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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女恐嚇「請吃大便」家長遭判刑 校方認證無霸凌親友籲停止標籤化

彰化縣一所高中日前發生校園糾紛引發的恐嚇案件。黃姓女家長因懷疑女兒遭同校一對姊妹檔同學霸凌,憤而傳訊恐嚇對方「請吃大便」、「找人處理」。黃女在一審時,遭判6月徒刑,二審因賠償7.5萬元,改判5月確定,不過因判決書中記載其犯案動機時提及「疑似霸凌」一詞,導致受害姊妹,被外界貼上「霸凌者」標籤,親友對此不捨,向媒體反映,校方已歷經二次調查,認定「霸凌不成立」,望外界停止標籤化,避免對學生造成二度傷害。
判決指出,黃姓女子因不滿女兒在校內疑似遭兩名姊妹檔同學霸凌,去年1月間,透過LINE向其中一名女學生的男友,發送恐嚇訊息,內容包含辱罵對方姊妹「比破麻還要像破麻」、「會請她吃大便」,甚至揚言「我會找人把他們兩個抓出來處理了」等語。該訊息輾轉傳至兩姊妹及其母親眼中,導致姊妹心生畏懼而提告。
彰化地院審認,黃女以加害生命、身體等事恐嚇未成年人,犯後態度不佳,依成年人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案件上訴至台中高分院後,黃女坦承犯行,同時依照一審附帶民事判決,如數賠償7萬5000元給被害人。二審審酌,黃女已盡力彌補過錯,犯後態度轉變,撤銷原判決,改判5月,可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儘管恐嚇案已落幕,但知情親友向「ETtoday新聞雲」反映,全案起因極為單純,起初僅是同儕間交好後產生的摩擦,校方在接獲霸凌申訴後委外組成調查小組,已在去年4月中旬認定霸凌「不成立」;後續歷經重啟調查,今年2月初再次確認霸凌不成立。
親友說,因新聞曝光後,外界判決內容,對被害姊妹貼上「霸凌者」,恐對學生造成二度傷害,二人母親過去曾獲全國傑出單親母親表揚,希望外界能停止未審先判、惡意貼標籤的行為,讓學生能不受干擾、平靜地重返校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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