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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114年度報告指出,多數堰塞湖緊急調查及監測作業未善用無人載具進行空中勘查,恐不利即時掌握現地資訊,進而影響災害監測及預警時效。對此,農業部林業保育署解釋,無人機運用須考量航程距離、地形、氣候等因素,並非所有地點及時段都具備作業條件,已盡可能運用各項科技設備多元監測。
審計部指出,抽查114及115年度新竹泰崗溪、花蓮馬太鞍溪、立霧溪燕子口、萬里溪及木瓜溪等5處堰塞湖緊急調查情形發現,僅1案使用無人載具確認堰塞湖溢流現況,其餘4案多仰賴衛星影像、正射影像及航遙測影像,無法即時取得高解析度畫面,不利監測堰塞湖水位變化及溢流狀況。
林業保育署說明,無人機雖可取得高解析度現地影像,但現階段應用於堰塞湖溢流時的監測,仍有諸多主客觀因素限制,例如部分堰塞湖位於地形陡峭且通訊不易的偏遠山谷,除了電力航程限制,也因無人機飛行是藉由無線電射頻(RF)遙控,且僅能於白天無雲霧遮蔽且無雨的天候下使用,因此使用時機受航程距離、地形對無線電射頻的阻礙、風雨、雲霧、夜間等因素限制,並非所有地點及時段都具備無人機作業條件,這也是在幾處堰塞湖溢流當下僅有1處可啟動無人機執行空拍的原因。
林保署表示,堰塞湖緊急調查階段,是依堰塞湖所在位置條件,綜合運用無人機空拍、航遙測飛機影像、衛星影像,及現地或遠端攝影機等設備,即時掌握堰塞湖的變化;再加上於堰塞湖裝設水位計、雨量計、微地動儀等儀器,建置周全的監測預警網絡,以掌握溢流時間或各種異常狀況。
針對審計部報告提及的五處堰塞湖,林保署都已盡可能運用無人機進行監測,其中新竹泰崗溪堰塞湖、花蓮木瓜溪堰塞湖兩處,因蓄水量少,潰決後對下游不致造成危害,因此定期以無人機進行空拍,並於現場裝設網路攝影機即時監測;至花蓮馬太鞍溪、萬里溪及立霧溪等堰塞湖,於堰塞湖發生期間,每日均密集運用無人機進行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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