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秀蓮險被拉攏赴陸? 羅志明共諜案無罪脫身理由曝光
前台聯立委羅志明、海軍退役少將夏復翔涉嫌助大陸統戰部門發展組織,被高雄地檢署起訴,一審羅志明獲判無罪,夏復翔則為發展組織未遂,輕判5月,全案上訴後,今高雄高分院宣判,均判兩人無罪;夏今到庭宣判,聽到無罪後臉露輕鬆,面對訪問僅說「謝謝」,未多做回應。
高雄高分院公布判決理由,認為檢方指大陸以「黃埔軍校同學會」拉攏退將,但該會早在2009年就以球會交流,不能僅因兩岸局勢變化,就認定參與活動者甚至聯絡人,有危害國家安全,為舉辦國發展組織。
合議庭認為,參加同學會雖可預期陸方會藉機表述「一國兩制」,但該行為嚴重偏離球敘交流主軸,夏身為海軍退將,是評估參與球會的將領不可能盲目追隨而被對方招攬,才連繫退將參加各次活動,此項評估,是基於兩岸頻繁對等交流的時空背景之下,難認夏有何危害國家安全意圖。
至於羅志明、夏復翔為解放軍發展組織部分,合議庭發現,羅、夏兩人引介參與珠海航空展等活動的退將,並無相對應出入境紀錄,實際參與的將領,也非由夏復翔引介,也欠缺與解放軍座談、餐敘證據。
合議庭認定,檢方雖指廣東太普樂生技公司董事長李鷹具解放軍背景,但欠缺李鷹與與大陸官方存在特定關聯的確切證據,因罪證不足,此部分也判決兩人無罪。
羅志明曾任台鹽廈門子公司董事長,目前為元復土地開發公司董事長,夏復翔則為海軍少將退伍,曾任國民黨黃復興黨部副主委,兩人因高爾夫球結緣。
檢方當時指控,羅志明長年在大陸經商,認識陸方的「黃埔軍校同學會」、「中國統一和平促進會」副秘書長郝一峰(曾任中共中央統戰部處長),也因業務關係結識李鷹(父親為解放軍空軍退伍)。
2013年間,李鷹受邀來台打高爾夫球,羅志明引薦夏復翔與李鷹認識,李以邀請夏復翔赴陸打球等理由,請夏邀請台灣陸、海、空軍等退役將領赴陸,羅、夏共引介退將赴陸13次,有48名三軍退將接受招待。
檢調還從羅志明手機裡,發現2020年12月間,李鷹曾透過微信向羅志明提到「我了解呂大姐退休10年了,是可以過來玩的」,羅僅以「不行,她仍有國安人員保護中」簡短回覆。
對話雖未點名「呂大姐」是誰,但接受國安人員保護,姓呂的女性只有呂秀蓮一人,羅志明才坦承「呂大姐」就是前副總統呂秀蓮。
雄檢偵辦時,傳喚多名接受招待的退役將領作證,雖然到大陸參與活動多為「孫中山誕辰紀念活動暨澳門觀光」、「329黃花崗72烈士紀念活動」、「珠海航空暨空軍814筧橋空戰勝利活動」、「四川成都參訪團」及「珠海航空展」等行程。
但餐敘、球會時,都會有大陸、中共等統戰部門、解放軍將領等高階官員作陪,營造對台灣退將的重視,多名退將也證實,餐敘上陸方都會提到「兩岸和平統一」、「中華民族同文同種」等統戰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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