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刑公投遭駁 洪孟楷:先給被害者正義 再談犯罪者人權

聯合報 記者鄭媁/台北即時報導

鞭刑公投案遭中選會以不符公投法規定之「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否決。提案的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今天批評,中選會至今拿不出令人信服的理由,性侵、虐童、重大詐騙的被害者,他們的人權又由誰來保護?曾經高喊「人民作主」的民進黨,終究活成了自己過去最厭惡的模樣。

中選會日前駁回「鞭刑公投」提案,理由包括不符公投法規定,以及有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簡稱「兩公約施行法」)之虞。洪孟楷指出,鞭刑打詐公投遭到否決,中選會至今拿不出令人信服的理由;面對外界質疑,民進黨團回應是「人權不能多數決。」他質疑,人權不能多數決?原來自始至終民進黨在意的都是犯罪者的人權,但人民更要問 ,性侵、虐童、重大詐騙的被害者,他們的人權又由誰來保護?

洪孟楷表示,加害者的人權重要、難道被害者人權就該被侵犯?誰來還被害者公道?「你不性侵、不虐童、不詐騙,鞭刑就與你無關。」這項公投要處罰的,從來不是守法人民,而是嚴重傷害他人的惡性犯罪者;中選會卻以「侵犯人權」為由,連讓人民討論、投票的機會都不願意給。

洪孟楷表示,國民黨團要捍衛的,是99.9%守法人民與被害者的人權;民進黨優先考量的,卻是那0.1%惡性犯罪者免受重罰的權利。這樣的選擇,公平嗎?人權不該是犯罪者的護身符、可教化更不該是逃離死刑的保護傘;傷害別人的生命、尊嚴與家庭,就必須付出相應代價。先給被害者正義,再來談犯罪者的人權。

洪孟楷也批評,大家更要看清楚,當執政黨知道多數民意不站在自己這邊,竟然不是說服人民,而是直接不讓人民投票。只要是民進黨不想面對的民意,就用行政權沒收公投。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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