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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此刻仍按照舊的法規邏輯,在引導現在與未來的社會,」無齡創意工作執行長柳智升認為,《勞基法》須與時俱進調整延後退休年齡,才能引導社會思考並同意無齡工作社會的實現,「從法規上去延後退休年齡是必須的,因為有很多國家這麼做了。」
延後退休是趨勢
他說,政策本該「一手拿棒,一手拿糖果」,若不能強迫退休,就要思考如何讓人為社會創造價值。固然法律允許勞資雙方可協商退休年齡,但如將退休年齡延到66歲或67歲,起碼現在就可為65歲的人創造再延長一、兩年的工作力,他的貢獻度就出來了。
除了法規面,政大勞工研究所教授劉梅君從激勵手段考量,強調提供給企業的激勵,絕不是開放外勞;政府不妨制訂一套措施,讓聘僱高齡者人數高於行業平均值一定比率的企業,可享融資低利貸款等優惠,或參與政府採購計畫的機會。她認為,政府總有些胡蘿蔔,可刺激企業增加聘僱高齡人士,補助企業進行調整。
104中高齡人力銀行經理詹宛榕觀察,勞動部為鼓勵中高齡就業,早就推出「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與「職務再設計」的輔導辦法,但是,企業實際申請職務再設計補助時,政府規定要「一人一個案」,意即若公司裡有一名員工從事該項工作有困難,就需依照該名員工的工作內容尋求就業服務單位進行評估,確認該名員工可申請哪一項補助。
如果該項工作有50人一起做,就需申請50次。她說:「大企業有資源做專案式申請,中小企業就比較辛苦了!」若是20人的小工廠,每個人都有需要補助的地方,那就得申請20次,每一次都要寫申請書,請專家評估、再提供採購資料等,流程很長,「很多企業一開始就退縮了!」。
申請流程待簡化
「現在很多企業主真的很想改善高齡者的工作環境,也很願意提高友善度,但不知道怎麼開始?」「一聽到每個員工都要填一份申請,他們就想放棄了」。
詹宛榕認為,政府如果希望讓更多人領受政策美意,申請流程就應該更簡化、更容易上手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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