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之後,我們更該談論性別:生理醫學中,無法一體適用的「女性經驗」
此次巴黎奧運中,國際奧會力挺台灣女子57公斤組拳擊國手林郁婷的出賽權利。但在去年3月,國際拳擊協會卻曾宣布林郁婷和阿爾及利亞的哈利夫(Imane Khelif)未通過性別檢測,取消她們的獎牌。協會至今都未明確透露其檢驗方法,僅強調不是睪固酮濃度檢測,而是「另外一類受承認的檢驗」。即使證據不明,但各項體育協會如果做出這類決定,國際奧會一般會予以接受。不過國際奧會去年6月恰好因貪污、黑箱等爭議不再承認拳協,於是本屆兩人參賽權是由國際奧會決定,符合參賽資格。
國際奧會對此立場相當堅定。奧會官方表示,兩位運動員是在「國際拳協臨時的武斷決定」之下成為「受害者」。奧會發言人也捍衛兩人,說她們所面對的攻訐源於「許多假資訊」。發言人還補充:「我希望大家都同意,沒有人會想回到過去性別檢測的時代。那檔事太糟、太糟了。」
假使林郁婷早生40年,她可能就得經歷發言人所說的「那檔事」——她可能會被隊醫或其他人拉到一旁講悄悄話,「好心規勸」她為自己也為大家保留顏面,不如假裝受傷,搭下班飛機回台灣,默默自行退休。
▌三年後被重新認定為女性,但已無法再次出賽
這就是80年代西班牙跨欄國手María José Martínez-Patiño的命運。跟林郁婷一樣,她在出生、長大的過程中一直都是女性。當她1983年首次代表國家到芬蘭出賽時,其實也通過了那年的性別檢測。但1985年,她去到日本神戶參與世大運,重新做了一次口腔抹片檢測,結果卻是「男性」。
於是,她得到了「假裝受傷,默默退休」的規勸。但到了隔年,她拒絕認命,堅持在1986年的一場國內賽事出賽。接著風聲被透漏出去,她被協會公開除名,被指控是騙子,獎學金被取消,運動紀錄被全面清除,連未婚夫都與她取消婚約。經過漫長抗議,國際運動總會在3年後收回成命,重新允許她出賽。但運動員的生涯顛峰期太短,3年的空白實在太長,她最終在國手資格賽中落敗,仍無法參與1992年巴塞隆納奧運——那場在她的國家舉行的奧運。
人們會知道她的故事,是因為她選擇反抗。不然,1966年到1999年期間,所有女子國手都必須接受性別檢測,但沒有通過的選手檯面上都是自尋理由退賽,沒有人知道究竟多少選手沒通過。至於檢測方式,在1966和1967年這兩年,所有女性國手甚至必須全身赤裸,讓醫師檢查生殖器官。這項檢驗被稱作「裸體遊街」(nude parade),也有一些運動員說這是「瞄瞄戳戳」(peek and poke)。不難想像,女性運動員們普遍非常厭惡這個流程。
運動總會在1968年開始改為檢測染色體。但以Martínez-Patiño的情況來說,她其實能通過早期的「瞄瞄戳戳」測試,反倒是改採染色體檢測後無法過關。依據事後釐清,她一直都有陰唇和陰道,從來不曾有陰莖,青春期時也如其他女同學一樣經歷胸部發育(她的陰道比一般女性短,但這是比較晚才知道的事)。在成長、求學、戀愛的過程中,以及在體育選手養成的路上,大家當然都認定她是女生。但同時,連她自己都不知道她沒有子宮——而這也才是她月經遲遲沒有來的原因。至於口腔抹片,則會看到她的染色體是對應男性的XY,而非對應女性的XX。
在醫學文獻中,這種情況被稱為雄性激素不敏感症候群(androgen insensitivity syndrome,AIS),簡單描述原因就是「身體沒發現她應該『長成』男生,於是『維持』了女生的部分外觀」。因為具有XY染色體的胎兒要長成男生的過程中,身體需要先接收一些「訊號」(激素),才會長出精囊和攝護腺,才讓陰唇「轉型」為陰莖和陰囊。然而,AIS症候群讓她天生缺少用來接收訊號的「專用天線」(受器),所以根本就「收不到」這項命令,因此外部生殖器官維持了女生的「原樣」。值得補充的是,這套「專屬天線」的缺乏,又是和X染色體的某一小部分有關——亦即,她的Y染色體要她變成男生,但她的X染色體不配合。
總結來說,Martínez-Patiño的染色體、激素、體型、生殖器官、生理期所「呈現出」的狀況各自不同。至於她從小到大對她自己的認識,以及成長過程中其他人和她的互動,當然更是完全不同的一件事。
▌正視女性經驗,更需要不同的「科學定義」
世界上的多數人不會面臨Martínez-Patiño的情況。但是,人體在染色體、激素、體型、生殖器官、生理期、社會環境等不同面向上的差異,卻不是只和運動員有關。
兩位研究女性健康的醫學專家提醒,從正視女性經驗、提升女性健康的角度來說,其實更不該要求科學提供一體適用的性別判斷標準。相反地,既然不同女性經驗的來源,可能分別源自於染色體、激素、體型、社會環境等不同面向,更具有建設性的作法是,針對個別的女性議題,去問「這個議題跟哪個面向比較有關」,進而找出在每一個議題應該適用的定義。
上述這篇文章發表於自然科學界最頂級的期刊《Nature》。有鑑於性別議題已成戰場,許多不同立場的人也都會堅稱自己的說法符合科學,這也導致一些科學家開始迴避相關研究,以免自己的研究被誤會、誤用,擔心自己也被詆毀或被迫捲入爭議。於是今年5月,該期刊編輯團隊邀請了幾位生醫學者發表文章,談談他們理解的「生醫中的性別研究」已經發展到哪裡,又該怎麼往下走。
其中,兩位女性健康專家直球面對了「生醫研究該如何『界定』性別」的問題。其中一位作者是任教於麥可馬斯特大學(McMaster University,加拿大頂尖研究型大學)病理學與分子醫學系的Stacey A. Ritz,另一位則是任職於老牌女性健康研究單位Centre of Excellence for Women’s Health、同時是英屬哥倫比亞大學臨床教授的Lorraine Greaves。
兩人明確指出「女性經驗」當然是重要的。過去有太多研究、政策和發明都是從男性經驗出發,應用到女性身上都會造成嚴重失準。比如,對於許多男性而言安全的「捐血間隔期」,對許多女性未必真的安全。又比如,安全帶和安全氣囊的設計和測試過程多是以男性體型出發,承受力道未考量女性平均值,成品對女性也可能不夠安全。
但作者提醒,正是為了要好好解決這些問題,更不應該執著於「一體適用」的性別分類標準。文中舉例,捐血間隔的問題其實是源於女性體內的鐵質經常低於男性。但這項差異經常來自生理期的出血量,而並非所有女性都需要擔心缺鐵;若要解決相關問題,真正需要的是去找出「經血導致鐵質流失」的危險群,而非一套固定的分類標準。相反地,若延伸作者的討論,安全帶牽涉的性別不平等又關於女性的典型體型,特別是青春期後胸部的發育,這也才是汽車廠商和相關研究者需要注意的事情。
有時,女性經驗更是無關遺傳,而是來自社會因素:兩人又舉例,女性骨質疏鬆的風險較高,但研究發現,一大主因是女性接受到的日曬經常較少,導致維生素D濃度不足,進而降低骨骼的密度。在此案例中,關鍵因素其實是戶外活動量的多寡,甚至是戶外活動時穿著的衣物。也就是說,若是社會文化較少鼓勵女性參與戶外活動,或是因為審美觀而更注重防曬,都有可能強化維生素D不足的現象。
兩位作者羅列出生物醫學當中一系列不同的性別差異來源:「解剖學上的特徵、賀爾蒙、基因表現水準(levels of gene expression),以及各種關於生理、生殖、代謝或神經的過程——當中沒有任何一個因素,可以完整定義一個人的性別」。更何況,性別差異也可能源於環境因素,不同因素又可能會「藉由表觀遺傳學、內分泌、神經或其他種類的機制」發揮作用。在不同議題上,真正重要的「女性經驗」都不一樣,這也讓單一的科學定義既不可能,也不必要。
換言之,「女性經驗」其實是滿滿一整籃不同議題。回頭借用Martínez-Patiño的案例,可以發現鐵質問題與她比較無關(因為她不會有「女性的月經」),但安全帶問題則有關(因為她發育出了「女性的胸部」)。也可以想像,在某個女性經驗中,重點可能必須放在「有女性生殖器官的人」,但面對另一個性別議題時,重點卻必須放在「從小在家裡被當成女性帶大的人」。在一個議題中「女性」指的是誰,跟在另一個議題中未必相同,也不必相同。
▌公平性的再思考:睪固酮是好的標準嗎?
這兩位生醫專家的提醒,對於思考本次奧運的爭議也很有幫助:如果想維持男女分組,因而要進一步尋找判斷標準,那我們就需要清楚思考「分組的目的」,否則也無法思考生物上到底應該對應什麼標準。
近來,一個廣被接受的答案是「公平性」。這種說法認為,男性的肌肉力量等條件經常較好,若讓男性參與女子組的比賽,對女性選手不公平。換言之,即使一個女子選手擁有女性的生殖器官,從小也被所有人認定為女性,仍不應該在生理條件上擁有「男性的力量」。
如此看來,運動賽事的生物標準,其實是肌力或其他身體力量的高低嗎?但奧運國手本來多數都是身體條件優異的特例,使這個問題更加尷尬:肌力太強的女人就要被當成男人,必須出局?難道是在懲罰很有力量的女人嗎?
對此,在2011年,國際運動總會和國際奧會認為自己找到了一個好標準:睪固酮濃度。既有研究顯示睪固酮和肌力、肌耐力有關,雖然男女都會分泌睪固酮,但青春期的男性一般會比女性分泌更多,平均差距10倍。因此他們訂下了血清濃度10 nmol/L的標準,高於此就會被認為到達「正常男性區間」(normal male range),不可以參加女子組比賽。
這個做法看似符合兩位作者提倡的原則:既然此處的「性別議題」是肌力差距,那就應該找到男女在肌力上的差距有何生物基礎,這和「鐵質流失之於生理期」的邏輯似乎相通。問題在於,也有不少科學家認為,要說睪固酮就是「男女運動員肌力差異的生物基礎」,其實根本沒有足夠證據。
一項主要質疑是,睪固酮跟肌肉強度的關係可能跟女性沒什麼關係。比如有一篇研究指出,如果用一些方法讓公老鼠無法接收睪固酮,確實會大幅降低他們的肌肉發展,但母老鼠接收不到睪固酮卻沒什麼差別。在人類身上,也有研究運用健康資料庫提出初步證據,指出睪固酮濃度可能只和男性肌力相關,在女性身上沒有影響。不論性別,研究也證實睪固酮在不同人身上的效果差異本就很大,且奧運國手也非一般人,關於睪固酮和女性頂尖運動員的研究更是稀少。由此看來,要說「睪固酮濃度過高的女人」就一定比其他女人有優勢,而且是在各種各樣不同的運動中都有優勢,恐怕最多也只能說有爭議,而非定論。
睪固酮規則實行後,賽場上也出現許多不同國籍的「林郁婷們」,一連串風波隨之出現。不僅有選手被判失格,也有些人被要求服藥或動手術,而且風險不明、代價極高。同時,協會也被質疑歧視特定國籍的運動員,經常針對她們加以施測。
幾經波折,國際奧會終於在2021年11月提出新守則。有鑑於過去種種恐怖經驗——包含此刻林郁婷所承受的一切——奧會提出,所有檢測都「應優先考慮對選手生理、心理與精神健康的影響」。至於檢測標準本身,奧會新守則也不再強調單一生物標準,而是重新闡明「公平性」等標準應該如何界定。
具體來說,奧會主張各體育協會若要設立檢測標準,真正該防止的是以下三個問題:「不公平且不符比例」的優勢,對其他運動員身體的風險,以及刻意冒用與平時不符的性別身分。
所謂「不公平且不符比例」,指的是與頂級賽事中本來就被允許的其他優勢相比,這項生物條件所帶來的「優勢」真的屬於完全不同等級。若以這次個案為例,即使國際拳協真能知道林郁婷和哈利夫有XY染色體,都還得證明XY染色體在奧運拳擊比賽當中,會帶來「不公平且不符比例」的優勢,會對其他女性選手不公平(或是帶來超乎平常的身體風險),否則仍不符合這項守則。
畢竟,如果在「該項運動」當中,染色體或睪固酮(乃至任何其他生理條件)所帶來的實際優勢根本不比臂展、身高、營養、資金、訓練設備等更重要,那所謂優勢充其量就只是頂級賽會本來就容許的「正常」條件差異,無關公不公平,自然也沒有理由因此判任何一個國家的女子國手失格。
這也恰好呼應了兩位女性健康專家的建議:在初步發現「這可能是個性別問題」之後,著眼於眼前「個別的問題」才能找到合適的判斷標準。
擔心「男性身體條件的優勢」?那就要針對該項個別運動,找到「不公平且不符比例」的優勢有何生物基礎。要矯正「運動是男生的事,女性運動員比較次一等」的偏見?那更可能需要關注所有質疑「女孩子家懂什麼運動?」的人。而跳脫運動圈,如果在乎的是生理假、月經貧窮、捐血後鐵質不足等等,那麼政策的重點則該觸及所有「現在(或將來會)有生理期的人」。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對女性經驗的關注,以及對性別平等的堅持不應該是一切辯論的終點,反而該是人們具體思考、就事論事的起點。如此一來,科學才能真正幫助人們過上更好的生活,讓每一項政策都能達到應有的效果。
責任編輯/王穎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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