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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學短報招生名額…校長恐遭罰150萬 懲處最快本周出爐

國內四所私立大學於113學年分發入學階段短報招生缺額,教育部上周已經發函4名校長,將依私校法第80條第一項第一款懲處。本報資料照片
國內四所私立大學於113學年分發入學階段短報招生缺額,教育部上周已經發函4名校長,將依私校法第80條第一項第一款懲處。本報資料照片

本報日前報導中國文化大學於113學年分發入學階段,短報招生缺額,後續教育部徹查,再證實大葉、佛光、真理也違反規定。教育部高教司長廖高賢今表示,上周已經發函4名校長,將依私校法第80條第一項第一款懲處,最高校長本人將被處以150萬元罰鍰。

真理、佛光兩校校長日前已請辭或遭董事會撤職,教育部也表示,會作為調減次一學年招生名額總量,以及調整繁星推薦、申請入學招生名額比率參據,再依情節輕重扣減大學補助經費和私校獎補助款,並嚴懲相關人員。

事發已過一個月,一名私校知情人士表示,上周有一封密件進入學校,但無論是扣減招生名額還是罰款,認為都對學校高層沒什麼作用。又日前教育部長鄭英耀還稱,文化、大葉是「初犯」,初犯和累犯將有不同的懲處方式,幾乎等於讓學校吃了定心丸,連校內教師要求咎責校長還被另一方抨擊。

廖高賢近日剛接任高教司司長,他表示,教育部上周已發函給4名私校校長,將根據私校法第80條第一項第一款懲處。但該事件為行政裁罰,依規定要讓當事人陳述意見,預計一周內將回覆教育部,最快本週就會有結果。

根據私校法第80條第一項第一款,「學校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私立學校校長、主辦及經辦相關業務之人員,執行職務時,若學校辦理各項公開招生,有違反招生相關法規或其他影響招生事務公平,可處行為人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次處罰至改善止」。針對學校決策者如董事、校長,最高恐被處以150萬元罰鍰;另教育部也將扣將學校招生名額、經費等。

佛光大學 大葉大學 教育部 文化大學 真理大學 罰款 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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