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忠謀自傳親揭培養接班人內幕 認劉德音一度陷迷思拒絕這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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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電纜成為角逐地緣政治關鍵產業
海底電纜(下稱海纜)產業的發展,牽涉到大量數據傳輸,在掌握數位主權將成為主導現今雲端產業龍頭的趨勢下,海纜產業儼然成為地緣政治的必爭之地。因此,一場以美中兩國為領頭,並以網路數據傳輸產業為主戰場的爭奪戰正在海面下無形展開。本文將簡單介紹目前美中兩國及俄羅斯在海纜產業的布局、可能引發的風險及目前美國的作為。
中經院全面分析 川普重回白宮如何牽動美中台經貿及科技發展
在2024美國總統大選由代表共和黨的川普以壓倒性姿態勝出後,各國均對川普當選後的政策會對全球經貿及政治外交產生什麼樣的影響高度關注。中華經濟研究院(中經院)指出, 川普以美國再度偉大為競選主軸,強調低稅率、高關稅、管制移民、反對綠色新政,這些政策短期有利股市、經濟成長,但長期來看,會不會造成二次通膨,進而使美國貨幣政策改弦易轍,並影響全球經濟、金融的走勢,值得觀察。 此外,川普在選前頻頻放話,將持續對中國的貿易 / 科技戰,而且指出,台灣人搶了美國人的半導體工作,也必須支付美國保護費,並以GDP的10%編列國防經費。由此觀之,川普重新入主白宮,勢將影響台灣、中國、亞洲、全球經濟,乃至產業、科技政策的走向,以及兩岸的政經局勢,值得政府及企業界正視。 為此,中經院於川普正式宣佈當選後,旋即舉行了「牽動美中台貿易及產業、科技發展的美國總統大選」研討會,由中經院各領域菁英,以美國大選的發展態勢及背後政策的走向,探討其對台灣貿易、兩岸局勢、產業科技、財政等各個層面的影響,並研擬因應對策,作為政府未來政策規劃的遵循方向。
工業設計轉向無實體及虛擬環境 - 5:澳洲、加拿大與日本對無實體設計保護的政策趨勢
科技的進步習慣性的地超越並挑戰現行法律法規,對於智慧財產權制度,在註冊設計的進步挑戰智慧財產權制度層面上也不例外。儘管技術進步可以帶來新的設計形式,但國家法律在確定新的或新興的設計是否能夠受到保護的能力僅限於設定主題資格的定義。 然而,那些不強制要求虛擬設計與產品之間存在聯繫的司法管轄區(例如歐盟和英國),虛擬設計(例如透過虛擬實境「VR」顯示並存在於虛擬環境中的 GUI)可能更容易受到保護。 本篇將介紹澳洲、加拿大與日本對於無實體設計保護的作法。
談專利法第97條第1項第1款的實際損害法與「真正的」損害
專利法第97條第1項明訂三種專利侵權之損害賠償計算方法;其第1款稱為「實際損害法」,分為「具體損害法」與「差額說」。本文舉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88年度訴字第67號民事判決為例,以點出司法實務並未探究「真正的」實際損害,而將實際損害的範圍限縮在專利產品的銷售量損失。此限制是否為妥當,值得探究。
雲端協助運算方法屬於抽象概念不具專利適格性? 2024年Eolas v. Amazon案
美國Eolas公司擁有一種雲端協助運算的方法專利,並以此提告Amazon、Google和Walmart等大公司。但Amazon等公司反擊,主張該專利只是一抽象概念,不該獲得專利保護。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於2024年2月1日判決Eolas敗訴後,Eolas向最高法院上訴。最高法院於同年10月7日決定不受理此案,故此案確定,Eolas的專利無效,Amazon、Google和Walmart勝訴。
《AI的現在與未來》AI人工智慧代理人的進展與趨勢
「人工智慧代理,可以改變我們的生活方式,甚至在五年內, 每個人都可能擁有由人工智慧驅動的個人助理」—比爾蓋茲, 2023年[1] 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MIC)產業分析師郭唐帷於日前MIC第37屆《智鏈未來AI:Now & Next》研討會中,表示上述的言論於今(2024)年即有可能發生。
《2024創博會》精彩回顧 國家太空中心研發有成 「福衛八號」預計2025年陸續發射!
在2024年創新技術博覽會中,國家太空中心在未來科技館展出「福衛八號」模型及光學遙測酬載。國家太空中心指出,福衛八號計畫是「第三期國家太空科技發展長程計畫」(簡稱「第三期太空計畫」)所規劃執行的第一個先導型高解析度光學遙測衛星計畫,預計將在2025年的第四季陸續發射。福衛八號傳承福衛五號本體設計的自主研發能量,規劃兼具重量輕、成本低、高效能的先導型衛星通用平台,作為推動台灣第三期太空計畫的主軸,並由任務價值創造出衛星量產的需求,透過快速複製,未來將提供給後續發展的衛星任務使用。
《2024年創博會》精彩回顧 農業部攜手7大部會展出119項創新技術
2024年創新技術博覽會中,永續發展館整合4大部會與7個機關的研發成果,以「智慧韌性、永續安心」為主題,規劃「數位轉型」、「綠能潔淨」、「循環永續」三主題區,於實體和線上同步展出119項創新研發技術,打造智慧鏈結、韌性糧安、產業及資源永續的安心共榮生活。
《2024創博會》精彩回顧 未來科技獎與IC Taiwan Grand Challenge獲產業青睞
2024年創新技術博覽會(TIE)歷經三天精彩展出日前圓滿落幕。在本屆展會的最後一天中,國科會主委吳誠文親自前往未來科技館頒獎,表揚IC Taiwan Grand Challenge的6個獲獎團隊、82個榮獲未來科技獎的技術團隊,以及38隊GenAI之星。吳誠文對於產、學、研各界致力讓科研成果落地的努力表達感謝,也勉勵不同領域團隊透過相互觀摩了解,從晶片、模組到系統,串連出深具市場價值的應用,未來隨著政府科研資源的投入,讓創新的科研成果能落地,滿足國人生活、百工百業的需求,對社會、產業有所貢獻,達成總統「均衡台灣」的施政願景。
《科技戰與國家安全》核心關鍵技術保護清單新增10項目 AI運算高效能晶片設計技術入列
為確保國家安全、因應國際法規改變與維持產業競爭優勢,國科會於11月1日預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項目及其技術主管機關修正草案,以強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保護,避免國家與產業利益受侵害。
「企業出題×團隊解題」模式促進專利分析與產業需求精準對接!鴻海、台灣大哥大心得分享
隨著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於11月5日舉行,智慧局「2024年產業專利分析與布局競賽」已圓滿落幕,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當天除頒獎外,同時也邀請出題企業鴻海精密及台灣大哥大分享出題契機、選題的考量,及專利布局對於企業技術創新、競爭力提升與專利保護的實際助益。藉由鴻海中央智權處處長林忠億及台灣大哥大主任工程師林宗憲的分享,可以更深入了解智慧局、企業及參賽團隊之間,如何共創3贏局面。
智慧局「2024年產業專利分析與布局競賽」 成果揭曉 8支優秀團隊脫穎而出
自今年3月11日報名開始,到11月5日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歷經7個多月,「2024年產業專利分析與布局競賽」終於圓滿落幕。主辨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智慧局)指出,本屆競賽首度以「企業出題×團隊解題」競賽模式,促進專利分析與產業需求精準對接,共有15家企業共襄盛舉,同時吸引了50支隊伍報名參賽。過程中參賽團隊與出題企業深度交流,充分瞭解產業需求及分析目標,讓專利分析布局貼近產業發展趨勢。最終經過初複賽的激烈競爭,8支優秀團隊脫穎而出,獲得總獎金30萬元。
南亞防線:印度國防最新財年預算及無人機產業研析
當全球的製造業開始往南亞國家遷移時,印度在莫迪領導下躍上國際舞台,透過多項優惠與生產政策吸引外資,印度除了積極發展製造業外,由於國際局勢詭譎,也開始投入國防工業的發展,在科技與製造齊下,立志成為南亞的強權。本篇文章將從其與主要競爭對手最新年度編列的國防預算起頭並針對無人機(unmanned aerial vehicle, UAV)產業進行介紹。
4大跨國科技公司之能源策略:亞馬遜、谷歌、微軟、輝達
美國市調公司CB Insights於9月初發布了《Big Tech in Energy》調查報告 (下稱《報告》),《報告》採用了 CB Insights資料庫,包括投資、收購、業務關係、公司考察報告、以及收益記錄等等,藉此了解 Amazon(亞馬遜)、Google (谷歌)、Microsoft (微軟)、及Nvidia (輝達) 4家科技巨頭如何透過策略性投資、合作夥伴關係和其他措施來實現其永續發展目標: ● 亞馬遜正在致力於使其運輸和配送中心運作脫碳,發展重點為氫技術。 ● 谷歌正在開創清潔能源採購的新模式,致力於提高其資料中心網路的可持續性。 ● 微軟正專注於再生能源(如太陽能和聚變)和碳捕獲技術,以滿足其人工智慧驅動的業務之不斷增長的能源需求。 ● 輝達正在提高其資料中心的能源效率,並投資開發可靠的綠色電網。
工業設計轉向無實體及虛擬環境 - 4: 美國對無實體設計保護的政策趨勢
最早對無實體或「虛擬」設計接受法律保護的呼聲,可以追溯到20世紀的70和80年代,Apple、Sun Microsystems和Microsoft等以開發軟體生成的圖像和圖形使用者介面(Graphical User Interface,GUI)作為營利用途的公司。本篇將介紹美國的對無實體設計法保護的政策趨勢。
歐盟《AI法》處理生成式AI著作權問題之規範介紹
歐盟提出的《人工智慧法》(下稱歐盟《AI法》)針對通用人工智慧(AI)模型提供者(下稱GPAI模型提供者)創設了兩項著作權相關義務 — 誰是GPAI模型提供者?義務的具體內容為何?如何履行義務?違反義務會受到什麼處罰?本文嘗試簡要回答上述問題。
虛假聲稱產品獲得專利也會被告?2024年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rocs, Inc. v. Effervescent, Inc.案
廠商若在廣告文宣中宣稱自家產品特徵具有專利,但實際上是不實宣稱,競爭對手是否可以提告請求賠償?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於2024年10月3日在Crocs, Inc. v. Effervescent, Inc.案判決指出,Crocs公司稱自家鞋款材質具有專利,乃虛假宣稱,競爭對手可以《蘭姆法》第43條(a)(1)(B)的「性質、特徵或品質」之不實宣稱請求賠償。
USPTO近月專利通知新訊
USPTO近月多次發布專利通知(Patent Alert),包括但不限於:IPR等程序的修正動議(motion to amend,簡稱MTA)規則、PTAB決定局長複審(Director Review)辦法拍版 ;受該局系統問題影響,一小部分美國專利的專利權期間調整(patent term adjustment,簡稱PTA)天數計算可能出錯 ;AFCP 2.0辦法試行多年,終於要在12月中旬下架退場 ;約3100件美國專利申請案,因冒名借牌行為被下令中止程序 。
原藥廠與學名藥廠間之專利侵權訴訟與其裁判費計算
在民事訴訟中,原告於起訴時必須繳交裁判費,於專利侵權事件中也不例外。裁判費的計算是根據訴訟標的價額,而「標的」可能是損害賠償、不當得利、與禁止侵害。如果是請求以金錢為補償,價額的計算則很單純;但若專利權人主張禁止侵害請求權,計算價額的複雜度會提高。本文在介紹智慧財產法院97年民專抗字第18號民事裁定,其涉及原藥廠向學名藥廠主張專利侵害,且請求法院命被告停止生產學名藥。在面對原藥廠提出的專利訴訟時,該案所提出的訴訟標的價額之計算方法值得學名藥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