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全加寬? 地方憂車格減少
車型愈買愈大,停車格卻愈來愈窄。面對休旅車與大型車款成主流,現行停車格尺寸太小引發熱議。新北市交通局直言,停車格須依法設置,中央未修法,地方很難改;專家認為全面加寬格位恐導致車格大減、成本激增,應朝「多元化車位」方向規畫,依區域與車種需求彈性配置大型車格。
新北市交通局長鍾鳴時說,現行路外與路邊停車場分別依據「建築技術規則」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畫設,新北並未特別放大。若中央法規不修,地方要改難度高,已竣工的路外停車場建物都已蓋好,重新配置空間代表要負擔更多成本,也影響車格總數。
新北市交通局停車營運科長王昶閔也補充,路邊停車格屬道路附屬設施,畫設以道路通行及車道需求為優先,寬度多落在二至二點五公尺、長五至六公尺。近年如駕艙機車等特殊車種或大型車款陸續出現,若車種持續變大,法令就須同步修正,地方才有法可循。
針對格位過窄困境,交通和消費專家認為現行規範確實有檢討空間,但不宜「一刀切」全面加寬。
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教授王晉元分析,現行法規寬度上限為二點五公尺,對部分休旅車確實偏窄。修法可考慮制定「最小寬度」、取消上限,並容許業者實施差別收費或讓大車一次租用兩個車格。但修法前全面加寬不僅重畫成本高昂,更會大幅減少停車格數量;短期內應先輔導業者,將既有格位盡量畫滿至二點五公尺,即可滿足過半車輛需求。
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科學系教授鄭永祥強調,大型車占比還未超越一般房車,較合理的作法是「按需求配置」,而非全數擴大。未來是否修法,仍須從建築技術規則、車種結構與都市空間成本進行整體考量。
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則建議,可比照親子或身障車位概念,發展「多元化停車位」。透過精準的供需分析,掌握大型車數量,設定一定的大型車格並清楚標示,同時搭配差別費率,避免小型車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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