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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接軌國際低軌衛星趨勢,台灣法規鬆綁,開大門迎SpaceX的星鏈來台落地提供低軌衛星服務,同時給予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極大「准駁」空間,業界支持國際衛星業者來台,但要如何兼顧國安、網路安全、通訊韌性、監理及產業發展等議題,成為市場關注最大問題。
SpaceX的星鏈低軌衛星服務在全球推動策略採獨資模式,而我國《電信管理法》規定電信事業董事長需為中華民國國籍,外資直間接持股不得超過60%。被視為是阻礙星鏈登台關鍵。
修法迎星鏈 NCC委員會卻將鬧空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7月13日通過《電信管理法》第36條相關修正草案,「衛星通信業者」,經「主管機關」審酌並核准後,可不受限上述規定,未來待三讀通過後,法案可望正式上路,被視為幫SpaceX開大門。

不過,身為「主管機關」的NCC看似手握大權,但現任委員僅剩下三位,且任期將在7月31日到期,8月1日起,NCC委員會將鬧空城,屆時規管業務多多少少都會受到影響。
另一方面,SpaceX透過星鏈提供全球寬頻上網的服務,與全球電信業者是既競爭又合作的關係,而電信產業屬於特許行業,衛星業者在各地市場提供服務,都會受到當地市場法規規管,尤其是國安、資安及通訊監察等關鍵議題。
三大電信支持開放 要求兼顧國安與監理
SpaceX可望來台,國內電信三雄對法規鬆綁持正面態度,但也提醒要有一配套作法。
中華電信(2412)董事長簡志誠喊出「積極爭取獨家代理」,他並提出需有配套措施,因牽涉到國安、電信監理及資料治理,希望後續配套可以效法日本模式,國際衛星公司在台灣設立公司、設置地面接收站,並與當地電信業者合作門號及頻率部分,同時採取「階段性開放」模式,例如先開放衛星通訊,接下來是衛星手機直連等服務。
台灣大(3045)表示,促進國際「衛星通信」業者合法落地,以確保產業治理、資料主權與用戶隱私獲得最高的保障。
遠傳(4904)表示,近日學者專家提出包含資料落地國內、設置地面接收站、與本土業者合作等措施,以落實國安、治安、個資保護,都是非常確實有效的方式,建議能在修法過程中被採納。
台灣通訊學會支持引進多元低軌衛星服務,但強調提升通訊韌性不應以降低國家監理能力為代價,可參考日本分流監理思維。
日本模式成借鏡 地面站、本地合作不可缺
以日本為例,日本KDDI、NTT DOCOMO及SoftBank等三家行動業者均推出與星鏈合作的手機直連衛星服務,將衛星能力納入本地電信服務與公共安全體系,但日本政府基於國安、頻譜稀缺、既有行動通信監理體系及資料主權、通訊監察等,要求SpaceX必須於日本設置地面站,並取得執照,且在符合法令監理措施情況下,對星鏈採取「分流監理」模式。
現在SpaceX已經在日本設立Starlink Japan,為獨資公司,並在秋田、常陸那珂、小樽、山口等地設置地面站;同時符合日本經濟安全保障推進法、外匯及國際貿易法、個人情報保護法(APPI)、通訊監察制度以及網路安全指引及主動網路防禦法等。
日本透過關鍵基礎設施審查制度,確保衛星通信核心設備與供應鏈處於國家可掌控範圍內;透過合作模式以主體仍為本地電信商,避免控制權外流,以維護資料主權與個資保護;並要求電信業者能即時攔截、提供資料;更強化地面站與衛星系統之資安防護,並需建立威脅情報共享、事件通報機制。
另一方面,日本對星鏈採取「分流監理」模式,分階段開放經營衛星上網服務以及行動通信D2C/D2D業務,尤其行動通信需與其國內業者KDDI、NTT Docomo、Softbank等合作,星鏈不得單獨經營此項業務。
業者分析,電信服務在各國都屬於特許行業,事涉關鍵頻譜、門號、國安、資安、個資等議題,即使SpaceX仍以「獨資」為目標,但透過遵循當地法規,與當地電信業者合作,日本要求必須使用KDDI、NTT等本地電信商持有的LTE/5G頻段,SpaceX星鏈僅為「基地台延伸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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