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修訂 將考量科技、永續 以利金融業運作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昨(22)日表示,保險法需做結構性的修法,他承諾將盡力推動保險法革新;彭金隆舉例,保險法在科技、永續的新概念下還是有很多問題,投資的規定能否吻合永續、綠色金融發展,以及隨科技進步,實體資產代幣化(RWA)與虛擬資產對相關行業的衝擊等,值得深思與討論。
台灣保險法學會昨日舉辦「第十屆兩岸保險法論壇」,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致詞時提到,保險法學會對台灣保險法的貢獻非常多,現在保險法修法都是應急式、反射式的修法,遇到什麼問題就修什麼,這樣的結構恐顧此失彼。彭金隆認為,保險法需要做結構性的修法,因其為產業最重要的根本大法,從實務上來看,保險法規定的東西都需要遵守,保險法訂的好與壞會直接影響所有保險業的運作,甚至影響整個金融業的運作。
彭金隆說,保險法過去也曾大規模修改,最近一次是在2001年,奠定很多重要基礎,但在科技、永續的新概念下,還是有很多問題,舉例來說,如今業法中有關投資的規定,是否能吻合永續、綠色金融發展,低碳、減碳等趨勢,以及資本適足規定是否具有指引的作用,另外,科技在進步,包含實體資產代幣化(RWA)、虛擬資產等,涉及到跨業別交易,加上明年就會開放虛擬資產業者的立法,一定會衝擊到相關行業,都值得深思討論。
保險法學會理事長林建智昨天表示,「台灣的保險法需要真正有系統地做革新」,主要有三大原因,第一,保險法其實很多地方充滿文意上的矛盾,也因此引發一些不必要的爭議;第二,彭主委鼓勵金融保險創新,但很多障礙來自於法規;第三,保險法在教學上,常有法制上的交錯。
儘管如此,要大修保險法依舊困難,因此出現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導致法規不合時宜。金管會日前也完成「金融行動創新法規調適平台」建置,林建智提出建言,呼籲往後保險法改革可以換個啟動單位,從外圍單位來發起,這樣比較能夠完整推動改革。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