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厝阿明/我的房子想作社宅 會有囤房稅問題?
新修訂的「囤房稅2.0」在7月上路,許多多屋持有人稅負恐怕會增加,因此在稅率考量下,不少多屋族在想是否要賣掉房產?造成房市討論得沸沸揚揚!
今天邀請Speedo速.包租代管-敦信新北新莊店/潘薏君管理師,來說明一下囤房稅和社會住宅有什麼關聯?一樣是出租為什麼稅制大不同呢?
1.囤房稅2.0是什麼?2.與社會住宅的關聯?
Q1.囤房稅2.0是什麼?
A:《房屋稅條例》2.0(俗稱囤房稅2.0)修正,非自住住家房屋稅率由現行1.5%至3.6%調升為2%至4.8%,要求所有縣市政府均應訂定囤房稅、全國歸戶、全數累進課徵。
財政部已預告「住家用房屋戶數認定及申報擇定辦法」草案,規定適用免稅3戶須於每年3月22日前擇定,若未於期限內擇定,第1年稅捐機關按稅額由高至低從優擇3戶免徵,第2年以後則按取得時間順序擇定。也明列11大類應稅房屋,由於有其政策目的或特定原因,不納入囤房稅戶數計算,分別是:公有房屋、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勞工宿舍、獎勵停車位、管委會或避難空間、公同共有房屋、長照機構宿舍、文史、促參附屬設施住宅或宿舍、其他經財政部核定房屋。
再來,計算全國持有家戶數時,若為共有房屋,按各共有人分別以一戶歸戶;但在計算單一自住、或自住房屋時,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共有房屋以一戶計算。另外,為避免房東分割避稅,在房屋稅條例明定住家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適用對象,以自然人持有全國三戶為限,並排除法人適用。
Q2.與社會住宅的關聯?
A:囤屋稅2.0將使多屋族增加不少繳稅費用,但加入社會住宅不納入計算,所以如果屋主將閒置的房屋拿來當作「社會住宅」出租使用,稅率就會跟「自住」一樣維持在1.2%,這也是政府鼓勵民間餘屋拿來做社會住宅的政策引導與苦心。根據內政部資料,2022年全台「公益出租人」共12.6萬戶,不少房東加入公益出租人行列,不只節稅,還有優惠措施。
案例說明
一位房東林先生,年輕時辛苦打拼,在臺北市士林區購入一間不到30坪的公寓,後來搬至台中生活,因此將房屋出租。林先生了解加入社會住宅的政策戶房東享有稅優。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租金收入可扣除從原本的43%提高到60%必要費用,,進而享有免稅額1萬5千元,房屋稅及地價稅也都自動比照自住稅率課徵的房東優惠福利,還有每年的補助修繕,且房客入籍,也能將房租支出報稅,期間房客向政府申請租金補貼,讓林先生自動變成政府公益出租人的一份子,他和房客租約等問題穩定透過業者幫忙做相關的服務,真的輕鬆當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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