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買房要求婚後付房租!他心裡過不去 網熱議:反而有保障
不少人婚後會選擇買房、搬出去住,不與父母同住,除了能減少長輩介入生活,也能享受兩人世界。一名網友表示,他與女友決定結婚後搬出去住,但因目前仍在繳與父母同住的房子貸款,若要再負擔第二間房的頭期款,經濟壓力不小。女友則提議,由女方家幫忙出頭期款,之後房貸也由女友負擔,他只要「付房租」即可,不過這樣的說法卻讓他心裡有些不是滋味,因此上網詢問其他網友看法。
一名網友在Dcard感情版以「女友買房要求付房租」為題發文表示,他名下已有一間房,目前與父母三人同住,由於房子是近10年內購入,至今仍在繳房貸。若再拿現有存款支付第二間房的頭期款,資金會相當吃緊,加上第二間房貸可貸成數較低,因此他與女友討論婚後搬出去住時,女友表示可以由家人協助支付頭期款,後續房貸則由她自行負擔,房子也登記在她名下,而他「只要付租金就可以」。不過這句話卻讓原PO聽了有些不舒服。
原PO表示,若是兩人一起負擔房貸或生活開銷,他都可以接受,但若是以「房租」名義向他收錢,「聽起來就很怪」。即使女友提出要他一起繳房貸,他也願意討論,因此好奇詢問網友,面對這種情況「是怎麼克服心理障礙的?」
貼文曝光後,有網友認為,以「房租」名義付款反而比較清楚,也能保障雙方權益,「說是租金才正常,如果她要你繳房貸,那反而有問題,房子又沒你的名字,繳什麼房貸」、「你們簽租房契約對你有保障,哪天吵架了她也不能直接趕你走」。
也有人表示,「雖然很多男女朋友不會跟對方收租金,但你女朋友要收租金也沒有不合理。如果已經決定要結婚,你可以跟對方提一起付貸款也寫你的名字」、「就當作單純的使用費,不喜歡就討論換個說法,但如果她用房東身分壓你,那你要確認房客的權益」。
不過,也有部分網友認為,既然都已經準備結婚,還向另一半收房租確實有些奇怪,「我自己也有房,如果男生要住,我不會請他負擔任何費用,所以我覺得女友很奇怪」、「我自己的房子,不會跟伴侶收租金或房貸」。
還有人半開玩笑表示,「那可以申請租屋補助嗎?可以的話就付沒關係,記得東西壞了,她要負責修繕」、「還是要看租金多少,如果是我跟另一半,可能只會收管理費、水電費」。
另有網友認為,可以理解女方及其家人的考量,畢竟房屋若只登記在一人名下,未來若發生爭議,財產關係會相對單純,「你覺得難受也正常,要不然就是既然他們要買房,那你可以提看看共同登記,一起繳房貸」,如果女方家不同意共同持有,那你也可以考慮自己買一間,彼此各自負擔房貸,再討論婚後要住在哪裡。
本站過去也曾報導類似案例。一名女網友表示,男友在婚前已買房,兩人有結婚打算,但因房屋屬男友婚前財產、未共同登記,男友認為她婚後搬進去住,應依市場租金負擔部分費用,最後以市價約2萬元打7折、再扣除雙方分攤後,要求她每月支付7000元房租,令原PO質疑,「是把我當房客嗎?」
原PO表示,婚後除了每月約3萬元生活費,未來若有小孩還可能增加2至3萬元支出,因此認為既然房子只登記在男友名下,她可以不主張產權,但也不應另外支付租金,其餘生活開銷再採AA制。不過男友則認為,以7000元租金就能住進較大的房子已相當划算,雙方也因此發生爭執。
事件曝光後,多數網友認為男方將夫妻生活計算得過於清楚,甚至勸原PO重新考慮婚事;也有人建議,若要負擔房貸或房租,可進一步討論是否依出資比例取得部分產權,或乾脆由兩人另外租屋、共同存錢買房。從兩起案例來看,爭議焦點都不只是「該不該付錢」,而是婚後住房支出、房屋產權與伴侶關係之間,雙方如何找到都能接受的分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