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公車汰換 北巿議員憂造價高、司機缺員 恐減班停駛
為達到2050年淨零碳排,行政院規定民國119年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政策,各地方政府也必須規畫相關汰換期程。不過,北市議員認為,電動車造價高又面臨司機缺額,屆時恐減班、停駛。公運處說明,補助管道多,同時確保行安前提,可以延長使用年限1.5年。
詹為元表示,檢視北市電動公車汰換比例,累積汰換率為19%,共計660輛車,然而,明年度公運處預計將再汰換644輛燃油車,擔心過度樂觀,尤其目前要符合國產國造車廠只有四家,選擇少、車價高居不下。
他試算,現況一台電動公車約為950萬元到1200萬元,但交通部加上環境部補助上限為370萬元,若加上ADAS 系統可再補助150萬,因此若以均價一台車 1000萬做計算,扣除補助業者若要購置電動車仍需花費480萬元。
詹為元說,儘管北市府也有提供人次補貼,以北市班次居高的262路線,8月的單月電動公車人次補貼為37萬多元,若以262全部電動車20輛去換算,一台車一個月為1萬8千多元,換言之,若一台車要回本,大約要21年,也超過了公車汰換的12年限,可能導致業者沒有意願汰換。
詹為元也說,依現況12年期滿的公車汰換,又只能汰換為電動公車,使得車價高、駕駛缺額等情況下,業者選擇將牌照註銷,恐陷入公車減班、停駛問題,尤其北市府未來在114年汰換336輛、115年586輛,是相當大衝擊,需要有配套措施及規畫。
公運處說明,補貼用意減少業者購買電動公車成本,並非全額資助。補助管道多元,除了每輛370萬元的交通部購車補助外,具備自駕第三級以上者可再加碼,而環境部營運補貼上限160萬元,台北市也有人次補貼,每人次上限2.12元。
至於汰換時間,公運處也說,業者在舊車屆滿使用年限前一年提報電動公車汰換,基於辦理車輛採購及打造所費時間,公運處確保行安前提下可延長使用年限1.5年,舒緩汰換進度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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