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雨彈炸雙北!氣象署發布豪大雨特報 16縣市溼答答

吃不到台股熱!國泰投信最痛不是罰鍰 募台股新基金恐卡關

機場空橋被上銬…調查局幫前東家蒐證 「生醫美魔女」求償國賠500萬

偽造疾管署長羅一鈞簽名 「喬」台大病房詐財判刑5月

黃姓女子向一名父親疑似罹患癌症的盧姓病家謊稱熟識衛福部、疾管署及台大醫院高層且曾為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秘書、疾管署秘書,可安排台大醫院病房但要費用打點,甚至出示冒簽疾管署長羅一鈞的簽名取信病家,因而詐得5萬2000元,台北地院審理,依詐欺取財、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黃女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案發時,羅一鈞澄清疾管署沒有黃姓女子,而且他從不幫人喬病床,表示在台大當住院醫師、總醫師時就很討厭特權喬病床的事,隨後對黃女提告。

黃女因得知盧的父親疑罹患癌症需住院檢查,透過line向盧稱「我熟識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台大醫院高層,且曾為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秘書、疾管署副秘書」,表示可安排住進台大病房,但需相關費用打點。

盧受騙,先以網路銀行匯款5萬元至黃女名下帳戶,並在台大醫院西址院區交付現金2000元及蛋糕給黃女。

黃女為取信被害者,另在台大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病人自願付費同意書上的連帶保證人欄位偽簽「羅一鈞」名字,以此假冒羅一鈞同意以連帶保證人身分為其負擔自費藥品或醫材,營造與羅一鈞關係緊密的假象。

法官審理認為,黃女不思正途獲取所需,向盧詐取財物,且未經羅一鈞同意,於台大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病人自願付費同意書偽造羅的署名;考量黃女犯後坦承犯行,已於偵查中返還盧3萬元,但尚未與盧、羅2人達成和解或賠償所受損害等,再審酌她的犯案動機等,對黃女量刑。

黃姓女子冒用疾病管制署署長羅一鈞名義詐財。聯合報系資料照
黃姓女子冒用疾病管制署署長羅一鈞名義詐財。聯合報系資料照

羅一鈞 衛福部 台大醫院

登入後開始簽到

您即將前往會員中心
登入簽到送 LINE POINTS 🪙

延伸閱讀

男蒐證149段影片控鄰居狗吠擾清夢求償10萬 敗訴原因曝光

待床12天…台大急診悲劇 專家:未落實分級醫療

聯合報社論/當醫界「挑菜」,急診壅塞就是健保恥辱柱

男與單親媽扶養少女竟性侵又偷拍 上訴二審和解改判7年8月

相關新聞

警民聯手阻詐守住1億元 新店警表揚阻詐有功銀行員

新北市新店警分局今年1月至8月與轄內金融機構成功攔阻詐騙達1億1千餘萬元,新店分局長陳建龍今天親自頒贈感謝狀及新店警熊給攔詐有功的行員,感謝行員發揮高度警覺與專業與警共同守護民眾財產安全,展現第一線防詐守門員的重要角色。

詐團轉帳創世基金會測試人頭戶 186人遭假投資假網拍騙走4071萬

鄭姓男子涉嫌組織收簿、車手及收水集團,以假投資、假網路拍賣或假借貸,誘使被害人轉帳及寄送提款卡,利用被害人銀行帳戶當人頭戶,還轉帳給創世社會福利基金會測試,1年向186人騙走4071萬元;刑事局查獲30人,桃園地檢署已依詐欺等罪起訴鄭等23人。

影/台中警跟監查獲詐團收水車 車藏768萬鉅款秒變「行動ATM」

台中市刑大偵三隊從去年10月間,運用大數據分析,鎖定一輛長期於北部流竄、涉嫌運送詐欺款項的轎車,經辦案人員連日跟監後,趁交款時先查獲2名收水成員,再循線起獲另輛藏有768萬元鉅額贓款的接應車,宛如「行動ATM」;警方清查後,確認被害人共7人,被害金額達450萬元,此案落網江姓男子等3人,都遭檢方聲押獲准,近日依詐欺等罪起訴。

訂單重複取消扣款?假客服詐騙手法升級 警政署提醒:掃QR Code全是騙

網路購物詐騙手法層出不窮,民眾一不小心就可能落入陷阱!警政署官方臉書專頁「165全民防騙」發文警示,指出詐騙集團常冒用知名電商平台、客服人員或金融機構金流人員的身分,主動聯繫民眾並聲稱發生「訂單重複設定」、「持續扣款」或需要「辦理取消設定」等狀況,利用虛構的財務損失製造恐慌感,進而啟動精心設計的詐騙套路。

銀行業務經理勾結詐團騙走1億 主謀竹聯幫組長疑偷渡柬埔寨

新光銀行西門分行業務經理鐘姓男子涉嫌勾結詐騙集團,辦理被害人抵押房產貸款600萬元,詐團共向10人騙走1億元;刑事局查獲27人,追出主嫌竹聯幫平堂組長許姓男子疑偷渡柬埔寨,新北地檢署已起訴6人,對許發布通緝。

AI詐騙愈來愈凶 數發部推新阻詐方案、四大平台成績單曝光

AI技術快速發展,詐騙集團也開始大量運用AI生成詐騙廣告、假身分及假訊息。數位發展部今(31)日公布新一波源頭阻詐措施,鎖定AI主動偵測、高風險帳號管理及即時警示三大方向,並要求Meta、Google、LINE及TikTok等四大平台強化情資交換,「以AI對抗AI詐騙」。四大平台同步公布最新成績單,其中Meta自2024年3月至今年7月中旬,已在台灣主動移除1090萬則詐騙廣告。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