·坎貝爾在給叔叔的信中寫道:「輝格黨最擔心的就是能否取得議會多數席位來阻止安德魯·詹森擔任聯邦參議員。如果民主黨占多數就肯定會推舉他,任何還活著的美國人黨員[注 3]都不像詹森那樣令輝格黨厭憎。」[66]競選期間坎貝爾四處演講,輝格黨贏德州長選舉並控制州議會[67]。詹森利用擔任州長的最後演講說服選民,他的提議深得民主黨人心,兩天後州議會推舉他擔任聯邦參議員。反對勢力對此震驚不已,里奇蒙《輝格報》稱他「全聯邦最卑鄙的激進分子、最肆無忌憚的煽動者」。[68]

小農場主和個體戶在田納西州選民占比極高,事實證明他們認同詹森,這也是後者得以登上高位的根本原因。他把小農場主和個體戶稱為「平民」,在田納西州民主黨占領導地位的種植園主和律師雖然不那麼認同詹森,但在得票率上遠遠不及。田納西州某選民在詹森去世後寫道:「詹森對所有人始終一視同仁……榮譽不會讓他忘記善待最卑微的公民。」[69]他的形象讓人過目難忘,衣著剪裁始終完美[70],而且毅力過人,能夠忍受曠日持久的競選,每天在惡劣道路奔向下一站演講或辯論。他的資本是廣交朋友、勤於求教,基本不靠黨派勢力。[53]友人休·道格拉斯來信寫道:「你長期阻礙我們成為偉人的道路,我們許多人其實根本就不想你當州長,只不過其他人都選不上,只想利用你。我們也不想送你去參議院,只不過人民選中你。」[71]

詹森的任期在1857年3月開始,但要到12月國會開幕時上任。他像之前一樣沒有把家人帶來首都,丈夫首次出任聯邦參議員時,伊麗莎僅在1860年來過哥倫比亞特區。詹森上任後馬上把宅地法推上參議院日程,但支持該法的參議員大多來自北方,其中許多又屬新成立的共和黨,法案因奴隸制問題引起疑慮。南方參議員認為沒有奴隸的北方人更可能靠宅地法條款受益,聯邦最高法院這年在「史考特訴桑福德案」裁定奴隸制禁令違憲,令奴隸制問題更形複雜。身為南方奴隸主參議員,詹森第二年五月在參議院發表重要演講,意圖說服同僚,宅地法與奴隸制沒有衝突,但南方的反對立場仍導致法案以22票贊成、30票反對未通過。[72][73]1859年參議院表決出現平局,副總統布雷肯里奇投下破局反對票否決法案;1860年兩院通過的版本效力大打折扣,但布坎南總統仍在南方州敦促下行使否決權[74]

詹森反對聯邦政府出資建設哥倫比亞特區基礎設施,聲稱就算是政府所在地,要求各州公民出錢建設首都街道也未免過分。他反對耗費資金出兵平定猶他領地摩門教動亂,宣稱美國不應該維持常備軍,主張臨時組建志願軍處理。[75]

1859年10月,廢奴激進分子約翰·布朗等人突襲維吉尼亞州哈珀斯費里(今西維吉尼亞州)聯邦軍火庫,哥倫比亞特區支持與反對奴隸制雙方關係大為緊張。詹森12月在參議院發表重要講話,譴責北方人企圖取締奴隸制、進而威脅聯邦。他宣稱《獨立宣言》的「人人生而平等」不包括黑人,並援引禁止黑人投票但同樣包含「人人生而平等」的《伊利諾州憲法》為例。[76][77]詹森此時家境優越,擁有14名奴隸[78][79]

分裂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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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年的詹森

民主黨因奴隸制問題四分五裂,詹森希望成為總統折衷人選。1860年民主黨全國大會在南卡羅來納州查爾斯頓召開,詹森派忙於宅地法事務,派首席政治顧問和兩個兒子為代表前去尋求幕後交易。大會因候選人無法取得所需三分之二多數代表支持陷入僵局,但還遠達不到折衷考慮詹森的程度。黨派意向分裂,北方民主黨人支持伊利諾州聯邦參議員史蒂芬·阿諾·道格拉斯競選總統,詹森等南方人支持副總統布雷肯里奇。前田納西州聯邦參議員貝爾攪起混水作為第四黨候選人加入競選,選票更為分散,最後史上首位共和黨總統、前伊利諾州聯邦眾議員亞伯拉罕·林肯當選。許多南方人無法接受林肯這種明確反對奴隸制擴張的人當選,競選期間雖然沒有出現國家分裂議題,但此時南方各州已開始考慮。[80][81]

詹森大選後走上參議院講台:「我不會放棄政府……決不;我要堅持下去……而且邀請所有愛國者……團結在我們國家共同的聖壇周圍……向上帝與所有神聖宣誓,挽救憲法、維護聯邦。」演講贏得北方普遍讚譽。[82][83]南方參議員宣布所在州脫離聯邦就辭職,詹森於是提示密西西比州議員傑弗遜·戴維斯,南方議員繼續任職就能控制參議院,阻止林肯侵犯南方利益[84]。戈登-里德指出,詹森真心認為聯邦不可分割,導致戴維斯等南方領導人的疏遠,南方州份不久便扯旗造反組建美利堅聯盟國,戴維斯任總統。如果田納西人決定支持邦聯,詹森在州政府將毫無影響。[85]

詹森在田納西州討論分裂議題之際回家,在他之後接任州長的伊沙姆·哈瑞斯和州議會組織公投決定是否召開制憲大會授權脫離聯邦,公投結果決定不召開大會,州長和議會隨即又針對是否脫離聯邦舉辦公投。詹森積極發言反對分裂,面對生命威脅、甚至遭人襲擊也不為所動,在講台上面對槍口繼續演說。他所在的東田納西大多反對分裂,但第二次公投通過,田納西州1861年6月加入邦聯。詹森擔心留在故鄉恐怕難逃一死,他離開格林維爾的家人從坎伯蘭峽逃離,其間還與同行人員遭遇槍擊。[86][87]

各分裂州份參議員只有詹森沒辭職,他還是此時全美最有名的南方合眾派,林肯在南北戰爭早期願意聽取他的意見[88]。田納西州基本落入邦聯控制,國會休會期間詹森在肯塔基州和俄亥俄州度過,想說服聯邦軍指揮官揮軍進入東田納西,但都淪為空谷足音[89]

田納西軍事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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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森的參議員任期在1862年3月截止,林肯提名他擔任田納西軍事總督,聯邦軍已收復該州中部與西部大部分地區。部分人士主張擊敗各地邦聯勢力後恢復文官政府,但林肯決定利用三軍總司令職權在聯邦軍控制的南方地區任命軍事總督。[90]參議院馬上確定提名並授予詹森准將軍階[91]。邦聯還以顏色,沒收詹森的土地和奴隸,把他的家園改造成軍隊醫院[92]。1862年下半年,詹森早已離開國會,沒有南方各州議員再來反對,宅地法終於頒布。該法與贈地大學橫貫大陸鐵路法律共同打開西部移民大門。[93]

身為軍事總督,詹森力圖消除叛亂對田納西州的影響。他要求公職人員宣誓效忠聯邦,關閉與邦聯一個鼻孔出氣的報紙。東田納西大多還在邦聯控制,1862年戰事起伏,邦聯軍有時再度逼近納許維爾。不過,邦聯軍沒有阻止家人通過前線與他團聚。[94][95]納許維爾經常遭內森·貝德福德·福雷斯特將軍率領的騎兵襲擾,詹森盡力守御。北方正規軍的增援遲遲未至,情況直到1863年初威廉·羅斯克蘭斯默弗里斯伯勒擊敗邦聯軍才緩解,東田納西大多同年光復。[96]

1863年林肯發布解放奴隸宣言,宣布邦聯控制區所有奴隸獲得自由,但應詹森要求沒有提及此時已不在邦聯掌控的田納西州。合眾派有些人不支持廢除奴隸制,宣言導致越來越多人開始討論戰後如何處理奴隸制。詹森最終認定必須終結奴隸制:「如果奴隸制……企圖推翻政府,那麼政府當然有權摧毀它。」[97]他勉強支持徵召昔日黑奴加入聯邦軍,覺得黑人應該從事卑微工作,由白人負責戰鬥[98]。詹森沒有讓上述心態影響工作,招募兩萬黑人加入聯邦軍[99]

美國副總統(186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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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詹森競選海報

林肯自1860年起的競選搭檔、緬因州聯邦參議員漢尼巴爾·哈姆林擔任副總統期間工作兢兢業業,身體狀況良好且願意競選連任,但1864年林肯選中詹森為搭檔[100]

林肯曾為1864年的競選搭檔考慮好幾位挺戰民主黨人,曾試探外界對班傑明·巴特勒的反應。1864年5月,總統派丹尼爾·斯克爾斯將軍到納許維爾了解實際情況。斯克爾斯堅稱此行無意調查或詢問軍事總督詹森的事跡,但特雷福斯認為肯定與詹森提名副總統有關。[100]據史學家阿爾伯特·卡斯特爾記載,林肯對詹森管理田納西州的表現很滿意[94]。戈登-里德指出,1860年林肯與哈姆林搭檔可能出於地理平衡考慮,1864年選擇南方挺戰民主黨人詹森「既能體現分裂祖國的愚蠢,又能證明國家維繫聯邦的能力」[101]。此外,選擇詹森可能還為滿足國務卿威廉·H·蘇厄德的考量,避免選擇他的紐約州同胞、前聯邦參議員兼挺戰民主黨人丹尼爾·狄金森,如果副總統也是紐約人,蘇厄德恐怕不能再繼續當國務卿。詹森從記者口中得知斯克爾斯前來可能出於什麼目的後積極活動,發表演講並安排政壇友人在幕後工作,提升他爭取提名的勝算。[102]

為打響團結主題,林肯1864年不以共和黨、而以國家聯合黨英語National Union Party (United States)名義參選[101]黨派提名大會同年六月在巴爾的摩召開,江湖傳言大會將提名內閣官員或戰績輝煌的聯邦軍將領,但首輪投票就一致推舉林肯。接下來前戰爭部長西蒙·卡梅倫提議林肯搭檔哈姆林,但未獲通過。印第安納州的C·M·艾倫向大會建議提名詹森競選副總統,愛荷華州代表附議。詹森首輪投票以兩百票居首,其後分別是哈姆林150票,狄金森108票。肯塔基州代表第二輪轉投詹森打開局面,最後他以491票勝出,哈姆林17票,狄金森八票,大會隨後決議提名一致通過。林肯對結果表示滿意:「我覺得安迪·詹森這人挺好。」[103]消息傳到納許維爾後民眾集聚,心懷感激的軍事總督發表演說,稱身為南方人卻能競選副總統,證明造反州份其實沒有脫離聯邦[103]

1865年政治漫畫,詹森發揮裁縫特長,協助林肯修復聯邦

此時的政治傳統是全國高級公職候選人不積極競選,但詹森在田納西州、肯塔基州、俄亥俄州、印第安那州多次演講。為提升田納西州勝算,他在重建民事政府時對效忠誓詞要求更加嚴格,選民必須發誓反對同邦聯和談。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喬治·B·麥克萊倫力求談判減少流血,誓詞要求實際上剝奪麥克萊倫支持者的投票權。林肯拒絕推翻詹森的決定,兩人以2.5萬票優勢拿下田納西。國會不承認田納西州的選舉人票,但這根本不影響結果,大部分參與投票的州都是全國聯邦黨勝出。[104]

大選過後詹森急於重建田納西州文官政府,但受新州長選舉時間限制,3月4日他宣誓就任副總統後田納西才能成立新政府。詹森還想留在納許維爾看到新政府塵埃落定,但總統顧問告知他必須與林肯一起宣誓就職。聯邦軍此時已經完全收復東田納西,格林維爾也不例外。1865年2月22日,田納西州選民在他前往首都前夕批准新憲法廢除奴隸制,詹森身為軍事總督宣布結果合法有效。[105]

詹森前往哥倫比亞特區準備宣誓就職,但正如戈登-里德所言:「考慮到1865年3月4日的實際情況,詹森留在納許維爾沒準兒更好」[106]。估計詹森可能身體不適,卡斯特爾認為是傷寒[94],但戈登-里德稱卡斯特爾的論斷缺乏獨立證據[106]。3月3日晚,詹森參加為他舉辦的晚會並喝到酩酊大醉,第二天抵達國會大廈時還沒從宿醉緩過神兒,他請副總統漢姆林幫忙倒點威士忌,喝下兩杯後言道:「如此場合,我需要最佳表現」。他在參議院大廳的講話漫無邊際,林肯、國會、各界名流在旁觀看。他有時幾乎語無倫次,最後終於在胡言亂語中停下來,哈姆林連忙引導他宣誓就任副總統。[107]林肯對如此場面頗感難受,隨後在國會大廈外宣誓就職並發表廣受好評的第二次就職演說[108]

詹森上任後幾周僅短暫主持參議院運作,大部分時間為避免公眾恥笑躲在朋友法蘭西斯·普雷斯頓·布萊爾位於馬里蘭州的家裡。他返回首都時本打算前往田納西州,在格林維爾重建家園,但聽聞尤利西斯·格蘭特將軍攻陷邦聯首都維吉尼亞州里奇蒙、戰爭即將結束後留在哥倫比亞特區。[109]面對他人對詹森3月4日行徑的指責,林肯表示:「我認識安迪·詹森很多年,他那天確有失態,但不用害怕,安迪不是什麼酒鬼」[110]

美國總統(1865至186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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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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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5年4月15日首席大法官蔡斯主持詹森的宣誓就職儀式,周圍是內閣官員

1865年4月14日下午,林肯與詹森自宣誓就職以來首次碰面。特雷福斯聲稱詹森想「勸林肯對叛徒不要太寬容」,戈登-里德認同上述看法。[111][112]

當晚林肯總統遭認可邦聯的舞台劇演員約翰·威爾克斯·布斯槍殺,陰謀分子還計劃當晚暗殺詹森與蘇厄德。蘇厄德身受重傷勉強倖存,詹森運氣很好,刺客喬治·阿澤羅特喝醉酒,壓根兒沒行動。同樣在柯克伍德大宅寄宿的倫納德·法威爾叫醒詹森,轉告總統在福特劇院遇刺的消息。副總統匆忙趕到林肯病床前,短暫停留後返回,發誓「他們會付出代價,一定要付出代價。」[113]林肯次日早上7時22分去世,詹森10至11點宣誓就職,首席大法官薩蒙·波特蘭·蔡斯主持,大部分內閣官員在場。報紙稱讚詹森此時「莊嚴肅穆」,[114]部分內閣成員上次見到他還是3月4日就職典禮[115]。詹森中午在財政部長辦公室召開首次內閣會議,希望全體內閣繼續效力[116]

林肯遇刺當時及後來都引發猜測,擔心陰謀分子對詹森有何意圖,或副總統是否牽涉其中。阿澤羅特被捕後為免於一死詳細交待陰謀,其中沒有任何內容表明刺殺副總統純屬計策,根本沒有實施意圖。陰謀論者指出,布斯行刺當天前往柯克伍德大宅,把名片留給詹森的私人秘書威廉·白朗寧,上書「無意打擾,請問您在家嗎?」最後堂而皇之地附上簽名。[117]

詹森以莊重姿態在哥倫比亞主持林肯的葬禮,遺體隨後送到林肯故鄉伊利諾州春田市入土[118]。聯邦軍將領威廉·特庫姆塞·舍曼不久回報,已在未知會哥倫比亞特區的情況下同邦聯將領約瑟夫·E·約翰斯頓達成停戰協定,以北卡羅來納州境內邦聯軍投降為條件,換取州內政府繼續掌權,聯邦需尊重私有財產權。南方將奴隸視為財產,協定等於承諾北卡羅來納州的黑人繼續為奴。詹森和內閣無法接受,要求舍曼確保敵軍投降,不得達成任何政治交易,舍曼遵令行事。詹森還對逃亡的邦聯總統戴維斯發出十萬美元懸賞(相當於2023年的199萬美元),為他贏得強硬對待南方的美名。他批准處死參與暗殺林肯的瑪麗·蘇拉特之舉頗具爭議,後者1865年7月7日與阿澤羅特等三人被處絞刑。[119]

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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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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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森上任後首先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如何處理戰敗邦聯政府。林肯總統在聯邦軍光復維吉尼亞州、阿肯色州、路易斯安那州、田納西州大部分領土後授權組建忠於聯邦的政府,主張一成計畫,即只要一成選民宣誓今後效忠聯邦,該州就能舉辦選舉。國會認為方案太過寬容,1864年兩院通過《韋德-戴維斯法案》要求過半選民宣誓效忠,但林肯口袋否決[120]

詹森對重建定有三大目標。首先,他希望南方迅速回歸並當成從未脫離聯邦的州處理,這樣只要公民願意效忠,聯邦政府就應該承認他們建立的政府。在他看來,黑人選舉權只會拖慢回歸時間、轉移重點,誰有權投票應該由各州決定。其次,南方種植園主階層政治權力應移交他滿懷感情的「平民」。黑奴解放後名義上是自由民,但經濟上與昔日主人仍有千絲萬縷的聯繫,詹森擔心他們會遵照奴隸主指示投票。第三,詹森希望在1868年堂堂正正地贏得總統寶座,而不是靠總統去世偶然繼任。此前繼任去世總統的副總統還從沒有誰直接贏得大選,詹森為此企圖在南方形成民主黨反國會重建聯盟。[121]

共和黨派系林立,激進派共和黨主張黑人投票等公民權利,認為可以誘導自由民對解放心懷感激,投票支持共和黨,確保共和黨人長期掌權,南方民主黨人和昔日叛亂分子影響淡出。激進派還主張懲罰邦聯高官。溫和派共和黨只希望確保民主黨不得染指國家級權力,防止昔日叛亂分子重掌權力,但對黑人投票權不像激進派那麼積極,這其中既有自身政治顧慮,又有自由民素質還不適合投票的觀念影響。北方民主黨人贊成無條件恢復南方各州權利,不支持黑人選舉權,以免威脅民主黨把持南方。[122]

總統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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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要到1865年12月才復會,詹森上任前大半年都可以在沒有立法機關干預的情況下制定重建政策[123]。激進派共和黨人告知白宮,南方經濟陷入混亂,敦促他藉機堅持保障自由民權利,以此作為重新加入聯邦的條件。詹森在蘇厄德等官員支持下堅持主張投票權屬於州內而非聯邦事務,內閣對此無法達成一致。[124]

5月29日,詹森在內閣一致支持下首次推動重建,發表兩項聲明。支持臨時州長法蘭西斯·皮爾蓬特為首的維吉尼亞州政府;赦免所有財產價值不足兩萬美元的前叛亂分子,任命北卡羅來納州臨時州長並授權該州選舉。兩項聲明均不涉及黑人選舉和自由民權利。總統還命令其他前叛亂州召開制憲大會。[125]

南方各州開始組織政府,大量北方民眾支持白宮政策,詹森認為這代表無條件支持迅速恢復南方權利,但他顯然低估北方人確保南北戰爭沒有白打的決心。對於北方來說,南方承認失敗至關重要,奴隸制必須終結,黑人的命運應當改善。相比之下投票權倒在其次,畢竟北方都沒幾個州(基本只有新英格蘭州份例外)給予黑人和白人同等權利,1865年下半年,康乃狄克州、威斯康辛州、明尼蘇達州都以大比率否決黑人選舉權提案。北方公共輿論容忍詹森在黑人選舉權問題上無所作為的前提在於加速南方承認失敗,實際卻令南方白人膽氣大振。許多南方州通過黑人法令,用不能取消的年度合約把黑人勞工困在農場,執法部門隨心所欲地以流浪罪逮捕黑人,把他們當勞力出租。入選國會的南方議員大多曾加入邦聯,其中最突出的代表是喬治亞州候任聯邦參議員、前邦聯副總統亞歷山大·史蒂芬斯。1865年12月初國會開幕,詹森意在和解的國情咨文贏得好評,但國會拒絕南方議員上任,成立委員會推薦重建立法。[126]

內戰的情感創傷尚未癒合,史蒂芬斯這種頑固不化的邦聯領袖居然能堂而皇之地當上聯邦高官,令北方民眾出離憤怒。在他們看來,黑人法令導致非裔美國人的處境與為奴時相比都好不了多少。共和黨人還擔心南方各州回歸將導致民主黨再度掌權。[127][128]大衛·斯圖爾特探討詹森彈劾案的著作指出:暴力與貧困肆虐南方,激起反對詹森浪潮[129]

與共和黨決裂(186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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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起初不想直接對抗白宮,僅嘗試微調總統有利南方的政策[130]。特雷福斯認為,「如果詹森想與共和黨溫和派達成協議,就只能是國會復會後那段時間」[131]。白宮對南方的挑釁和戰前南方菁英階層繼續掌權不滿,但沒有公開說明,認為如此舉動是否明智暫且不論,南方有權自行其是。1866年1月下旬,詹森認定無論重建還是1868年連任,實現政治目標的前提都是同激進派共和黨一決雌雄。他寧願坐視衝突發生也不希望法律保障黑人在哥倫比亞特區的選舉權,首都白人公投時以壓倒多數否決提案。法案在眾議院通過,詹森準備否決,但參議院遲遲沒有表決。[132]

湯瑪斯·納斯特的政治漫畫,描繪詹森廢棄自由民局,黑人境遇悽慘

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伊利諾州議員萊曼·特倫貝爾是溫和派共和黨領袖,急於和總統達成一致。他引領國會通過法案延長將在1867年到期的自由民局授權,還通過第一部民權法賦予自由民公民身份。特倫貝爾多次與詹森會晤,確信總統會簽署法案,但這不過是詹森面對訪客的一貫做法,極少反駁他們的意見,導致他們誤以為得到總統認可。詹森認為兩道法案都侵犯各州主權,而且不得南方白人民心,他還盼著這些人成為新後盾。1866年2月18日詹森否決延長自由民局授權的法案,南方白人喜出望外,共和黨議員既困惑又憤怒。次日參議院提議推翻總統否決又以失敗告終,詹森認為這證明他的做法是多少明智。[132]總統滿以為激進派共和黨將面臨孤立和失敗,溫和派會團結起來支持他,根本不明白溫和派也希望黑人得到公平對待[133]

詹森的支持者1866年2月22日華盛頓生日當天遊行抵達白宮,希望總統演講紀念喬治·華盛頓。詹森的即席演講長一小時,而且提到自己兩百多次。更誇張的是,他能向南方伸出友誼之手,卻把無法認同的政敵稱為「依舊反對聯邦之輩」。[134][135]群眾要求總統指名道姓,結果詹森指控賓夕法尼亞州聯邦眾議員撒迪厄斯·史蒂文斯、麻薩諸塞州聯邦參議員查爾斯·索姆奈、廢奴人士溫德爾·菲利浦斯密謀行刺。共和黨認為總統講話等同宣戰,民主黨盟友估計黨派在1866年國會中期選舉損失20萬票。[136]

溫和派共和黨強烈要求總統簽署《1866年民權法》,但他3月27日否決法案,與溫和派徹底決裂。他的否決意見聲稱,法案旨在賦予自由民公民權,但36個州卻有11個在國會無人代表,而且該法偏袒黑人、歧視白人。[137][138]國會不到三周就推翻他的否決,這還是歷史上國會首次推翻總統針對重要法案的否決[139]。後世普遍認為否決該法是詹森任內的重大失誤,溫和派從此確信根本不可能與他合作。史學家埃里克·方納探討重建時期的著作也認為,這是詹森「從政生涯最嚴重的誤判」。斯圖爾特稱,此次否決為詹森剩下的總統任期、為許多決定他一生功過是非的重大錯誤奠定基調,即永無休止地與國會對抗。[140]

國會把特倫貝爾等人起草的第十四條修正案遞交各州議會批准,詹森反對修正案但無力採取任何行動。修正案旨在把《民權法》關鍵條款納入憲法,並且更進一步賦予所有在美國出生者公民權(僅保留地生活的印第安人例外),懲罰拒絕賦予自由民投票權的州,最重要的是新增受聯邦法院保護的聯邦公民權。修正案規定聯邦債務必須償還,同時禁止補償邦聯戰爭債務,剝奪許多邦聯人員出任公職的資格而且總統無權干涉,只有國會能取消限制。[141]兩院都第二次通過自由民局法案,總統再度行使否決權,這次終被國會推翻。1866年夏國會休會之際,詹森企圖不保護自由民權利,單靠行政法令恢復南方各州聯邦地位的手段已深陷危局,故鄉田納西州都不顧他反對批准第十四條修正案。[142]國會馬上接受田納西州議員與會,令白宮非常難堪[143]

政治戰爭在嘗試妥協無果後爆發[144],一邊是團結一致的共和黨,另一邊是詹森與南方和北方的民主黨盟友。共和黨已經不再使用全國聯邦黨之名,但詹森呼籲以該黨名義召開大會,想借該黨名稱團結支持者,在1868年總統大選贏得四年完整任期。[145]1866年選舉淪為戰場,南方各州還不能投票。詹森積極為民主黨競選,乘火車巡迴演講。事實證明他在芝加哥、聖路易、印第安納波利斯、哥倫布等地的演講堪稱政治災難,詹森自比耶穌引發爭議,面對質問直接爭論更是不智,有損總統尊嚴形象。共和黨以壓倒優勢贏得大部分選戰,占據的國會議席已超過三分之二,制訂大量重建計劃。[146]詹森認為民主黨對民族聯盟運動的支持半溫不火,導致如此結局[147]

激進派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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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6年11月共和黨大勝之際,詹森仍自信局面有利。所有南方和邊境州只有田納西批准第十四條修正案,肯塔基州、德拉瓦州、馬里蘭州已經否決。修正案需要四分之三的州通過才能生效,他相信僵局就是利好,1868年連任有望。新血給1868年12月開幕的國會帶來活力,持續通過立法並推翻總統否決,其中包括首都黑人投票權法。國會推翻詹森否決接納內布拉斯加州加入聯邦,共和黨又爭得兩個參議員席位和一個州議會,該州馬上批准修正案。總統對科羅拉多領地建州法案的否決得以維持,確有足夠參議員認為僅三萬人的領地不值得建州。[148]

史蒂文斯眾議員1867年1月遞交法案,主張把南方分成五大軍區並解散州政府實施戒嚴;各州重新召開制憲大會,黑人有權投票或作為代表,前邦聯人員不能。國會增加各州批准第十四條修正案才能加入聯邦的條款。總統和南方打算妥協,南方同意批准修改後的修正案並賦予黑人有限選舉權,要求不剝奪前邦聯人員投票和代表權。共和黨拒絕在修正案讓步,妥協方案告吹。法案送到白宮時距第39屆國會休會還有不到十天,詹森大可口袋否決,但他偏要在3月2日直接否決,國會當天就推翻。詹森乘火車巡迴演講時宣稱要撤職存在分歧的內閣官員,國會3月2日還推翻總統否決通過《任期法》,規定總統任命內閣官員後至少要過一個月才能撤職,而且需要參議院批准。新法頗具爭議,部分參議員擔心規定可能違憲或對詹森無效,畢竟他的主要內閣官員都是林肯任命。[148]

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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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珀斯周刊》社論漫畫《局勢》,戰爭部長斯坦頓用標示「國會」的大炮瞄準詹森,手上填炮用的撞錘上有「任期法」字樣,地上炮彈寫著「公正」

戰爭部長埃德溫·斯坦頓能幹又勤快,但難以相處[149]。詹森一方面欽佩斯坦頓的能力,同時又對他和五星上將格蘭特從自家政府內部破壞總統南方政策深感惱火。詹森考慮撤換斯坦頓,但又佩服他在戰爭時期擔任部長的表現。斯坦頓與總統的分歧人所共知,但他不願辭職,以免給予詹森任命繼任人選的機會。[150]

新一屆國會在1867年3月開會幾周後休會,僅保留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商討是否需要彈劾總統,準備向眾議院全體匯報。委員會適時開會,檢查總統銀行帳戶,傳喚內閣官員作證。5月13日聯邦法院假釋戰爭結束不久被俘的邦聯總統戴維斯,委員會又調查總統是否妨礙起訴,卻獲知詹森巴不得早日把戴維斯送上審判台。委員會兩黨多數投票否決彈劾指控,6月3日休會。[151]

六月下旬,詹森與斯坦頓就南方負責軍官是否凌駕民政當局爆發爭論。總統要求總檢察長亨利·斯坦伯里發表意見,支持白宮的否定主張。詹森企圖迫使斯坦頓表態,要麼支持總統立場,要麼證明戰爭部長與總統和其他內閣官員格格不入,但斯坦頓無論會議還是書面交流都迴避問題。七月國會復會通過重建法反對白宮主張,然後在推翻總統否決後休會回家。法案規定負責將領有權推翻民事政府決定,同時剝奪總統對進駐南方軍隊的控制權。國會接下來要到11月才復會,詹森決定撤換斯坦頓和遣散德克薩斯州長、任命缺乏民意支持人選繼任的軍隊指揮菲利普·謝里登將軍。總統馬上遇到格蘭特的強烈反對,但8月5日仍要求戰爭部長辭職,斯坦頓拒絕在國會休會期間離職。[152]詹森憑藉《任期法》准許將斯坦頓停職等待國會復會審批,格蘭特同意擔任臨時戰爭部長並繼續帶領軍隊[153]

格蘭特雖然抗議,但只能遵守總統命令,把謝里登和嚴格遵循國會方案而激怒詹森的斯克爾斯將軍調離負責地區。總統發布公告赦免大部分邦聯人員,包括在邦聯出任公職、或是戰前擔任聯邦公職卻違背誓言之輩。共和黨對此憤怒不已,民主黨在1867年選舉取得佳績。國會議席未受直接影響,但民主黨在俄亥俄州議會占據多數,這樣詹森的勁敵班傑明·韋德就無望連任。俄亥俄州、康乃狄克州、明尼蘇達州選民都拒絕賦予黑人投票權。[154]

選舉結果令詹森歡欣鼓舞,共和黨暫緩考慮彈劾[155],但11月國會開幕時,司法委員會仍然改變立場通過彈劾總統提案。眾議院反覆探討總統根據憲法標準究竟犯下何等罪行,最後在1867年12月7日以57票贊成,108票反對否決提案。[156]

詹森通知國會白宮已停職斯坦頓並臨時任命格蘭特。參議院1868年1月推翻總統決定,稱詹森違反《任期法》,斯坦頓官復原職。格蘭特不顧總統反對辭職,兩人徹底決裂。詹森很快撤職斯坦頓,任命洛倫佐·湯瑪斯接手,決心抗爭到底的斯坦頓拒絕離開戰爭部長辦公室。眾議院2月24日以128票贊成、47票反對彈劾總統蓄意違反《任期法》,隨後通過11項彈劾條款,大部分指控總統違反《任期法》,否認國會合法權威。[157]

《哈珀斯周刊》插畫,美國參議院審理詹森彈劾案,狄奧多·戴維斯作

參議院3月5日開始審理彈劾案,共持續近三個月。眾議員喬治·S·鮑特韋爾、班傑明·巴特勒、史蒂文斯代表眾議院出席,相當於檢察官,威廉·M·埃瓦茨班傑明·羅賓斯·柯蒂斯、前聯邦總檢察長斯坦伯里為總統辯護,首席大法官蔡斯任主審法官。[158]

辯方主張《任期法》僅適用現任總統任命人員,斯坦頓由林肯任命,故詹森沒有違法,而且總統有權檢驗國會法案是否合憲[159]。辯方律師堅持要求詹森不要前往彈劾案審理現場,也不要公開評論審理過程。總統基本遵照建議,僅四月兩次採訪例外。[160]

詹森設法爭取無罪判決,比如向愛荷華州聯邦參議員詹姆士·格里姆斯承諾不再干涉國會重建。後者相信總統會信守承諾,許多溫和派共和黨議員得知後投下罪名不成立票。詹森還承諾任命頗具威望的約翰·斯科菲爾德繼任戰爭部長。[161]堪薩斯州參議員埃德蒙·羅斯得到保證,南卡羅來納州和阿肯色州在激進派共和黨影響下制定的新憲法將在第一時間批准並呈交國會,為羅斯等參議員投下無罪票提供政治藉口[162]

如果國會彈劾詹森罪名成立,參議院臨時議長、俄亥俄州議員韋德將繼任。韋德此時已無望連任,跛腳鴨任期將在1869年初結束。身為激進派他支持婦女選舉權,這在全國範圍應者寥寥,是其他參議員不願撤職詹森的重要原因。[163][164]此外,格蘭特有意在1868年競選總統,韋德繼任無疑會形成障礙[165]

經過各種交易,詹森在參議院裁決前就對彈劾案結果充滿信心,投票前幾天各大報紙稱史蒂文斯等激進派已經放棄。5月16日,參議院表決第11條彈劾動議,即詹森在參議院推翻停職決定後撤職斯坦頓是否違反《任期法》,35人投下有罪,19人投下無罪,距憲法要求的三分之二多數定罪僅一票之差,格里姆斯、羅斯、特倫貝爾、威廉·P·費森登約瑟夫·福勒約翰·B·亨德森彼得·范文克爾七名共和黨議員投下無罪票。史蒂文斯失望至極,參議院隨後休會,議員趕赴共和黨全國大會,提名格蘭特競選總統。5月26日參議院復會表決第二和第三條彈劾動議,結果都是35比19。詹森的政敵至此放棄並取消彈劾議程。[166][167]斯坦頓在5月26日辭職,參議院隨後確認斯科菲爾德繼任[168]。詹森提名剛為他辯護的斯坦伯里繼續擔任總檢察長,參議院拒絕確認[169]

彈劾案審理期間及之後都有傳言指控審判結果受賄賂影響。巴特勒在審理期間就開始調查,召開的聽證會場面激烈,其他議員拒絕表態支持他的報告。巴特勒重點關注據稱以政壇大鱷兼編輯瑟洛·威德為首的紐約「禮查飯店集團」,江湖傳言聲稱該組織通過辛辛那提律師查爾斯·伍利從威士忌利益集團籌得大筆資金,用於賄賂參議員將詹森無罪開釋。伍利拒絕回答提問,結果巴特勒把他關在國會大廈(先是委員會討論室,後是畫室),但始終沒能證實賄賂。[170]

外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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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森繼任總統後很快與國務卿蘇厄德達成協議不變更外交政策,即蘇厄德繼續像林肯在任時那樣處理外交事務。蘇厄德曾與林肯爭奪1860年共和黨提名,林肯本希望1869年下台時蘇厄德繼任。詹森上台時法國已派兵干涉墨西哥。許多政界人士大肆鼓吹武力應對墨西哥問題,蘇厄德傾向用不顯山露水的外交手段解決,通過外交渠道警告法國,美國不接受他們干涉墨西哥。詹森本想採取更激烈的手段,但接受國務卿勸告由對方負責。法國政府1866年4月通知蘇厄德,法軍將分階段回國,最遲在1867年11月全部撤離。[171]1866年8月14日,詹森率內閣接待訪問英國等歐洲國家後正返回夏威夷的艾瑪王后[172][173][174]

蘇厄德主張擴張,想方設法擴大美國領土。俄國政府在19世紀50年代的克里米亞戰爭失利,把該國北美殖民地(今阿拉斯加州)視為財政負擔,擔心未來一旦與英國發生衝突,英軍就能從鄰近的加拿大長驅直入。美俄就阿拉斯加易手的談判因南北戰爭中止,直到北方勝利後恢復。[175]俄國指示駐哥倫比亞特區公使愛德華·德·斯多克爾男爵談判領土轉讓事宜。斯多克爾頗具手段,促使蘇厄德把價格從500萬美元(俄國指示斯多克爾接受的最低價格)提升到700萬,隨後又靠提出各種反對意見增加20萬美元。[176][注 4]1867年3月30日,斯多克爾與蘇厄德趕在參議院休會前簽署條約,詹森隨同國務卿把簽字文件帶到國會大廈總統室,卻得知國會休會前已經沒有時間審議。總統4月1日召集參議院特別會議,議會以37票贊成、兩票反對批准條約。[178]膽氣大振的蘇厄德到處找機會,最後只為美國爭得太平洋無人居住的威克島主權,後在1898年威廉·麥金萊任內正式劃為美國領土。蘇厄德已同丹麥談妥丹屬西印度群島銷售事宜,當地居民也經公投同意加入美國,但參議院一直沒有表決,放任條約過期。[179]

美國政府就英國為邦聯建造軍艦、造成聯邦船運損失慘重索賠,史稱「阿拉巴馬號索賠案」。美國駐英大使、前馬里蘭州聯邦參議員雷維迪·詹森經協商於1868年下半年簽署《詹森-克拉倫登公約》,但參議院在總統任期的最後幾個月根本沒理睬,並在他下台後否決公約。格蘭特上台後同英國重新談判,新協議條件遠勝《詹森-克拉倫登公約》。[180][181]

政府與內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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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印鈔局刻版的詹森總統肖像
美國印鈔局刻版的詹森總統肖像
安德魯·詹森政府內閣
職務 姓名 任期
總統 安德魯·詹森1865-1869年
副總統 1865-1869年
國務卿 威廉·H·蘇厄德1865-1869年
財政部長 休·麥卡洛克1865-1869年
戰爭部長 埃德溫·斯坦頓1865-1868年[注 5]
約翰·斯科菲爾德1868-1869年
司法部長 詹姆士·斯皮德1865-1866年
亨利·斯坦伯里1866-1868年
威廉·M·埃瓦茨1868-1869年
郵政總長 小威廉·丹尼森1865-1866年
亞歷山大·蘭德爾1866-1869年
海軍部長 基梯恩·威爾士1865-1869年
內政部長 約翰·帕默·厄舍1865年
詹姆士·哈蘭1865-1866年
奧維爾·希克曼·布朗寧1866-1869年

司法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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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森擔任總統期間只任命九位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沒有提名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機會。1866年4月,他提名斯坦伯里填補約翰·卡特倫去世留下的最高法院空缺,但國會取消席位並規定再有大法官離任,最高法院就減少大法官人數,從源頭上杜絕詹森提名大法官的可能。[182]詹森提名格林維爾親信塞繆爾·米利根進入美國索賠法院,後者從1868年任職至1874年去世[183][184]

發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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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森1866年6月簽署《南方宅地法》,自信能幫助白人貧民。由此獲批的土地申請約有2.8萬項,但解放後的奴隸基本無法受益,欺詐猖獗,好地多為退伍軍人或鐵路保留,貧民根本拿不到。[185]1868年6月詹森簽署國會通過的八小時法,為聯邦政府僱傭的勞工和技術人員確立工作日八小時工作制[186]。詹森在巴爾的摩向工人黨員表示無法直接承諾八小時工作制,但「只要符合所有人的利益」他非常贊成「最短的工作時數」[187]。但據理察·塞爾瑟記載,新法理想美觀、現實骨感,高達兩成降薪猶如當頭棒喝[186]

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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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8年7月民主黨全國大會在紐約召開,詹森力爭提名。他在南方白人心中極具威望,會前不久還發布赦免令,確保尚未起訴的邦聯人員不可能再面臨刑事起訴,可謂錦上添花。換言之,只有戴維斯等寥寥數人還需面臨審判。首輪投票詹森排第二,僅次於1864年民主黨副總統候選人、前俄亥俄州聯邦眾議員喬治·彭德爾頓。總統的支持者基本來自南方,隨著一輪輪投票逐漸減少。前紐約州長霍拉肖·西摩第22輪獲提名,詹森只拿到田納西州的四票。[188]

《哈珀斯周刊》諷刺詹森下台的漫畫《再見了,永別了,我所有的豐功偉績》

總統與國會的衝突還在繼續。詹森向國會遞交憲法修正案,將總統任期改為六年但只能一屆,參議員改為直選,聯邦法官也不再是無限任期,國會根本沒理睬。總統遲遲沒有提供南方各州新議會批准第十四條修正案的正式報告,國會於是通過法案並推翻他的否決,規定總統必須在收到信息十天內拿出正式報告。詹森還是儘可能拖延,但不得不依法在1868年7月匯報,第十四條修正案正式生效。[189]

西摩的競選希望得到總統支持,但大選期間詹森長時間保持沉默,直到10月部分州已經開始投票時才提及西摩,而且始終沒有表態支持。不過,格蘭特贏得大選後他非常後悔,這一定程度上是因為兩人經過斯坦頓之事已經不共戴天。1868年12月,詹森在最後一次國情咨文呼籲國會廢除《任期法》,還稱如果1865年就接受南方議員加入國會,情況肯定要好得多。同月下旬詹森慶祝60大壽,數百名兒童前來參加聚會,但總統當選人格蘭特不准自家孩子前往。[190]

詹森1868年聖誕發布最後的特赦令,赦免戴維斯等所有邦聯人員。他在白宮的最後一個月還赦免罪行,其中包括牽涉林肯遇刺案的塞繆爾·穆德醫生,穆德治好布斯的斷腿,定罪頗具爭議,在佛羅里達州干龜島傑弗遜堡服刑。[190]

3月3日,任職最後一天的詹森在白宮舉辦大型公眾招待會。格蘭特公開表示不願遵照傳統與詹森坐上同一輛馬車,詹森還以顏色,拒絕出席新總統就職典禮。蘇厄德一直在勸他改變主意,但詹森3月4日上午完成手尾後就在正午剛過離開白宮,前往友人家裡。[191][192]

卸任後(1869至187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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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5年已是66歲高齡的詹森參議員

詹森離開白宮後在首都停留幾個星期,然後在八年來首度返回格林維爾。沿途多地舉辦大型公共慶祝活動歡迎,田納西州尤為熱情,內戰期間敵視他的城市都掛出歡迎橫幅。他已安排在格林維爾附近購買大型農場,準備卸任後前往居住。[193]

許多人預計詹森會再度出山競選田納西州長或聯邦參議員,也有人認為他會當上鐵路公司高管[181]。詹森覺得格林維爾的生活很無聊,四子羅伯特1869年自殺對他打擊很大[194]。為證明自我、報復政敵,他很快開始競選參議員。田納西州已落入共和黨之手,但法院判決恢復部分白人投票權,三K黨又以暴力鎮壓膽敢投票的黑人,確保民主黨在1869年8月州議會選舉獲勝。激進派共和黨對詹森充滿厭憎,部分民主黨人也對他在內戰期間的表現反感不已,但他在參選員選舉仍然頗具勝算。他在州議會投票時一度只差一票當選,共和黨議員最後以54票推舉亨利·庫珀,比詹森只多三票。[195]1872年,田納西州為整體國會選區聯邦眾議員席位舉辦特別選舉,詹森本想爭取民主黨提名,但得知提名將落入前邦聯將領班傑明·切瑟姆之手後決定獨立參選。最後他的得票數排第三,切瑟姆也因黨派分散落選,詹森昔日的全國聯邦黨盟友霍勒斯·梅納德當選。[196]

1873年,詹森在霍亂流行期間染病,所幸後來康復。同年首都第一國民銀行破產,詹森損失高達7.3萬美元,後來大部分得以追回。[197]

重返國會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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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森開始為1875年初州議會的下一次參議員選舉做準備。他開始拉攏農莊運動的農民,靠傑弗遜式民主傾向順利獲得他們的支持,在州內各地演說。北方重建勢力逐漸淡出田納西州,除大型城鎮外各地黑人基本沒法投票,其他南方州也大多如此,白人統治還將持續近一個世紀。民主黨在1874年8月的田納西州議會選舉拿下92席,共和黨僅八席,詹森前往納許維爾參加立法會議。1875年1月20日議會表決聯邦參議員歸屬,前總統以30票領先三名前邦聯將領、一名前上校、一名前民主黨聯邦眾議員,但還沒達到所需的過半數支持。政敵本想把所有能夠爭取的選票集中到一人身上來戰勝詹森,但後者在26日的第54輪投票以一票優勢當選。納爾維爾陷入狂歡,[198][199]詹森「感謝上帝認同」[194]

詹森重返國會山引起全國關注,《聖路易共和國報》稱「美國政治史上最輝煌的個人勝利」[199]。1875年3月5日,詹森與前副總統哈姆林、在任副總統亨利·威爾遜(彈劾案表決時投下有罪票)一起宣誓就職,旁人以鮮花歡迎他的到來。許多共和黨議員對詹森視而不見,但也有俄亥俄州議員約翰·舍曼(彈劾案表決時同樣投有罪票)等人與他握手。詹森至今仍是唯一擔任聯邦參議員的前美國總統。他僅在3月22日發表簡短講話,譴責格蘭特總統用聯邦軍隊支持路易斯安那州重建政府,質問「軍事專制還有多遠?」講話最後是「願上帝保佑人民,挽救憲法」。[200]

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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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森在國會特別會議結束後返回格林維爾。1875年7月,他確信政敵會在俄亥俄州長選舉妄加詆毀,決定前往當地演講。7月28日動身後,他在三女瑪麗位于田納西州卡特縣伊莉莎白敦附近的農場停留,長女瑪爾塔也在此地。當晚他中風,卻直到第二天才接受治療,不見好轉後又有兩名醫生從伊莉莎白敦趕來。經過治療詹森看起來有反應,但7月30日晚再度中風並在次日清晨辭世,享年66歲。格蘭特履行「痛苦的職責」,宣布唯一在世的前總統剛剛去世。北方報紙的訃告強調詹森在內戰期間忠於聯邦,南方報紙向他擔任總統的表現致敬。詹森的葬禮8月3日在格林維爾舉行,[201][202]遺體根據死者遺願以美國國旗包裹,頭下枕著美國憲法一起下葬。墓地1906年正式獲名安德魯·詹森國家公墓,他的故居和裁縫店劃入安德魯·詹森國家歷史遺址[203]

歷史評價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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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斯特爾認為,史學家幾乎只關注詹森對南方重建的影響,其他方面完全不予考慮[204]。19世紀剩下的幾十年裡,很少有人從歷史角度評價詹森及其總統任期。與他打過交道的北方人士如前副總統威爾遜、緬因州聯邦參議員詹姆士·G·布萊恩在回憶錄把他描繪成頑固分子,一心想在重建中偏向南方,但在國會屢屢碰壁。[205]史學家霍華德·比爾探討重建史學的期刊文章指出,南北戰爭後的幾十年裡,人們更重視為自身立場辯護,而非苦苦探究真理。這也正是為什麼阿拉巴馬州聯邦眾議員、史學家希拉蕊·赫伯特會站在南方角度控訴北方人制訂的政策、聲稱威爾遜的著作只是北方簡史。[206]

歷史車輪邁入20世紀,詹森首次獲得重要歷史評價。引領潮流的普立茲獎得主、史學家詹姆士·福特·羅德寫道:[205]

詹森遵照本心行事。他很有頭腦,但卻很鑽牛角尖。在他看來,聽從勸告或妥協無疑是軟弱的表現。從12月國情咨文到否決民權法,他絲毫不向國會讓步。在國會占據多數的溫和派議員只要求他稍為妥協,他們的行動其實是懇求與他聯手保護國會與國家免受激進派政策影響……他與國會爭鬥,導致邦聯敗亡後各州無法接受慷慨的條件加入聯邦……自傲和打敗對手的欲望,令他對南方乃至全國的真正福祉視而不見。[207]

羅德認為詹森受制於個人弱點,應對戰後南方遇到的種種難題負責[206]約翰·伯格斯伍德羅·威爾遜威廉·鄧寧等出身南方的20世紀史學家都認可羅德,認為詹森存在個人缺陷,政治能力太差,但他確曾認真履行林肯對南方的計劃[208]。作家兼新聞工作者傑伊·托爾森指出,威爾遜總統把重建「描述成報復計劃,真誠懺悔的南方人都會受到傷害,只令北方機會主義者受益,所謂提包客、憤世嫉俗的南方白人、孱崽子,都不過是為謀取政治利益與黑人結盟」[209]

田納西州格林維爾的安德魯·詹森之墓

羅德及其學派創作之際,鄧寧學派力圖全面恢復詹森的名譽。他們率先利用前總統長女瑪爾塔1901年謝世前提供的詹森私人文件,詹森手下海軍部長基梯恩·威爾士的日記(後在1911年出版)等第一手資料,產生大衛·米勒·德維特《安德魯·詹森總統的彈劾與審判》等著作,書中前總統形象遠比那些企圖趕他下台的人可敬。詹姆士·肖勒1913年著作《重建期史》指責羅德「對詹森太不公平」,但認同前總統政治能力不足,為自身造成許多問題。這些作品頗具影響,史學家認為詹森的總統任期因個人重大缺陷失色,但他的重建政策基本正確。[210]

卡斯特爾寫道:

20世紀20年代末發生史學革命。短短三年間,五部高度認可詹森的著作廣為流傳。或許在整體方向和具體解讀上有所不同,但都讚美詹森,譴責他的對手。在這些作家筆下,詹森善良、開明、信仰自由,他的對手是詭計多端且肆無忌憚的激進分子,對南方充滿仇恨與黨派偏見、一心報復,渴望建立北方霸權「大業」,前總統為憲法和民主與他們英勇戰鬥。簡而言之,詹森是烈士而非頑固分子,是英雄而非惡魔。[211]

貝爾1940年質問:「難道現在我們不應該在沒有預先假設的情況下研究重建史嗎,或至少不在潛意識層面認定提包客和南方共和黨白人都是邪惡之輩、黑鬼都是無能的文盲、所有南方白人都應該對恢復『白人至上』的先輩心存感激?」[212]這些質疑還不足以馬上動搖史學界對詹森的好感。凡·赫夫林在1942年好萊塢電影《田納西的詹森》扮演的前總統堪稱民主鬥士;1948年史學家阿瑟·施萊辛格面向同僚開展民調,詹森在歷任總統排名居中;1956年柯林頓·羅西特的民調把他排在靠前,已是近乎偉大的總統[213]。福納指出,開展上述民調之際,「人們眼中內戰後的重建時代腐敗叢生,管理不善,而且都是賦予黑人投票權引起」[214]

比爾等早期史學家認為金錢是一切行動的動機,把重建視為經濟鬥爭,大體認為重建頭號要務應該是南北和解。史學家20世紀50年代開始把黑人經歷視為重建核心,完全不接受過去大批歷史著作認為黑人天生低人一等的主張,把蓬勃發展的民權運動視為第二次重建。部分作家希望通過研究南北戰爭之後的時代推進民權事業,他們認可激進派共和黨人幫助黑人的拳拳之心,認為詹森對自由民冷酷無情。1956年起,福恩·布羅迪等史學家紛紛發表著作,他們筆下的詹森處心積慮阻止自由民命運改善。這些著作還包括史蒂文斯與斯坦頓等人的重要傳記。[215]民眾逐漸把重建視為崇高舉動,旨在幫助解放的奴隸融入社會[209][214]

21世紀初,詹森在歷任總統排行已經普遍位居倒數[209]。史學家格倫·拉法塔西認為布坎南是史上最差總統,「詹森因經歷彈劾……完全錯誤地執行重建政策……為人易怒而且自視極高,令他一直在最後幾名徘徊」[216]。托爾森表示,「如今,詹森因抵制旨在確保新解放非裔美國人權利與福祉的激進派共和黨政策面臨恥笑」[209]。戈登-里德指出,詹森與同時代的皮爾斯、布坎南基本排在最差總統前五名。但在她看來,這一定程度上是因為美國當時面臨的困難空前絕後,他們必須面對極其重大的問題。[217]

特雷福斯認為詹森對後世的影響就是「維護白人至上,他留給國家的遺產就是通過破壞重建來提振南方保守派,留下困擾好幾代人的問題」[218]。戈登-里德如此總結:

我們知道詹森的失敗有什麼後果……他那超乎尋常的固執、卑鄙而粗魯的種族立場,對憲法的理解落後且不知變通,導致他在迫切需要領導人開明和遠見的時代無法具備這些特質。與此同時,詹森的故事也很神奇:出身貧寒的男孩一步步登上高位、跌落塵埃,接下來又持續奮鬥回歸榮譽地位。正如他們所言,無論是好是壞,詹森的故事『只會在美國』這般展開。[219]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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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詹森本是亞伯拉罕·林肯手下副總統,林肯遇刺後繼任。1967年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二十五條修正案通過前,副總統出缺要經下次總統大選填補。
  2. ^ 意指「傑利蠑螈」。
  3. ^ 一無所知黨的正式名稱叫「美國人黨」。
  4. ^ 720萬美元相當於如今的1.57億美元[177]
  5. ^ 1867年8月尤利西斯·格蘭特「臨時替換」,1868年1月經國會復職。

腳註

[編輯]
  1. ^ Castel 2002,第231頁.
  2. ^ Nowlan 2016,第387頁.
  3. ^ Gordon-Reed,第17–18頁.
  4. ^ 4.0 4.1 Castel 2002,第225頁.
  5. ^ Trefousse,第20頁.
  6. ^ Gordon-Reed,第18–22頁.
  7. ^ Gordon-Reed,第22–23頁.
  8. ^ Gordon-Reed,第26頁.
  9. ^ Gordon-Reed,第27頁.
  10. ^ 10.0 10.1 Trefousse,第23–26頁.
  11. ^ Gordon-Reed,第27–29頁.
  12. ^ Gordon-Reed,第29–30頁.
  13. ^ Gordon-Reed,第28–29頁.
  14. ^ Trefousse,第27–29頁.
  15. ^ Gordon-Reed,第31–32頁.
  16. ^ Gordon-Reed,第32頁.
  17. ^ Gordon-Reed,第32–33頁.
  18. ^ Castel 1979,第3頁.
  19. ^ Trefousse,第31頁.
  20. ^ 20.0 20.1 National Park Service.
  21. ^ Donhardt 2007,第55頁.
  22. ^ Trefousse,第35頁.
  23. ^ Gordon-Reed,第33–36頁.
  24. ^ Trefousse,第33, 36頁.
  25. ^ Gordon-Reed,第36–37頁.
  26. ^ Trefousse,第36頁.
  27. ^ Gordon-Reed,第37頁.
  28. ^ Trefousse,第14, 25頁.
  29. ^ Trefousse,第38–42頁.
  30. ^ Gordon-Reed,第39–40頁.
  31. ^ Gordon-Reed,第42頁.
  32. ^ Trefousse,第43頁.
  33. ^ CongBio.
  34. ^ Trefousse,第45–46頁.
  35. ^ Schroeder-Lein & Zuczuk 2001,第55頁.
  36. ^ Trefousse,第51–53頁.
  37. ^ Trefousse,第53頁.
  38. ^ Trefousse,第56頁.
  39. ^ Gordon-Reed,第44頁.
  40. ^ Gordon-Reed,第43–44頁.
  41. ^ 41.0 41.1 Trefousse,第61–63頁.
  42. ^ Gordon-Reed,第45–46頁.
  43. ^ Gordon-Reed,第47–49頁.
  44. ^ Trefousse,第69–71頁.
  45. ^ Polk 1910,第265頁.
  46. ^ Trefousse,第73頁.
  47. ^ Trefousse,第74–75頁.
  48. ^ Trefousse,第75–76頁.
  49. ^ 49.0 49.1 Trefousse,第78頁.
  50. ^ Trefousse,第81頁.
  51. ^ Gordon-Reed,第49頁.
  52. ^ Trefousse,第82頁.
  53. ^ 53.0 53.1 Castel 1979,第5頁.
  54. ^ 54.0 54.1 Gordon-Reed,第51頁.
  55. ^ 55.0 55.1 Trefousse,第84–85頁.
  56. ^ Trefousse,第87–88頁.
  57. ^ Trefousse,第88頁.
  58. ^ Schroeder-Lein & Zuczuk 2001,第119頁.
  59. ^ Gordon-Reed,第52–53頁.
  60. ^ Trefousse,第92頁.
  61. ^ Smalley 2003,第35頁.
  62. ^ Gordon-Reed,第55–56頁.
  63. ^ Trefousse,第95–97頁.
  64. ^ Trefousse,第103–104頁.
  65. ^ Trefousse,第104–105頁.
  66. ^ Trefousse,第105–106頁.
  67. ^ Trefousse,第106頁.
  68. ^ Trefousse,第105–107頁.
  69. ^ Castel 1979,第4頁.
  70. ^ Trefousse,第111頁.
  71. ^ Gordon-Reed,第54–55頁.
  72. ^ Trefousse,第110–112頁.
  73. ^ Gordon-Reed,第58–59頁.
  74. ^ Trefousse,第116, 121頁.
  75. ^ Trefousse,第114頁.
  76. ^ Trefousse,第119頁.
  77. ^ Gordon-Reed,第59頁.
  78. ^ Castel 2002,第226頁.
  79. ^ 1860 U.S. Federal Census, Slave Schedule for Nashville's 7th ward, Davidson County, Tennessee
  80. ^ Trefousse,第123–127頁.
  81. ^ Gordon-Reed,第60–63頁.
  82. ^ Trefousse,第131頁.
  83. ^ Johnson & Moore 1865,第172–173頁.
  84. ^ Trefousse,第134頁.
  85. ^ Gordon-Reed,第64頁.
  86. ^ Castel 1979,第8頁.
  87. ^ Trefousse,第138–143頁.
  88. ^ Trefousse,第143頁.
  89. ^ Trefousse,第140–148頁.
  90. ^ Gordon-Reed,第69–70頁.
  91. ^ Trefousse,第153頁.
  92. ^ Trefousse,第151頁.
  93. ^ Foner,第21, 661頁.
  94. ^ 94.0 94.1 94.2 Castel 1979,第9頁.
  95. ^ Gordon-Reed,第71–72頁.
  96. ^ Trefousse,第162頁.
  97. ^ Gordon-Reed,第72頁.
  98. ^ Gordon-Reed,第73頁.
  99. ^ Trefousse,第168–170頁.
  100. ^ 100.0 100.1 Trefousse,第177頁.
  101. ^ 101.0 101.1 Gordon-Reed,第76頁.
  102. ^ Trefousse,第178頁.
  103. ^ 103.0 103.1 Trefousse,第178–180頁.
  104. ^ Trefousse,第181–185頁.
  105. ^ Trefousse,第183–187頁.
  106. ^ 106.0 106.1 Gordon-Reed,第82頁.
  107. ^ Castel 1979,第9–10頁.
  108. ^ Gordon-Reed,第85頁.
  109. ^ Castel 1979,第10頁.
  110. ^ Trefousse,第191頁.
  111. ^ Gordon-Reed,第87頁.
  112. ^ Trefousse,第192頁.
  113. ^ Trefousse,第193–194頁.
  114. ^ Trefousse,第194頁.
  115. ^ Gordon-Reed,第90頁.
  116. ^ Trefousse,第194–195頁.
  117. ^ Gordon-Reed,第90–92頁.
  118. ^ Gordon-Reed,第93頁.
  119. ^ Gordon-Reed,第93–95頁.
  120. ^ Fitzgerald,第26頁.
  121. ^ Castel 1979,第28–29頁.
  122. ^ Castel 1979,第18–21頁.
  123. ^ Fitzgerald,第28頁.
  124. ^ Trefousse,第215–216, 234–235頁.
  125. ^ Trefousse,第216–217頁.
  126. ^ Castel 1979,第50–59頁.
  127. ^ Fitzgerald,第35頁.
  128. ^ Castel 1979,第58–59頁.
  129. ^ Stewart,第26頁.
  130. ^ Fitzgerald,第36頁.
  131. ^ Trefousse,第240頁.
  132. ^ 132.0 132.1 Castel 1979,第62–68頁.
  133. ^ Foner,第248–249頁.
  134. ^ Stewart,第51–52頁.
  135. ^ Foner,第249頁.
  136. ^ Stewart,第51–53頁.
  137. ^ Foner,第250–251頁.
  138. ^ Castel 1979,第70頁.
  139. ^ Castel 1979,第71頁.
  140. ^ Stewart,第53頁.
  141. ^ Trefousse,第252頁.
  142. ^ Trefousse,第253–254頁.
  143. ^ Castel 1979,第75–76頁.
  144. ^ Stewart,第57–58頁.
  145. ^ Stewart,第60–62頁.
  146. ^ Trefousse,第271頁.
  147. ^ Castel 1979,第88–89頁.
  148. ^ 148.0 148.1 Castel 1979,第107–109頁.
  149. ^ Stewart,第62–64頁.
  150. ^ Stewart,第64–66頁.
  151. ^ Castel 1979,第126–127頁.
  152. ^ Castel 1979,第128–135頁.
  153. ^ Castel 1979,第135–137頁.
  154. ^ Stewart,第95–97頁.
  155. ^ Castel 1979,第146頁.
  156. ^ Stewart,第109–111頁.
  157. ^ Trefousse,第313–316頁.
  158. ^ Trefousse,第316, 336頁.
  159. ^ Trefousse,第319頁.
  160. ^ Castel 1979,第81頁.
  161. ^ Gordon-Reed,第138–139頁.
  162. ^ Trefousse,第323–324頁.
  163. ^ Gordon-Reed,第139頁.
  164. ^ Stewart,第307頁.
  165. ^ Trefousse,第330頁.
  166. ^ Trefousse,第323–328頁.
  167. ^ Stewart,第340–341頁.
  168. ^ Castel 1979,第195頁.
  169. ^ Trefousse,第336頁.
  170. ^ Stewart,第240–247, 284–292頁.
  171. ^ Castel 1979,第40–41頁.
  172. ^ Apoliona 2010,第21頁.
  173. ^ Byrd 2011,第177–183頁.
  174. ^ Kanahele 1999,第189–226頁.
  175. ^ Naske & Slotnick 1994,第330頁.
  176. ^ Castel 1979,第120頁.
  177. ^ 1634–1699: McCusker, J. J. How Much Is That in Real Money? A Historical Price Index for Use as a Deflator of Money Values in the Economy of the United States: Addenda et Corrigenda (PDF). American Antiquarian Society. 1997.  1700–1799: McCusker, J. J. How Much Is That in Real Money? A Historical Price Index for Use as a Deflator of Money Values in the Economy of the United States (PDF). American Antiquarian Society. 1992.  1800–present: Federal Reserve Bank of Minneapolis. Consumer Price Index (estimate) 1800–. [2024-02-29]. 
  178. ^ Castel 1979,第120–122頁.
  179. ^ Pletcher 1998,第160頁.
  180. ^ Castel 1979,第204–205頁.
  181. ^ 181.0 181.1 Trefousse,第349頁.
  182. ^ Stewart,第54頁.
  183. ^ Trefousse,第363頁.
  184. ^ Federal Judiciary Center.
  185. ^ Zuczek 2006,第595頁.
  186. ^ 186.0 186.1 Selcer 2014,第65頁.
  187. ^ Smalley 2003,第80頁.
  188. ^ Trefousse,第337–339頁.
  189. ^ Trefousse,第340–343頁.
  190. ^ 190.0 190.1 Trefousse,第345–347頁.
  191. ^ Castel 1979,第211–212頁.
  192. ^ Trefousse,第350–351頁.
  193. ^ Trefousse,第348, 353–354頁.
  194. ^ 194.0 194.1 Gordon-Reed,第142頁.
  195. ^ Castel 1979,第214–215頁.
  196. ^ Castel 1979,第215頁.
  197. ^ Trefousse,第364–366頁.
  198. ^ Trefousse,第334, 370–371頁.
  199. ^ 199.0 199.1 Castel 1979,第216頁.
  200. ^ Castel 1979,第216–217頁.
  201. ^ Trefousse,第375–377頁.
  202. ^ Gordon-Reed,第143頁.
  203. ^ Trefousse,第377頁.
  204. ^ Castel 1979,第vii頁.
  205. ^ 205.0 205.1 Castel 1979,第218頁.
  206. ^ 206.0 206.1 Beale,第807頁.
  207. ^ Rhodes 1904,第589頁.
  208. ^ Castel 1979,第218–219頁.
  209. ^ 209.0 209.1 209.2 209.3 Tolson 2007.
  210. ^ Castel 1979,第220頁.
  211. ^ Castel 1979,第220–21頁.
  212. ^ Beale,第808頁.
  213. ^ Castel 1979,第221頁.
  214. ^ 214.0 214.1 Foner 2006.
  215. ^ Castel 1979,第223–225頁.
  216. ^ Lafantasie 2011.
  217. ^ Gordon-Reed,第56頁.
  218. ^ Trefousse,第352頁.
  219. ^ Gordon-Reed,第144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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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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