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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辦虛擬幣業務 須申請核准

虛擬資產示意圖。(路透)
虛擬資產示意圖。(路透)

本文共327字

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台北報導

虛擬資產業者注意了。金管會昨(21)日預告修正完成「VASP登記辦法」,提前一個月,在11月底實施上路,換言之,12月起要承作虛擬資產服務的業者,一律得先向金管會申請登記核准,未登記核准就開辦者,將面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0萬元罰金。

至於目前已經完成洗錢防制法遵聲明的26家VASP業者,金管會也給「過渡條款」,這26家業者得在2025年3月底前,重新向金管會提出申請登記,並在2025年9月底前完成登記,否一樣有刑責。

這與過去規定有兩大差異,一、過去VASP業者是先做業務,再申請;如今得先登記核准,才能做業務,二、過去VASP業者沒完成洗錢防制聲明只有最重1,000萬元罰鍰;如今沒登記獲准就開辦,就得被抓去關,顯示金管會對VASP納管力道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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