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113年11月15日起實施精進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水費e化代繳作業機制。〔簡化跨機關(構)作業程序,提升行政效能〕
2.財政部委託中央銀行於113年11月12日標售、11月15日發行「113甲11期」30年期公債新臺幣200億元,得標利率為1.760%,票面利率為年息1.750%,順利籌措融資財源。
3.財政部委託中央銀行於113年11月19日標售、11月22日發行增額「113甲8期」5年期公債新臺幣250億元,得標利率為1.500%,票面利率為年息1.375%,順利籌措融資財源。
1.自113年11月15日起實施精進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水費e化代繳作業機制。〔簡化跨機關(構)作業程序,提升行政效能〕
2.財政部委託中央銀行於113年11月12日標售、11月15日發行「113甲11期」30年期公債新臺幣200億元,得標利率為1.760%,票面利率為年息1.750%,順利籌措融資財源。
3.財政部委託中央銀行於113年11月19日標售、11月22日發行增額「113甲8期」5年期公債新臺幣250億元,得標利率為1.500%,票面利率為年息1.375%,順利籌措融資財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