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緯/被歧視的南方猿人

被歧視的南方猿人。圖/陳瑋柔
被歧視的南方猿人。圖/陳瑋柔

達爾文在他的《物種原始》中用盡了全力,舉出鴿子、藤壺、螞蟻、鳥、象龜、園藝等例子,說明他的演化理論,卻唯獨沒有討論我們人類自己的演化。即使在他1871年出版的《人類的由來》這本書裡,也完全沒有提到人類的化石或古生物相關的佐證。

原因除了達爾文本身對化石沒有好感之外(他多次抱怨化石紀錄太過殘破,無法證明什麼),更直接的原因,就是那個時代還真的沒有多少人類的化石。即使有,也常常被鑑定為穴熊、猿猴、幾千年歷史的古人,或是畸形的病人——那個時代科學家常常使用營養不良、生病、軟骨症、駝背等理由,解釋那些不像現代人的人類化石。

在《人類的由來》中,達爾文提出人類可能源於非洲的想法。他的理由非常簡單:因為跟人類親緣最接近的黑猩猩與大猩猩都只存在非洲,所以推測這一個支系應該也是在非洲大陸開展的吧!然而,這個想法馬上遭到各式各樣的抵制,科學家(大多數是歐美白種人)不希望把非洲人當成人類的母群體,當時甚至還盛行過非洲人是另一個種系的說法。即便是達爾文在德國最有力的代言人海克爾,也極力主張人類起源於歐亞大陸。

達特與稀世珍寶

進入二十世紀,隨著愈來愈多的大型探勘研究,陸續發現了爪哇人、北京猿人,以及英國的皮爾當人(1950年代被證實是科學造假),如果再加上之前在法國與德國發現的尼安德塔人,亞洲起源論成為主流,接下來的課題,似乎只剩找出這個第一號人類的化石而已。那非洲起源論呢?放眼那個時期的非洲,殖民政府及後來脫離殖民地的新興國家尚無暇他顧,大學博物館等研究機構非常稀少,歐美的研究團隊來到非洲也僅專注於自己感興趣的物件,簡單講就是沒有人對這塊土地感興趣。

1910年代,一位出生於澳洲,曾經在倫敦求學,最後在南非約翰尼斯堡金山大學教授解剖學的年輕學者達特(Raymond Dart 1893-1988),因為新成立的解剖學系居然沒有供上課使用的教學標本,於是請學生提供人類及猿猴的骨骼。透過班上唯一一位女學生的引介,達特在一家石灰岩開採公司董事的家裡發現了一顆狒狒的頭顱,但奇怪的是這個區域根本沒有狒狒。原來,這一顆狒狒頭顱是一顆化石,而且是在開採過程中發現的。自此開始,這家石灰岩工廠會把開採到的奇怪骨骼,送去給這位達特老師。

1924年,達特收到一件稀世珍寶,那是一個小尺寸的頭顱化石,有點像黑猩猩的頭。達特花了好幾個月仔細整理這一個頭顱,發現它已經具備現代人的牙齒(也就是比猿猴小的牙齒),而且,最重要的,這個頭顱的枕骨大孔位於大腦的正下方;也就是說,頭顱的主人可以站立!這是屬於一個小孩的頭顱,後來被稱湯恩幼兒Taung Child。

考慮到發現地點南非的這個岩層,比歐亞猿人的發現地都還要古老,這意味著南非的湯恩幼兒是目前發現最古老的人類。

超級巨星李奇登場

達特把他的湯恩幼兒發表於《自然》期刊上,本以為會引起學界大震盪,隨之而來的卻是一片寂靜。歐洲的主流學者們要不是沒看到,就是看到了這一篇短文與幾張手繪圖,也只是淡淡地表示:「這是一隻幼年黑猩猩。」歐洲學者們之所以能輕易否決這個發現,其中一個原因是沒有人認識達特,年輕學者的工作不足為道;另外一個更重要的前提,是湯恩幼兒違反了當時大家的假設。當時的主流想法,認為人類會先演化出比較大的大腦,先變聰明,然後才會直立站立,再縮小牙齒;這一點,在皮爾當人化石身上完全印證(也就因此有了造假的動機)。反觀湯恩幼兒,他完全相反,先站立,縮小了牙齒,接著才擴大大腦,這顯然是不對的。

1931年,達特帶著他的湯恩幼兒(這時已正式命名為南方猿人),遠赴倫敦,企圖說服大家,可結果還是一樣,感興趣的人很少,達特只好默默地回到南非。接下來的三十年間,湯恩幼兒就這麼被遺忘了。故事一直要到另外一個超級巨星李奇(Louis Leakey)出現,才有了轉變。

肯亞出生的劍橋大學教授路易斯李奇是達爾文非洲起源論的堅定支持者,他憑藉著個人魅力與堅強的執行力,開展了一個極為漫長的人類學研究。他與他的太太瑪麗李奇(Mary Leakey)帶著一個龐大的研究團隊,在非洲多個地方企圖找尋人類的起源,起初的三十年幾乎一無所獲,最終由一個法國的年輕團隊於1974年在衣索比亞找到了另一個更完整的骨骸--大名鼎鼎的「露西」。

這些同屬南方猿人的物種,後來被證明確實是類人猿過渡到猿人的關鍵缺失環。故事至此,湯恩幼兒獲得了他應有的地位。稍可慶幸的是,達特極為長壽,活到九十五歲,等來了這遲到的公正。

加入 琅琅悅讀 Google News 按下追蹤,精選好文不漏接!
古生物大小事

逛書店

延伸閱讀

施昇輝/與林福地導演的琉球之戀

曾詩琴/捕鳥人

陳芸英/鐮倉的山茶花文具店

金玉涼言

猜你喜歡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