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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調查官楊肇忠捲入群聯股市禿鷹案,檢方依圖利、洩密及證交法等罪起訴楊肇忠、炒手鄧福鈞,更二審依內線交易罪判楊1年6月徒刑,沒收1222元犯罪所得,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楊肇忠2011年起頻繁買賣股票,但虧損連連,常向親友調錢。台大商學研究所畢業的鄧福鈞長年投入股市、進行股票交易,多次因股票交易案件遭檢調調查、偵辦。
新竹地檢署偵辦群聯電子公司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案,2016年8月5日下午前往群聯公司等處搜索,但當日執行搜索前,群聯股票及認售權證有大量異常放空交易,檢調懷疑有偵查中洩密導致股市禿鷹情事。
檢調發現楊欠鄧110萬元,擔心還款無著落,當他被檢方指派支援群聯假帳案勤務、參加專案勤前會議時,傳LINE給鄧男說「不要碰IC設計」。
鄧一開始還一頭霧水,問楊是否指的是「不要碰聯?」、「不要碰群?」,楊回「不方便說」。鄧追問「不要碰群聯?」楊回傳「右手摸後腦袋吐舌頭冒汗」的LINE饅頭人貼圖,暗示鄧不要碰群聯股票。
更二審調查,檢方偵辦中信金控等向長虹建設購買內湖土地相關弊案,調查局受指揮於2016年6月8日執行搜索,楊肇忠於6月6日確知長虹建設為受搜索對象的重大影響股票價格消息,竟於6月8日9點27分以每股新台幣60元的委託價,融券賣出長虹建設股票1仟股,再於同日10點34分以每股58.5元融資買進長虹建設股票1仟股回補,以此當沖的內線交易方式獲利1222元。
楊因獲鄧福鈞多次無息借款,於群聯電子涉嫌財報不實案件中,為免鄧福鈞有損失,於8月5日10點35分許傳送「不要碰IC設計」、「不要碰群聯」等訊息給鄧,鄧接續融券賣出群聯電子股票170仟股,再於消息公開後陸續回補,總計獲利875萬4526元。
更二審審理時,兩人都認罪,合議庭認定他們犯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事證明確,但在金融市場進行股票交易與楊肇忠身為調查官的職權沒有關連,他違法內線交易也非執行搜索職務本身有何缺失,因此不構成圖利罪。
更二審審酌楊肇忠職司犯罪偵查,卻為私利而內線交易,破壞資訊公開、公平的證券市場交易制度,影響一般投資人對證券市場公正性、健全性的信賴,不過他交易股票只有1張,犯罪所得僅有1222元,情節甚輕,依內線交易罪判楊1年6月徒刑;另鄧福鈞更二審被判刑1年8月刑,沒收71萬餘元不法所得,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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