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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楼]评论人:根正苗红 [品衔R2☆]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20:28:59 【回复】
 回复56楼:五毛就是匪党的夜壶,随时就给扔在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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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楼]评论人:clfg [☆品衔R3☆]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9:09:01 【回复】
 回复37楼:别揣着夜壶当水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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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楼]评论人:stevecanada [☆品衔R3☆]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7:36:50 【回复】
戾气重一是缺家教,二是受炫耀类网络媒体影响,都想做人上人,要快钱,得不到就怒火中烧,怨气积累多了,遇到点事就爆发了
   
[54楼]评论人:hho0we9m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7:25:22 【回复】
台湾人戾气这么重么?https://www.youtube.com/post/UgkxF8aXOAlQDbbwVhRVxC70NuGh_vsZKhbz
   
[53楼]评论人:donhai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7:17:38 【回复】
 回复22楼:是这个道理
   
[52楼]评论人:xiaozeng [品衔R2☆]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7:15:39 【回复】
一级谋杀,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此判。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犯人有权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如经驳回,可向国家最高人民法院上诉。
   
[51楼]评论人:是的契爷 [☆义父☆]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4:20:23 【回复】
只见为富不仁,未见幸福退让~
   
[50楼]评论人:djtg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2:30:03 【回复】
有些东西不是一时的冲动造成的。你如果生活稳定有保障,家庭安康,做什么事的时候就会考虑后果,考虑值不值得失去现在的一切甚至是生命去报复。只有长期处于生存压力中,生活没有盼头,甚至早就有轻生的念头的人才容易做出这种不顾后果的事。这也是越富裕的社会,犯罪率越低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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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楼]评论人:BlueTX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1:33:23 【回复】
 回复10楼:你就没有好好阅读吧?
1. 老板,服务员,厨师,三人合力把吵架的外卖员揍了一顿。不只是骂啊。
2. 国内街边餐馆客人点的东西买完了,替顾客去隔壁借或买很常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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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楼]评论人:greentee [☆★声望品衔8★☆]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1:31:31 【回复】
这件事的转折点在于顾客请员工去买酒。这件事本来在国内并不奇怪,服务员本来要做很多分外的事。
但是不知道员工拒绝时是否礼貌?何况该员工还是个跛子。
顾客是否是强人所难,或者是如报道所说,是因为店家的辱骂而骤然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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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楼]评论人:风儿轻轻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1:14:05 【回复】
现在墙国人人都在忍耐,底层韭菜的生活已经接近忍耐极限。人都要活不下去了,最后只有鱼死网破,报复社会,与他人同归于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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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楼]评论人:Bnm8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0:38:57 【回复】
人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
党为恶,祸虽未至,福已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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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楼]评论人:Bnm8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0:34:45 【回复】
爱党爱国的戾气为何这么重?一句话引发持刀伤人 三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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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评论人:郑长仁 [★★声望品衔10★★]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0:32:03 【回复】
青岛路虎婆,倒行逆施恶。毒打退伍兵,震惊共和国。
警察假拘留,助纣真下作。法律是什么?谁来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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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楼]评论人:hho0we9m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0:16:01 【回复】
美国拿枪 piu piu piu的时候戾气也很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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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楼]评论人:mwlyx [品衔R1]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9:49:30 【回复】
这就是名不聊生,大家都活在极端压抑之中
   
[41楼]评论人:jxxy1234 [布衣]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9:48:23 【回复】
 回复33楼:到此为止你还接着回,你确实是个吃自己屎的傻逼
法律不合理,法官不能说“这条法律不合情理”,但却可以在量刑或刑名上考虑。那正是律师的活计。法官当然有自己裁量权,否则还要人干什么,放台电脑在那里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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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评论人:jxxy1234 [★品衔R6★]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9:44:19 【回复】
 回复37楼:活抓二极管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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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评论人:jxxy1234 [★品衔R6★]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9:44:00 【回复】
 回复35楼:那叫“春雷行动”
“严打”二字是你杂自己加上去的
另外我再说一遍,别改“严打”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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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评论人:笔明明 [☆品衔R3☆]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9:37:07 【回复】
   
[37楼]评论人:事实核查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9:28:58 【回复】
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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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评论人:吃斋念佛大灰狼 [♂★★声望品衔9★★♂]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9:21:02 【回复】
这脾气不上战场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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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评论人:livedoor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9:13:12 【回复】
 回复32楼:https://m.sohu.com/a/785290642_121937239/?pvid=000115_3w_a
不算严打对吧?你去和公安部说道说道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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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评论人:albertjia! [★高级经济师★]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9:05:12 【回复】
这就是小吃店里的路怒,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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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评论人:livedoor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9:03:37 【回复】
 回复31楼:但法律合不合理,是由庭审法官说了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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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多脑残才能说出这么sb的话?法官的准则就是法律,他怎么可能去评论法律?就算按你的逻辑,也是人大代表有资格评论法律。只有不在司法系统里的人,比如说站在第三方的大众舆论,才有资格评论法律!回复你这种弱智真是浪费时间!对你的回复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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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评论人:jxxy1234 [★品衔R6★]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8:57:30 【回复】
 回复30楼:如果你随便篡改“严打”的定义,那你高兴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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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评论人:jxxy1234 [★品衔R6★]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8:56:07 【回复】
 回复3楼:觉得法律不合理,可以以此为理由进行辩护。比如鼎鼎有名的嫖宿幼女罪
但法律合不合理,是由庭审法官说了算的。公民只有遵守判决和上诉的权利。而以“法律不合理”为名违反法律,嗯,很多轮子都是这种思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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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评论人:livedoor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8:53:24 【回复】
 回复28楼:谁告诉你的?各个地方的严打不算严打?各个地方的严打每年都有!如果你不知道就请你老老实实地承认自己孤陋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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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评论人:livedoor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8:51:25 【回复】
 回复17楼:因为出了孙志刚事件,收容遣送制度被废除了,打死孙志刚的直接责任人被处理了,但是坚持孙志刚是因病死亡的官员是怎么处罚的?制定收容遣送制度的政府官员和批准了该制度的那些人大代表又受到什么处罚了?他们凭什么可以不受到法律制裁?请记住,每一个老百姓都是孙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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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最早坚持孙志刚是正常因病死亡,但《南方都市报》记者调查发现他是被毒打致死。后官方不得不重新进行调查,最后公布的结果是孙是在医院中被护工和同房病人殴打致死。乔燕琴等十多名涉案人员随后被拘捕。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6月9日一审判决主犯乔燕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第二主犯李海婴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馀十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无期徒刑。另有六名有关官员因而被控渎职罪,判监一至三年[3]。乔燕琴等十二人不服,提出上诉。6月2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决,驳回乔燕琴等人上诉,维持原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核准乔燕琴死刑,当日执行。同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的官员李耀辉等五人的上诉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5]。
   
[28楼]评论人:jxxy1234 [★品衔R6★]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8:50:26 【回复】
 回复22楼:最近一次严打是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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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评论人:nathan2012 [★品衔R5★]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8:41:44 【回复】
 回复1楼:还真有点。那个给他上冰啤酒且不愿跑腿买温啤酒的服务员是个跛子。
-“外卖小哥进门时,刚才为自己上冰啤酒的服务员也在。此人腿脚不便,人称“矮子”,看外卖小哥杀气腾腾,衣上淋漓鲜血,他却根本跑不快,也倒在了外卖小哥的刀下。”
   
[26楼]评论人:livedoor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8:37:51 【回复】
 回复12楼:戾气因为这件事爆发,但是是平时逐渐积累起来的,至于怎么积累的,很明显因为长年累月正当的诉求得不到满足。中国政府要的和谐社会绝不是真正的和谐,而是大家都给我当顺民,不是为老百姓解决不和谐的问题,而是通过各种手段强迫老百姓忍耐接受各种不公。这回火药桶爆发是老百姓互相伤害,总有一天火药桶爆发就是中共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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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评论人:livedoor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8:26:54 【回复】
 回复13楼:国民党推翻满清合法不?
   
[24楼]评论人:sophrosyne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8:23:34 【回复】
扯淡。
点个烧烤就觉得自己是大爷,店里没有常温啤酒伙计就得跑腿去别处买,有这个道理?没道理还争,可不自取其辱?丢了脸就要杀人,这是正常人还是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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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评论人:livedoor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8:23:11 【回复】
 回复21楼:谢谢回复。我18楼的回复不是针对你的,而是针对那些吃饱了没事干的法学家的。18楼回复时说明不够充分,请勿见怪。
   
[22楼]评论人:livedoor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8:19:56 【回复】
 回复3楼:国内动不动就政治运动地搞严打!既然法律规定在,你凭什么要严打?平时执法可以不严吗?量刑标准在法律中是明文规定的,凭什么严打的时候就要从严从重从速?严打的时候的处理根据是什么?是根据法律吗?还不是根据领导的一句话吗?领导的一句话就能改变量刑标准,这合法吗?保证了司法的独立性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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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评论人:greentee [☆★声望品衔8★☆]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8:19:35 【回复】
 回复18楼:我个人是赞成你的观点:恶法非法。当立法没有通过至少是该国绝大部分人的同意,那就是恶法,人民不仅可以用非暴力不合作来反对,而且有义务推翻该暴政。
恶法非法还是恶法亦法,古希腊时代就开始争论了。那个时候还没什么殖民地。你我是所谓的“自然法学派”,说穿了就是以价值观为主导,这个论点是亚里士多德赞成的。我们认为,法律必须要是多数人的共识,否则就是恶法。
恶法亦法是所谓“分析法学派”赞成的,而且是苏格拉底用生命实践的,他服从了(可能不公正的)判决自杀,名言是“守法即正义”。但我个人是反对这个观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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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评论人:bbdxiaozhu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8:18:47 【回复】
杀,激情爆杀,拒绝给互殴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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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评论人:livedoor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8:12:43 【回复】
 回复2楼:你被人追杀,我为了救你,把追杀你的人杀了,我违法,所以我就不该救你。对吧?
   
[18楼]评论人:livedoor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7:58:31 【回复】
 回复9楼:有什么可讨论的?殖民地就应该世世代代被奴役,不该独立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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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评论人:livedoor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7:55:37 【回复】
 回复13楼:在原来查暂住证是合法的,但合理吗?我在自己的国家里连自由移动的权力都没有?这就是恶法!此等恶法为什么要遵守?照你的说法,孙志刚就该死是吧?等你在恶法之下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我看你这么说!你说的那些都是理想情况,要什么都是理想情况就没恶法了!别拿头脑简单当个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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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评论人:livedoor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7:50:24 【回复】
 回复12楼:习近平改宪法允许他自己终身制这个合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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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评论人:livedoor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7:49:20 【回复】
 回复13楼:共产党造国民党的反合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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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评论人:金拱门汉堡包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7:47:26 【回复】
现在的社会也就只有光着脚的才会造反,剩下的都唯唯诺诺,吃着赵家人赏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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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评论人:donhai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7:38:45 【回复】
 回复3楼:法律不合理可有议会,人大会纠正法律。
另外,至法律外杀人,比如以爱国为名杀人,就助长乱杀风气,到时只要不顺就会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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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评论人:群X乱舞 [★品衔R5★]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7:27:35 【回复】
 回复3楼:跟这件事有关吗? 这里面的哪个法是恶法? 怎么判定法的恶与不恶? 每个人都凭个人的好恶去判断恶法不恶法,那这个社会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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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评论人:angelkilier [★品衔R5★]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7:25:43 【回复】
人来吃饭,把人打一顿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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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评论人:群X乱舞 [★品衔R5★]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7:25:29 【回复】
 回复6楼:人家骂你,你就要杀人? 没听说在餐厅点没有的东西,人家还要给你去别家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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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评论人:greentee [☆★声望品衔8★☆]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7:23:57 【回复】
 回复3楼:恶法非法,或者恶法也需要遵守,一直是法学界争论不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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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评论人:和平奖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7:17:44 【回复】
所以每次外卖小哥敲门,我都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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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评论人:老六生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7:13:38 【回复】
看看留园就是嘛
两派底层天天破口大骂
..
戾气中根本原因是:
生活不如意,压力大
修养不到家,文化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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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评论人:purejerry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7:08:52 【回复】
 回复1楼:作生意還能這樣,吃得就吃,吃不得就滾,早晚出事
,沒有外賣的,也有ㄨㄨ,這看似重大事件
要是在台灣,自首+情有所原。。。法官可能
認為可教化,判個十幾年,然後關個五六年就可假釋
沒事。。。當作休息,出來後敢惹你的人,更少了
35  1 
[5楼]评论人:livedoor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7:07:55 【回复】
戾气为何这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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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简单的问题!因为通过合法手段无法得到应得的结果呗!
政府和司法机关不作为的直接结果。反而怪到老百姓头上?
“非法讨薪”/“下岗不是失业”的说法这就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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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评论人:granddad [★🌟大元帅🌟★]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7:07:45 【回复】
双方都是嘴臭惹祸…… 外卖非要别人提供已经没有的商品,而店家忘记和气生财,恶言恶语还发展到肢体冲突,都不是好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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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评论人:livedoor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7:05:08 【回复】
 回复2楼:当法律不合理的时候又该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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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评论人:donhai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7:03:14 【回复】
在和平时期,除非正当防卫,不管杀好人还是杀坏人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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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评论人:kan_english [★品衔R5★]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6:56:05 【回复】
带节奏啊,小哥像英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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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评论原文:戾气为何这么重?一句话引发持刀伤人 三条人命!(组图)
本文热评:11评论:angelkilier[★品衔R5★] 11月11日 7:25:43 54赞 0踩 0评  》》》查看11楼点评详情
人来吃饭,把人打一顿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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