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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被控違國安法案 出庭自辯稱辦報為傳遞自由

本文共617字

中央社 記者張謙香港20日電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觸犯國安法中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案件,今天繼續審訊。據報導,黎智英出庭自辯時表示,當年創辦蘋果日報是為了傳遞自由資訊。

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件自去年12月中開審,今年7月法官裁定表面證據成立。相關審訊在休庭約4個月後,今天續審,預計需時15天。

根據香港商業電台報導,黎智英今早在庭上自辯,當被問到為何在1989年起先後創立壹週刊和蘋果日報時,他說1989年北京的「六四事件」令他認為有需要參與傳遞有關自由的資訊,並說市民有越多資訊,就越知情和越自由。

據報導,在被問到對2019年反修例(反送中運動)事件的看法時,黎智英回應說,蘋果日報反對暴力,又指當時有人宣揚「港獨」屬陰謀,認為「港獨」永遠不會實現,是瘋狂想法,並表示當時不容許員工在蘋果日報提及「港獨」內容。

黎智英案是香港首宗被控串謀勾結境外勢力的案件,當局對其指控包括與美國政要見面,促請制裁中國及香港。

除了黎智英外,蘋果日報等3家相關公司及6名高層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6人已認罪,部分人改以從犯身分作供。

在另一起涉及李宇軒等人的案件中,黎智英也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反送中」爆發期間,李宇軒與陳梓華以「重光團隊」名義在海外報章刊登廣告,並主張外國制裁中國和香港,而黎智英被指是團隊主腦,曾為團隊墊支廣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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