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含礦業地活化工程變違規開發 土城公所:補正程序
位於新北市土城永寧路的原住民族生態公園,2005年啟用,除有原住民族主題意象,生態環境資源也非常豐富。新北市土城區公所2021年向原民會申請前瞻計畫,加上地方自籌,共斥資744萬元展開改善工程,去年完工,卻在工程規畫時未發現公園內兩筆土地是礦業用地,依法不的作為公園使用,導致改善工程成「違規開發」遭到新北審計處點名。土城公所表示,目前正積極辦理補正公園用地相關事宜。
土城原住民族生態公園原為海山煤礦舊址,經行政院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占地1萬418平方公尺,公園在2005年啟用,設有多樣性原住民族主題空間營造,還有原住民族意象祖靈屋等,可作為傳統祭祖和歲時祭典使用,還有豐富生態環境。
因過去使用率低,土城區公所展開整體公園改善,包括增設園區引導系統、入口圖騰更新,還有景觀營造與新設海山煤礦解說牌等,更新建「瞭望台」,呈現守護部落山林的重要精神象徵,另有自然生態廁所等晴雨設施。
新北市審計處指出,土城區公所依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檢核,但作業沒即時發現公園用地所在的建安段 117、114 地號2筆土地是礦業用地,礦業用地容許使用項目不包括公園使用,由於未辦理土地用途變更作業,讓改善工程,成了違規開發。
土城區公所表示,為改善公園環境與相關修繕,向中央爭取經費,且所做工程都是針對既有公園範圍內改善,並沒有新開闢的園區。
公所表示,因工程發包有行政程序不完備,目前已經跟地政局討論,針對後續補正,或是有沒有相關折衷方案可以去做,確保民眾使用權益,公所也會積極去面對。公所也強調,現況公園使用不會有公共安全疑慮。
審計處另點出,有5筆土地屬國有公用土地,管理機關為原民會,代管機關為烏來區公所,土城區公所未依原民會函示辦理後續審查及撥用事宜,直接使用原民會國有公用土地作為公園使用,有違管用合一原則等情事。市府表示,將由新北市原民局函報原民會審查撥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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