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格爭議 王正旭要內政部交通部跨部會檢討 廖先翔籲公家先改變帶動

聯合報今天專題報導建物附設停車場的停車格大小問題,車寬規範2.5公尺52年都未修正,很多休旅車進出卡卡,車主怨「沒長大」易碰撞糾紛,中央研議鬆綁。立委王正旭說,他們會要求內政部和交通部跨部會來檢討。立委廖先翔表示,建議可以先由公家單位的路外停車場來做改變,帶動民間業者跟進。
立委王正旭表示,近年確實因為休旅車的普及,部分過去畫設的停車格空間不夠停放,或是停好後與鄰車距離太靠近,而基隆的公有停車場的停車格特別明顯。
王正旭提及,停車格寬度不足問題,有民眾曾向服務處陳情,但停車格的法規涉及建築法規,還有地方政府停車格數量的變動、停車場證的發放和換照,他們會要求內政部和交通部跨部會來檢討,並且也跟地方政府來溝通,要避免因停車格的寬度增加,短時間內停車格數量大幅減少的狀況。
立委廖先翔表示,他自己本身停車也常有類似經驗,過去他在日本自駕時就曾發現他們的停車格有兩種尺寸,付費車格其實就是付錢買空間的交易,只要資訊是充分對等的情況,台灣民眾已經愈來愈能接受使用者付費以及差異化的制度。
廖先翔說,只是差異化的制度勢必提高業者經營成本,而路外停車場(空地平面型)停車場的法令又比建築技術規則來的有彈性,經營者可以自己調整尺寸,建議可以先由公家單位的路外停車場來做改變帶動民間業者跟進。
但廖先翔指出,雖然支持建築技術規則修改增加停車格尺寸或授權起造人調整,但同時也要提醒地方政府自設的一些土地管制規定也要一併討論,例如有些地方會有一戶一車位以及較低開挖率的規定,倘若在現有制度下增加車格面積,地下室勢必會再往下開挖,增加的成本恐非調整價格就能彌補而不願跟進。
廖先翔建議,另外,小基地挖太深也會有結構安全的問題,因此在調整車格大小的規定時,也務必要檢討其他土地管制法令才能真正落實讓民眾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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