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大同之家電梯口鋰電池起火移置室外處理 幸無傷亡
金門縣金城鎮大同之家今日上午驚傳二樓電梯口突然冒煙,金門縣消防局獲報後迅速出動5輛消防、救災車輛,消防人員13人及義消8人到場處理,發現起火物是一顆尚未使用的鋰電池,立即拿起滅火器撲滅火勢,並將電池移至戶外空曠處。所幸火勢未擴大,也無人員傷亡。
消防局指出,上午9時30分接獲報案,指大同之家二樓電梯口有起火燃燒情形,金城、金寧消防分隊獲報後立即趕往現場,消防人員抵達時,火勢已由現場人員以滅火器撲滅,起火的鋰電池也已移至戶外空曠處。
為避免鋰電池因內部熱失控再次升溫、復燃,消防人員到場後隨即將電池放入水桶中浸泡,透過降溫方式確保現場安全,經處置後,確認沒有延燒情形,整起事故也未造成人員受傷。
值得注意的是,消防人員調查發現,這次起火的鋰電池是一顆尚未使用的電池,為何會突然冒煙起火,仍有待進一步釐清;消防局火災調查科已介入調查,詳細起火原因尚待鑑識確認。
金門縣消防局第一大隊大隊長董必文表示,鋰電池在正常使用情況下一般不會有爆炸危險,但民眾購買時仍應選擇具有商品安全標章的產品,平時使用或充電時也應避開陽光直射及高溫環境,周邊不要堆放紙張、衣物等易燃物。
董必文提醒,鋰電池若曾經遭受撞擊、摔落或敲打,可能造成內部結構受損,即使外觀看不出異常,也不建議繼續使用,以免發生異常發熱甚至起火;若發現電池出現異常膨脹、冒煙、異味或過熱等情形,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遠離可燃物。
此外,家中不要隨意堆放廢棄電池或電瓶,更不能與一般垃圾混合丟棄,應交由清潔隊或合格電池回收商處理,避免因電池殘留電力或短路,在垃圾收運、壓縮過程中引發火災。消防局也呼籲民眾多一分注意,就能降低鋰電池意外起火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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